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砂拉越州未能保護原住民社區,不僅坐視木材公司未經社區同意砍伐森林,還企圖迫使社區遷離自己的土地。
- 木材公司的行為不符合當地法律與政策。州政府沒有追究責任,反而威脅要逮捕抗議民眾、把他們的村莊夷平。
- 馬來西亞應制定並執行維護原住民權利的法律。從砂拉越大量進口木材的各國政府應落實本國法律以規範木製品貿易。
(布魯塞爾)-人權觀察今天發表報告指出,馬來西亞砂拉越州未能保護原住民社區,不僅坐視木材公司未經社區同意砍伐森林,還企圖迫使社區遷離自己的土地。同樣的人權侵害遍及砂拉越各地,足見馬來西亞政府有必要加強管理木材業者,同時馬來西亞木製品的國際買方(包括歐盟、美國和日本)也必須落實法律以維護木材進口的可持續性。
這份54頁的報告《阻擋推土機:馬來西亞砂拉越州伊班族原住民抵制伐木業》說明馬來西亞木材業巨頭昇陽集團旗下佳地(Zedtee)有限公司未經同意在伊班族社區傑佛瑞長屋(Rumah Jeffery)的祖傳領域伐木。人權觀察認為佳地公司的行為既違反砂拉越州法律與政策,也不符合馬來西亞木材認證方案(Malaysian Timber Certification Scheme)。砂拉越州政府不去追究佳地公司的責任,反而威脅要逮捕抗議民眾、摧毀傑佛瑞長屋的村莊。
「砂拉越州政府應當維護傑佛瑞長屋的權利,確保佳地公司就社區所受損害給予賠償,」人權觀察高級環境研究員露西安娜・泰耶茲・查維茲(Luciana Téllez Chávez)說。「馬來西亞聯邦政府應制定並執行維護原住民權利的法律,以杜絕類似的人權侵犯繼續發生。」
傑佛瑞長屋是一個伊班族原住民社區,座落於砂拉越州柏拉韋河岸(Belawit River)。大約60名居民在周圍的熱帶雨林中採集可食植物、摘收果樹並在附近溪流中設陷阱捕魚。社區居民也種植蔬菜供自己食用,並種植經濟作物在當地市場銷售。
致力支援原住民捍衛土地權利的砂拉越達雅伊班族協會(The Sarawak Dayak Iban Association)曾協助傑佛瑞長屋劃定祖傳領域。人權觀察取得的一份地圖是以1951年英國空軍拍攝的航空照片為基礎,足證傑佛瑞長屋當時已存在於目前土地。
砂拉越達雅伊班族協會秘書長尼可拉斯・穆嘉(Nicholas Mujah)表示:「傑佛瑞長屋符合《砂拉越土地法典》的所有標準,政府應依法承認他們對祖傳土地的習慣法權利。」
砂拉越政府核准佳地公司兩份租約,範圍涵蓋傑佛瑞長屋的全部領域。一份租約授與伐木特許權,另一份是樹木種植園許可。其中,伐木特許權已依馬來西亞木材認證方案取得認證,但認證標準要求業者尊重原住民土地權利,而社區居民表示從未同意將他們的土地或森林資源轉讓給佳地公司。人權觀察指出,這一差異並未註明於最近一次的伐木特許權審計報告。
樹木種植園依砂拉越政府規定尚須通過可持續認證方案認可,但佳地公司的樹木種植園並未獲得認證。
2022年,佳地公司未徵得傑佛瑞長屋的自由、事前和知情同意,即逕行砍伐屬於傑佛瑞長屋的部分森林,違反確立已久的國際法原則。傑佛瑞長屋屋長表示,部分居民阻擋推土機表示抗議時,砂拉越森林局派來的官員威脅要逮捕抗議者。事後,警方又威脅要拆除他們居住的長屋。
佳地公司為此向森林局投訴傑佛瑞長屋。2022年10月,森林局向傑佛瑞長屋和其他五個佳地公司租約涵蓋所及的原住民社區發出驅逐令。傑佛瑞長屋向政府各單位提出異議,迄今未獲官方答覆。這份尚未執行的驅逐令造成傑佛瑞長屋持續籠罩於焦慮之中。
人權觀察表示,砂拉越森林局若將這些社區驅逐,將構成強迫拆遷而違反馬來西亞的國際人權義務。包括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和《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等相關標準既適用於各國政府,也適用於企業。
砂拉越州的法律和政策——儘管一般而言在維護原住民權利方面有所不足——並未在傑佛瑞長屋的案件中得到遵守。《砂拉越土地法典》規定,唯有當國家「廢除」原住民習俗地,或社區「出讓」並取得補償金後,才能使用本來屬於原住民的土地。
樹木種植園——即砂拉越森林毀壞的主要驅動力——促進馬來西亞木材外銷,2023年產值達到馬幣23億元(約合5.6億美元)。佳地的母公司昇陽集團官網將日本、歐盟和美國列為其木製品外銷市場。佳地公司和昇陽集團多次面對相關詢問均未給予答覆。
森林局表示,佳地公司的樹木種植園雖未經認證,但受到「嚴格依照所有相關森林法規、政策和法律的管理和監督」。認證委員會回應稱,已就相關指控與佳地公司溝通,並對認證標準進行廣泛修訂。負責稽核佳地公司伐木特許權的馬來西亞標準與工業研究院(SIRIM)以及砂拉越土地測量局均未作出回應。
砂拉越木材的主要買家,包括法國、荷蘭、日本和美國,應落實既有的木製品貿易管理法規,包括:歐盟的木材法規(EU Timber Regulation)和無毀林產品法規(EU Regulation on Deforestation-Free Products)、日本的清潔木材法案(Clean Wood Act)以及美國的2008年雷斯法案修正案
人權觀察表示,馬來西亞聯邦政府應該像限制油棕種植園一樣,對樹木種植園加以限制,並強制要求所有樹木種植園通過認證。砂拉越政府應遵守本身政策,撤銷所有不符合可持續認證標準的長期伐木租約。
「木製品國際貿易因侵犯人權和破壞森林而染上污點,買賣雙方都應負起責任,」泰耶茲・查維茲說。「雙方都必須去除供應鏈污點、維護人權並保護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