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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澳大利亚外长茱莉・毕夏普(Julie Bishop)和中国外长王毅在坎培拉共同召开记者会,宣布两国进一步加深战略伙伴关系。同日,澳大利亚国会的一个委员会提出“附带注意事项”的建议,支持澳大利亚政府批准与中国签署的引渡条约。其注意事项包括“应审酌中国司法制度的现状”,以及每一个由澳大利亚被引渡的人员都必须得到“中国承诺给予公正审判”。

澳大利亚外长毕夏普(左)拜会中国外交部时,与中国外长王毅握手,中国北京,2016年2月17日。 © 2016 路透社

然而,该委员会和坎培拉当局应该考量中国近期法律发展,才能在投下信任票、通过条约之前做出更好的判断。1月中旬,中国首席法官公然抨击司法独立观念,对那些还在怀疑中国司法系统是否独立于中国共产党的人士而言,无异当头棒喝。1月下旬,媒体报导被强迫失踪年馀的人权律师惨遭酷刑,其中一人濒临精神崩溃。1月底,与中国党政高层关系密切的一名亿万富豪,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遭人自其下榻的豪华酒店绑架,带回中国大陆。

切实评估中国司法制度,必须认识到如下事实:它严重剥夺人民最基本的公正审判权利,甚至普通刑事案件亦皆如此;被告可能受到虐待与酷刑──虽然政策上禁止刑讯逼供──且几乎不可能得到救济;中国安全部队在海外追踪潜逃的贪污嫌犯,不问相关主权国家是否同意,包括澳大利亚;尽管国内外改革呼声数十年不坠,中国政府不但没有依据国际人权标准修改主要刑事法规,反而制定更多侵权法律

该国会委员会呼吁澳大利亚政府“加强收集信息,并在必要时发布报告,被引渡的澳大利亚公民是否已经受审,是否被认定犯罪,以及被判处何种刑罚。”但若澳大利亚现在无法取得这些依照多国条约应该提供的信息,何能相信一纸引渡条约就能改善情况?

更糟的是,该委员会在声明中一个字也没说,上述保证若未获履行,澳大利亚该如何应对

澳大利亚希望保护本国公民的安全,而引渡条约有助于此,无可厚非。但澳大利亚若真如坎培拉当局所一贯自诩,试图通过改善中国法治来保护其国人,就必须对中国提出明确的最低要求──释放人权律师,废止侵权法律,保障嫌疑人获律师帮助──作为在这条崎岖道路上向前迈进的前提。为中国不公至极的司法制度擦脂抹粉,对两国人民没有一丁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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