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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警察在韩国宪法裁判所前警戒,韩国首尔,2017年3月10日。 © 2017 路透社/Kim Hong-Ji
(首尔)-人权观察组织今天向韩国宪法裁判所提出法庭之友意见书指出,人工流产罪刑化违背韩国的人权义务。该裁判所定于2018年5月24日开庭审理一起有关韩国人工流产法的案件。裁判所应将人工流产去罪刑化,有关当局应保障安全、合法的人工流产。

依照韩国现行法律,寻求或提供人工流产手术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构成犯罪。女性若进行人工流产可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百万韩圜(1,850美元)以下罚金。提供人工流产手术的医护人员可被判处2年以下徒刑,但强奸或乱伦,即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之间受孕,或继续怀孕可能危及母体健康的,或孕妇或其配偶患有特定遗传病或传染病的,不在此限。已婚女性接受人工流产必须征得配偶同意。

“韩国女性被剥夺生殖选择权,这原本是她们应享的权利,” 人权观察组织女性权利部主任黎叟・根索茨(Liesl Gerntholtz)说。“韩国应废除对女性寻求人工流产和医疗提供者的刑事罚则,保障安全、合法的人工流产。”

国际人权条约要求各国政府尊重女性的生殖和其他权利。联合国专家已对相关公约做成权威性解释,各国政府应取消人工流产的刑事处罚,逐步保障合法人工流产。专家并表示,其他有碍人工流产的因素也应一并排除,包括配偶同意的前提。

人权观察组织指出,韩国人工流产罪刑化对多种人权均有负面影响。我们在提交宪法裁判所的法庭之友意见书中,分析了它对女性的各种权利的损害,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不受歧视和平等权、隐私权、信息权、不受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权,以及决定生育子女数目和间距的权利。

联合国人权机构和专家均曾批评韩国对人工流产的惩罚性限制,并要求韩国政府修改相关法律。2017年12月,联合国对韩国人权状况普遍定期审议工作小组报告指出,韩国应当“尊重女性的生殖权利,包括将人工流产非罪刑化”以及“废除对寻求人工流产的女性,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医护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一切罚则。”

2018年3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要求韩国“合法化因强奸、乱伦、危及母体生命或健康、或胎儿有严重身心缺损而进行的人工流产,并将一切其他情况人工流产去罪刑化,废除对接受人工流产女性的处罚,并为人工流产后的女性提供优质照护,特别是因为不安全的人工流产手术而导致并发症的女性。” 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CESCR)和儿童权利委员会分别在2017年和2012年也都曾提出相同建议。

不安全的人工流产对成年和未成年女性构成极大威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古特马赫协会(Guttmacher Institute)2017年发布的报告,在2010到2014年之间,每年平均发生2,500万例不安全人工流产。世卫组织注意到,取消对人工流产的禁令,有助降低孕妇死亡率

“韩国宪法裁判所应当保护女性的健康和安全,作出符合国际人权法的裁决,” 根索茨说。“是否实施人工流产,应由怀孕女性自己决定,不受政府或任何人的惩罚或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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