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發表報告指出,越南政府正在有系統地打壓勞工組織獨立工會的權利。儘管越南政府曾在多項自由貿易協定中向貿易夥伴作出承諾,至今卻仍未推行實質改革,以確保工會能夠自由成立及運作,並慣常打壓勞工獨立組織的活動。
這份49頁的報告《「越南沒有獨立工會」:越南政府持續打壓勞工組織權》記錄越南政府持續援引含義模糊、範圍過廣的刑事法律,打壓人權及勞工權利捍衛者的活動,同時維持高壓環境,阻撓勞工獨立組織活動。政府透過發佈法令和在國營媒體刊載文章,重申越南所有勞工組織均受政府管轄,並將獨立工會描繪成危險的反國家組織。
「越南政府官員一再就勞工權利發表虛假、誤導和欺騙的言論,同時吹捧越南所謂的改革,聲稱工會因此才得以成立,」人權觀察亞洲區倡導主任約翰・席夫頓(John Sifton)說。「實際上,越南政府對獨立工會這個概念本身仍然抱持強烈敵意。這正是越南至今沒有任何獨立工會的原因。」
人權觀察訪問了30多名勞工、人權組織者、勞工權利及法律專家,以及其他熟悉越南勞工權利狀況的人士。人權觀察還分析了越南的法律及法規,並審閱越南國營媒體有關勞工議題的文章。
越南政府官員一再公開聲稱,2021年的法律改革容許勞工進行組織活動,而越南亦已經有數以千計的「基層」工會。這些說法主要是在越南與貿易夥伴處理各項經濟協定相關事宜時提出,包括2020年《歐盟與越南自由貿易協定》(European Union-Vietnam Free Trade Agreement )、其後與英國及歐洲自由貿易聯盟達成的協定,以及2019年《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此協定成員國包括加拿大、澳洲、英國、日本、巴西和墨西哥等)。
這些協定要求越南政府推行改革,容許獨立工會存在。2021年,越南政府修訂了部分法律,名義上准許成立獨立的「勞工組織」,但其後並未建立任何監管框架,讓勞工能夠成立這類組織。
越南勞工若要透過法律機制處理勞工權利問題,只能訴諸越南勞動總聯合會(Vietnam General Confederation of Labor)管轄下成立的組織,即所謂的「工會」。根據越南法律,越南勞動總聯合會及轄下單位明確受執政的越南共產黨控制。各級領導人均由黨的官員挑選或批准,政府則提供經費,資金來自僱主和勞工必須繳納的費用。人權觀察指出,這些勞工組織並不符合國際法對獨立工會所定的標準。
越南勞動總聯合會轄下組織有時會從事表面上處理勞工問題的活動,但作用有限,無法真正代表勞工,而且最終仍以共產黨的利益為依歸。這些組織從未號召罷工,也從未領導任何抗衡僱主的行動。
一名流亡海外的勞工組織者告訴人權觀察:「工會必須享有自主權,也要有發展的自由。但在越南,黨仍然領導一切。」
人權觀察指出,即使獨立勞工組織得以在越南成立,越南現行勞工法律條文仍不符合國際標準,也不足以保障勞工權利。
人權觀察指出,越南政府對獨立工會的零容忍態度也損害了越南勞工的其他權利。由於缺乏成立獨立工會的自由,越南勞工更難進行有效談判,爭取加薪和改善工作條件,或就個人及集體的工作申訴尋求補救或賠償。
勞工表示,即使政府制定程序容許成立獨立勞工組織,當局仍會濫用越南刑法條文打擊組織者。越南政府長期利用刑事法律起訴爭取勞工權利和人權的社運人士,並打壓成立獨立組織的行動。
數十年來,越南當局一直監禁知名獨立記者、博客作者和社運人士,其中多人曾倡議勞工權利。過去10年間,越南當局一直羈押着至少150至180名政治犯,他們有的正等候法庭審訊,有的在不公正的審訊中被定罪後遭監禁。近年,打壓情況更進一步加劇:單在2025及2026年,當局已監禁超過50名異議人士。
當局特別針對曾就2021年與歐盟簽訂的貿易協定提出權利議題的人權捍衛者及勞工組織者,甚至監禁部分曾參與和歐盟就勞工權利問題進行談判的越南官員。
越南政府官員發表的大量越南文聲明和文章,顯示出當局對獨立工會抱持負面看法及強烈敵意。受政府控制的媒體引述官員的說法,將獨立工會描繪為反對共產黨的「反動」勢力,策劃「顛覆」及「險惡」的陰謀,企圖削弱和破壞政府,而它們的「真正目的」是削弱由政府控制的工會、「與國家對抗」,並「製造社會不穩」。其中一篇文章的標題為《犯罪警示》。
人權觀察表示,越南政府應立即批准並實施國際勞工組織所有相關公約,並訂立明確時間表,說明當局何時才會容許成立真正獨立的工會。越南的貿易夥伴應敦促越南政府履行這些承諾,並要求當局釋放所有因行使言論自由而遭監禁的人權及勞工權利社運人士。
「越南許多貿易夥伴並未仔細審視便已接受越南政府有關改革的說法,有些至今仍聲稱貿易協定改善了越南的人權紀錄,」席夫頓說。「越南的貿易夥伴必須正視現實,並向越南政府明確表明,背棄勞工權利承諾將招致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