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 人权观察组织今天向中国政府致函,表示应就今年8月6日、8月8日从三个国家被遣返的维族中国公民的现状及安危,提供解释。人权观察指出,中国政府应停止向其他国家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他们不让维族人有机会提出反对或寻求庇护,就立即将之遣返中国。
马来西亚当局8月6日将11名维族人强行遣返中国,而在同一天内,泰国政府也在曼谷将维族人努尔•穆罕默德(Nur Muhammed)交给中国官员。据媒体报道,巴基斯坦8月8日将蒙住眼睛、带上手铐的5名维族人驱逐出境,其中包括一名妇女及两个孩子。
人权观察组织难民事务部主任比尔•菲利克(Bill Frelick)说:“维吾尔族人被遣返中国后就坠入黑洞,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要知道,他们落到中国当局手中后的命运。”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为被马来西亚、泰国、巴基斯坦强行遣返中国的维族人、以及早些时候被哈萨克斯坦和柬埔寨遣返的维族人,就其法律状态及安危提供解释。
人权观察指出,中国政府向其他国家政府施加压力,不让维族人获取寻求庇护等正当程序权利,立即将之强行遣返中国;此种行为并不符合中国的国际法律义务。中国是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Executive Committee)成员国、《1951年难民公约》(1951 Refugee Convention)及该公约的《1967年议定书》(1967 Protocol)等国际人权条约的缔约国。
菲利克说:“中国政府似乎展开协同行动,确认在国外的维族人在其压力下遣返中国。中国应停止向其他国家政府施压,要求它们违反禁止强行遣返的国际法律法规。”
这些最新的强行遣返事件形成的模式,还包括哈萨克斯坦5月将艾尔希鼎•伊斯拉伊(Ershidin Israil)驱逐出境事件以及柬埔寨2009年12月19日将20名维族人强行遣返事件。柬埔寨遣返的20名维族人包括一名孕妇和两名婴儿,皆为联合国难民署“关注对象”(“Persons of Concern”)的他们,本应免遭遣返,却被强行登上据报是由中国政府包租的飞机。遭遣返至今已20个月,其现状及安危都不明。
人权观察敦促中国政府提供下述人员的讯息,如目前的所在处,以及对其提出的任何指控和对其执行的法律程序状况,他们包括:
- 2011年8月6日被驱逐出马拉西亚的11名维族人;
- 2011年8月6日被驱逐出泰国的努尔•穆罕默德;
- 2003年7月被驱逐出巴基斯坦的维族人穆罕默德•杜迪•默鲁斯(Muhammed Tohti Metrozi),以及2011年8月8日被驱逐出巴基斯坦的曼邹可拉•玛曼德(Manzokra Mamad)等六名维族人
- 2009年12月29日被驱逐出柬埔寨的20名维族人;
- 被驱逐出哈萨克斯坦的四名维族人,包括2001年12月的艾哈迈德•穆罕默德(Ahmet Memet)和土尔洪•阿巴斯(Turgun Abbas),2003年4月或5月的阿不杜卡喀•伊德里斯(Abdukakhar Idris),以及2011年5月30日的艾尔希鼎•伊斯拉伊(Ershidin Israel)
- 2002年被驱逐出尼泊尔的阿不都拉•萨塔尔(Abdu Allah Sattar)和克尤木•瓦辛姆•阿里(Kheyum Whashim Ali)
菲利克说:“无论这些被遣返的维族人身在何处,中国政府都应尽快允许国际组织与他们接触。他们下落不明的每一天,都让人更加关注他们的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