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主席
让-克洛德・容克先生
欧洲理事会主席
唐纳德・图斯克先生
主旨:欧盟-中国峰会
尊敬的容克主席与图斯克主席:
本人谨此致函,在欧洲联盟-中国峰会即将于2016年7月12-13日在北京举行之际,促请二位不论在闭门会议或公开发言时,均能将中国人权情势恶化列为优先议题。我们尤其关注中国政府粗暴打压和平异议和言论自由,以及封堵律师与维权人士要求政府履行其人权义务的声音。
我们乐见欧盟在6月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针对中国人权环境恶化所发表的第4类(Item 4)声明,以及2016年1月有关中国的拘押问题的声明。我们也乐见欧盟驻华外交官员在著名维权人士出庭受审时到法院关切,并对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给予支持。
我们欢迎欧盟将其促进人权的承诺具体规定在《人权与民主战略框架》和最近发布的中国战略文件中。
自从习近平于2013年3月就任国家主席,中国当局便开始对公民社会组织实施严酷打压(注1),这些组织倡导的议题包括劳工权利(注2)、反腐败(注3)和法治──无一不是欧盟实现其中国政策目标的必要条件。尽管面临政府秋后算帐,全国各地民众仍不断在诸如环境污染、有毒疫苗和拖欠工资等议题上对官方发出质疑。然而,若没有人权律师来为酷刑受害者代理诉讼,刑讯逼供便不可能被遏止。(注4)若没有独立的媒体来揭发公共卫生和产品安全危机,中国乃至全世界消费者都将难逃风险。(注5)若没有非政府组织来援助被政府忽略的群体,监测人权侵害,并提出改革建言,建设尊重人权的民主社会将遥遥无期。(注6)
正因如此,欧盟应当在中国最高层领导人面前,以透明公开、坚守原则的方式,提出人权侵害问题。这么做符合《战略框架》所提出的承诺,也符合欧盟向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出的讯息。做为委员会和理事会的主席,二位有义务将欧盟的人权承诺化为明确的政策辞彚。闪烁其词或保持沉默都不应列入考虑,因其只会鼓励中国政府继续压制和惩罚批判性的声音。
根据我们的经验,采取坚定立场反对政府打压,有助促成正向改变。中国领导人不喜欢遭受直言批评,但会予以尊重,而全中国人民将因他们争取人权保障的努力获得国际声援而大受鼓舞。
欧盟曾经表示:“保障人权将为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奠定真正核心。”为落实此一宣示,我们敦促峰会上的讨论不论在公开或私下都应反映出直率、具体且透明的讯息。
二位应当呼吁中国政府:
- 停止打压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释放所有因和平行使权利而被拘押的人士,并且不再骚扰维权人士及其家属。
-
针对在押人士指控遭虐待和酷刑的案件,开展彻底且公正的调查和起诉。
二位应当表明:
- 即使在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的新法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之后,欧盟仍将持续设法支持致力人权工作的公民社会组织,欧盟并将修正双边人权对话,纳入独立公民社会的声音。
-
欧盟将不会寻求与中国进行执法或反恐合作,除非中国废除或修改关键性的国内法律,并且在确保对安全部队成员的严重人权侵犯进行问责方面获得显著进展。
若欲维护欧盟对其核心价值与原则的真诚态度,二位在中国当局系统性侵犯人权的问题上就必须超越外交辞令或象徵姿态。在最近一些文件中,欧盟已表明它知悉前述侵权行为──现在二位应当充分运用双边关系促其终结。采取坚定立场抵制中国刻正进行的打压措施,不仅是在道德上为所应为,也是在维护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战略利益。
感谢二位对上述重要议题的关注。期盼此次峰会成果丰硕,并期待在二位方便时进一步交换意见。
人权观察欧盟部主任
罗特・莱克特
谨上
副本抄送: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费德丽卡・莫盖里尼女士
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秘书长,阿兰・勒霍瓦先生
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副秘书长,黑尔加・施密德女士
规章优化、跨机构关系、法治与基本权利宪章委员/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法兰斯・提莫曼斯先生
贸易委员,塞丝莉亚・马尔姆斯特洛姆女士
欧洲理事会主席幕僚长,皮欧特・塞拉芬先生
欧洲理事会主席首席外交政策顾问,瑞拉・孔卡女士
欧盟委员会主席外交顾问,理查・佐斯塔克先生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委员会副主席幕僚长,法布莉兹亚・潘哲提女士
规章优化、跨机构关系、法治与基本权利宪章委员/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幕僚长,班・史穆尔德斯先生
贸易委员幕僚长,玛利亚・艾森纽斯女士
欧盟政治与安全委员会主席,华特・史蒂文斯大使
各国驻欧盟政治与安全委员会大使
欧盟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史塔夫罗斯・蓝布里尼迪斯先生
欧盟驻华代表团团长,汉斯-迪特马・许维斯古特大使
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亚太总司长,古纳・维冈先生
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中国处处长,伊利斯・马修斯先生
人权、全球与多边议题总司长,洛特・库德森女士
欧盟亚洲事务协调会议(COASI)主席,菲利普・古兹葛泽斯基先生
欧盟亚洲事务协调会议(COASI)全体成员
欧盟人权事务协调会议(COHOM)主席,齐亚拉・欧布莱恩女士
欧盟人权事务协调会议(COHOM)全体成员
欧洲议会议长,马丁・舒尔兹先生
欧洲议会主管民主与人权事务副议长,亚历山德・葛拉孚・蓝博斯多夫先生
欧洲议会副议长,乌尔莉克・隆纳切克女士
欧洲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艾尔马・布洛克先生
欧洲议会人权次委员会主席,艾莲娜・瓦伦齐亚诺女士
欧洲议会对华关系代表团主席,裘・莱恩先生
[1] 人权观察,《2016年人权报告》(纽约:人权观察,2016),中国章,https://www.hrw.org/world-report/2016/country-chapters/china-and-tibet。
[2] 〈中国:对劳工维权人士迫害升级〉,人权观察新闻稿,2016年1月13日,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6/01/13/285459。
[3] 〈中国:必须阻止中国恐吓人权律师的行动〉,人权观察新闻稿,2015年7月28日,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5/07/30/279789。
[4] 〈中国:应释放被秘密拘押一年的人权律师〉,人权观察新闻稿,2016年7月7日,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6/07/06/291902。
[5] 〈中国:近期数项判决扭曲正义〉,人权观察新闻稿,2015年11月30日,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5/11/30/284054。
[6] 〈中国:撤销对女权人士的一切指控〉,人权观察新闻稿,2014年4月4日,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5/04/15/26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