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当局引用该国歧视性的亵渎宗教法,摧毁前雅加达省长“阿学”锺万学(Basuki Tjahaja Purnama)的政治生命,将他投入监狱。本周二,雅加达法院以亵渎宗教罪将锺万学判监两年,该法的危险性由此案可见一斑,必须尽快废除。
锺万学是一名基督徒,因为9月演说时引用一段古兰经文,而于2016年11月16日被控触犯亵渎宗教罪。激进伊斯兰组织成功地利用这场亵渎宗教诉讼为主要战术,在上个月的省长选战中击败锺万学。印尼刑法第156条a款处罚违背六个合法宗教核心教义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五年有期徒刑。这项亵渎宗教法常被用来起诉、监禁少数宗教和传统宗教信徒,最近案例包括三名加法塔尔教派(Gafatar,努山打拉黎明運動的简称)领导人,他们均因去年加里曼丹岛暴力迫迁该教派七千馀名信徒而被捕。印尼法律援助基金会(Indonesian Legal Aid Foundation)已公开呼吁废除亵渎宗教罪,因为该法对国内少数宗教群体造成威胁。
亵渎宗教罪也是政府多项行政规则的法源依据,助长官方的宗教歧视。例如,2008年6月颁布的一项行政命令,以违背伊斯兰根本教义为由,要求阿玛迪亚(Ahmadiyah)教派停止一切公开的宗教活动,违者处以最高五年的徒刑。
佐科威总统在锺万学遭定罪后回应表示,大众应“尊重现行司法程序及其判决”。但他应该履行选前承诺,推动印尼宗教信仰多元化,废除亵渎宗教罪和其他歧视性规定,以保障该国少数宗教免于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