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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半岛电视台驻华记者陈嘉韵(Melissa Chan)采访报道北京一处“黑监狱”——中国政府坚称不存在的秘密非法拘留所之一

那是一般的黑监狱,它位于北京南部丰台区一座空置的政府大楼,由一群像足打手的男子看管。男子身穿便衣,一律的小平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好像下了班的警察。他们的工作是:把访民(因司法不公进京寻求法律救济的农民)关起来。当时看守们和愤怒的访民起了冲突,北京市警到场进行调和,这些市警对看守们视若无睹,反而还要求半岛电视台记者停止录像,马上离开现场。

访民经常当街遭绑架,随后被关进秘密监狱,关押期间还可能遭受身心虐待及性侵犯。黑监狱受害者可能被关押数天至几个月不等,通常还得收买看守才得以获释。

与此同时,在北京另一头,中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昨日通过刑事诉讼法案修正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利明赞扬此次刑诉法修改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但黑监狱是法外措施,是由中国政府与安全机关一直被动或主动共谋操作,不受中国法规修修补补的任何影响。黑监狱虽是违法的却一直存在着,因为其是个官僚悖谬奖惩的后遗症:如某一地区有大量访民进京伸冤,原籍地方政府官员将受到惩罚。

中国政府对中国人权保障现状的审核,与半岛电视台在距离仅仅几公里录下的情景,有明显的脱节,从而凸显政府对法治的冠冕堂皇的虚华辞藻和安全机构日益无视法治的鸿沟越来越大。新刑诉法就未成年人及精神病患者得到的法律保护诚然有所进步,并严禁了刑讯逼供收集证据。但此一法律同时准许警方对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及重大贿赂犯罪嫌疑人,进行长达六个月的拘留,期间不能接触外界,且是被拘留在常规拘留所以外的秘密之处。这做法只会助长侵权行为。半岛电视台录像的黑监狱,有力地提醒大家,在安全机关不依法执法,或更糟糕——屡次违法而不受惩罚的情况下,中国法律法规实际是脆弱的,并与现实脱节了。

人权观察曾于2009记载黑监狱的存在及相关侵权行为,与其他中国人权团体及维权律师的调研结果一致。尽管有证有据,中国政府依旧公开否认此事。20103月,在联合国审查中国人权记录的会议上,一名中国官员坚持:“中国不存在黑监狱”。2012313日,一名中国外交部官员也照样以此答复驻北京ITV记者Angus Walker。该名记者也正如前述的半岛电视台记者一样,刚在那一周无意中发现了一处黑监狱。

20109月,中国媒体报道,私人保安公司安元鼎的两名高管以涉嫌绑架访民、营运黑监狱被刑拘,但两人后来未被起诉即被释放。更糟的是,北京市警随后到《财经》杂志办公室突击检查,以追查消息来源。《财经》是报道安元鼎运营黑监狱的两家媒体中的一家。中国警方事后向《财经》道歉,但此一搜查行动表明了警方对媒体报道黑监狱持有的态度,向中国国有媒体发出令人畏惧的信号。

中国国家安全机关以违反中国法律及国际法的强迫失踪手段,钳制向专制现状挑战的公民,而黑监狱只是这问题的冰山一角。

2011年初,中国政府担忧中国爆发类似“阿拉伯之春”的“茉莉花革命”,国家安全机关便针对国内最直言不讳的30多位批评人士,包括艺术家、维权人士艾未未。这些律师和维权人士等被关押几个星期,期间下落不明,后来有几位表示曾遭到讯问、酷刑及恐吓,是签字承认犯有莫须有罪后才得以获释。近几个月以来,政府正磋商通过刑事诉讼法案修正案草案,而其中条款将会有效地让强迫失踪合法化;国内外各界人士提出强烈谴责后,该条款才被删除。

中国政府必须公开承认黑监狱的存在和采取具体行动取缔黑监狱——直至政府限制安全机关的权力,否则新刑事诉讼法仅只是一纸公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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