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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出示《羊村》系列兒童繪本,香港,2021年7月22日。 © 2021 AP Photo/Vincent Yu

更新:2022 年 9 月 10 日,五名被告被判處 19 個月監禁。

(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香港當局應撤銷對五名兒童繪本作者的煽動罪定罪。2022年9月7日,區域法院判決該童書作者違犯《刑事罪行條例》中「串謀刊印、發布、分發或展示煽動刊物」罪名成立。法院將於9月10日聽取求情,被告將面臨兩年以下監禁的刑罰。

控方主張,五名被告出版一套三冊《羊村》系列兒童繪本,內容描述羊群抵抗狼群暴政,影射中國政府是一個受人民畏懼和崇拜的「由殘暴獨裁者統治的監控國家」,涉及宣揚「分離主義」思想,並指控被告利用這套書籍「凝聚反中、反港勢力」。控方毫無根據地表示,這種思想可能「損害」中國政府對香港的主權。

「過去香港人常常眼看中國大陸人民僅因作品暗含政治寓意便遭荒唐起訴,現在同樣情況也在香港發生,」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說。「香港當局應當扭轉現今自由空間急劇縮小的趨勢,撤銷對五名童書作者的定罪。」

五位被告——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和方梓皓——年齡介於25至28歲,均為言語治療師及支持民主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理事會成員。2021年7月到8月間,香港國安警察以煽動罪起訴五人。他們在受審前被羈押將近一年。2021年10月,香港政府撤銷了該組織的工會註冊。

《羊村》系列繪本於2020到 2021年陸續出版,內容描繪2019年香港抗爭的起因、聲援遭秘密拘押在中國大陸的「12港人」,並批評香港政府在新冠疫情爆發之初拒絕關閉與中國的邊界。

自2020年以來,香港檢察機關日益常用既古老且過於寬泛的「煽動」罪名來鎮壓和平異議。英國殖民政府於1938年頒布《煽動條例》,主要用來對付參與1967年香港流血暴亂的中共支持者。此後直到英國政府於1997年將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殖民政府未再動用《煽動條例》,並於1971年將該法納入《刑事罪行條例》。

2020年7月,即北京於2020年6月底對香港實施嚴厲的《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後不久,香港當局首次引用煽動罪。到目前為止,已有38人和4家媒體遭港府依該法起訴,被告包括記者、學者、電台節目主持人、分發支持獨立傳單者以及在法庭鼓掌聲援民主派被告的旁聽民眾。

儘管煽動並非港區國安法規定的罪名,但香港終審法院於2021年12月裁定煽動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將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擴大適用到煽動案件,包括廣泛的警方調查權和更高的保釋標準。法院這一裁定出爐後,煽動罪的逮捕人數隨之激增

人權觀察表示,香港政府可能已將煽動罪常規化,用來懲罰輕微的違法言論。該法對「煽動」的定義非常寬泛,定罪門檻也比較低,只需要法院確信相關言論或出版物有意圖引起對政府的「憎恨或藐視」,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或「不滿」。

由於煽動罪的最高刑期較《國家安全法》短得多(後者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因此有更多下級法院有權處理這類案件,可避免大量政治案件在高等法院積壓不決。

包括9月7日這件判決在內,有13名煽動罪被告完成審判,全都被定罪或認罪。首宗煽動案判刑於今年1月作成,一名男子因張貼反政府海報被判入獄八個月。4月,民主派人士譚得志因呼喊和平口號以7項煽動罪及3項其他罪名被定罪,合計判刑40個月。7月,罹癌的75歲社運人士古思堯因在準備用來抗議2022北京冬奧會的道具棺木上塗寫批評中共語句而獲刑9個月。

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當局濫用煽動罪,加深了整個社會的寒蟬效應。今年8月,國安警察以煽動罪名拘捕臉書專頁「公務員Secrets」的兩名管理員,該專頁在警方行動幾天前發佈有關一名警員執勤時睡覺的帖文在網上瘋傳。他們被捕後,包括有關公立醫院等至少五個類似的告密「Secrets」臉書專頁無故關閉。

過於寬泛的煽動罪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已通過香港的事實憲法《基本法》納入香港法律框架,並編入於《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近期對香港定期報告的審議結論中指出,香港政府應立即廢除並停止使用煽動罪。英國本身早已於2009年廢除煽動法

人權觀察表示,有關各國政府應公開反對香港濫用煽動罪。澳洲、歐盟和英國政府應該仿效美國於2020年7月開始的做法,對侵害港人權利的中港官員實施協調一致的針對制裁。

「香港當局為了消滅異議,不惜顛覆香港久負盛名的法治,」王松蓮說。「各國政府應該利用一切機會,使港府為其侵犯人權作為付出更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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