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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柬埔寨微型金融機構,在國際投資者的支持之下,積極向原住民社區推銷貸款,以他們的土地價值為貸款擔保。
  • 微型金融機構的掠奪式貸款和催收行為導致原住民遭到強迫出售土地、過度負債、債務驅使自殺以及剝奪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
  • 柬埔寨當局、柬埔寨微型金融機構貸款人和國際投資者,包括世界銀行旗下的國際金融公司,應確保原住民權利受到保護,並應提供補救措施,包括獨立申訴機制。

(曼谷)-人權觀察今天發表報告指出,柬埔寨微型金融機構的掠奪式放貸,正助長原住民社區的土地剝奪和人權侵犯。涉及前述損害行為的柬埔寨放貸機構的財務支持者包括私人投資者、各國開發銀行以及世界銀行旗下的私人投資機構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這份120頁的報告,《債務陷阱:掠奪式小額貸款和柬埔寨原住民遭剝削問題》,記錄柬埔寨東北各省原住民社區因過度負債導致強迫出售土地、債務驅使自殺、糧食不安全以及喪失醫療保健和受教育機會。柬埔寨微型金融機構向原住民借款人放貸時,其授信人員和貸款文件通常使用許多原住民無法理解的高棉語,而且貸款金額遠超過他們的還款能力。

「柬埔寨放貸機構將微型金融貸款包裝成脫貧途徑來推銷,卻把原住民家庭推向過度負債,」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劉智心說。「這些貸款迫使許多人失去自己的土地、健康,有時甚至包括生命。」

小額貸款旨在為生活貧困者提供融資機會,特別是讓他們可以用這些原本很難或不可能獲得的資金來進行微型創業。微型金融貸款的原始形式產生於1970年代中期,是純粹基於互相信任和問責的團體貸款,不需提供擔保。在柬埔寨,如同許多其他國家,最初由捐助者和非政府組織創辦的非營利微型金融機構已在近幾十年來蛻變為國內和國際投資者的高獲利企業。

2024年2月至10月,人權觀察在柬埔寨拉達那基里省及其鄰近地區訪問到50多名受微型金融過度負債影響的原住民村民。受訪者的帳戶資料均經各種可行途徑查證屬實,查證途徑包括公民社會團體、記者、行業專家和柬埔寨各微型金融機構放貸人員以及相關書面文件,包括微型金融行業報告、微型金融內部行業數據以及借款人的貸款文件和信用報告。

據原住民借款人描述,放貸人員向他們施壓或脅迫他們申請非正式貸款或出售土地或不動產來償還債務,有時還會不斷登門催討或威脅採取法律行動或地方官府介入。許多借款人表示,在收到貸款之前,他們並不完全瞭解貸款償還、服務費事由或利率計算方式。

微型金融機構接受與原住民集體土地產權重疊的所謂「簡易產權證書」(soft titles)——由地方政府當局簽發的一種非正式但常用的文件——作為擔保,儘管原住民集體土地受到柬埔寨法律的保障。未經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而在原住民土地上設定擔保,可能侵犯集體土地權利,尤其是利用傳統土地或共有土地(包括正在進行這類登記的土地)作為貸款擔保時。

接受以簡易產權證書作擔保的做法對申請集體土地產權證書的程序造成妨礙,因為申辦集體產權證明時必須向社區成員收齊所有簡易產權證書並提交柬埔寨政府官員。若有部分社區成員的簡易產權證書被拿走作為債權擔保,整個社區就無法申請登記集體土地產權。

原住民借款人指出,放貸人員會向他們施壓出售土地,有些借款人就因為害怕貸款方報復而賣掉部分或全部土地。這樣的掠奪式借貸和催收行為已經危害到原住民的身份認同、生計和生存。

人權觀察發現柬埔寨政府對微型金融部門的監督存在漏洞,外國投資者則沒有做到人權盡職調查,後者違反其本身投資標準和《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

早在2015年,國際金融公司就認知到柬埔寨微型金融部門存在過度負債和消費者保護薄弱的風險,但仍繼續投資這一部門,2016年至2021年投資總額超過4.38億美元。2022年,柬埔寨人權組織正式向國際金融公司的合規顧問監察人投訴,促使調查啟動。

人權觀察表示,所有利害關係人——包括國際投資者、柬埔寨監管機關和微型金融機構本身——都應確保提供補救措施,包括債務減免和實質債務重組,以及歸還因強迫出售土地而被他人取得的原住民土地。

提供補救措施的責任不應限於現有行為者,而應包括從掠奪式借貸中獲利並在未解決其長期傷害之前即已退出的投資者和股東。這些利害關係人應提供資金,以設立符合《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指導方針的獨立申訴機制。

「柬埔寨微型金融部門得到國際金融公司、各國開發銀行和私人投資者的大力支持,但這些利害關係方卻一再漠視與日俱增的損害證據以及柬埔寨各團體和借款人請求介入與援助的呼聲,」劉智心說。「國際金融公司和其他出資者應確保原住民不必再為了投資者的利潤而付出慘重犧牲。」

報告引述摘要

原住民Kouy(62歲,拉達那基里省,腰果農)2024年3月6日描述她如何被施壓申請更多貸款:

我不會讀寫高棉文或任何其他語言。而且我的視力很差,街道對面的東西都看不清楚,所以我根本看不懂任何貸款文件。我告訴他們我不想再借錢了,但他們說:「如果你不借更多錢,怎能把以前借的錢還清?」

原住民農場工人Kachok(拉達那基里省)2024年2月21日描述放貸人員因為她未按時還款而威脅刑事起訴(實則並無法律依據):

他們把信讀回給我們,迫使我們付款。他們會告訴我,如果我不付款,我將面臨法律後果⋯⋯我必須和他們一起上法庭⋯⋯我不懂法律,我只是害怕我會被帶到警察局,我會被逼付錢。我擔心我會因此而入獄。

原住民農人Jarai(拉達那基里省,腰果農)描述放貸人員的威脅如何對他造成身心影響:

我告訴放貸人員:「你這樣威脅我,這樣對我說話,我感到很虛弱,我有心臟病,我四肢無力、頭暈目眩,我無法承受壓力。」放貸人員就說:「如果你有土地,就把它賣掉。無論你必須賣掉什麼財產來償還我們,如果你必須向家人借錢或賣掉你的土地,你就去做,這樣你才能把錢還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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