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创办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应建立强有力的独立问责机关,调查与该行项目有关的人权侵害。亚投行成立于2015年6月,2016年6月25-26日将在北京召开首次年会。此次会议预定批准一批新增融资项目。
亚投行的《协议条款与营运政策》载明,有必要注重该行对环境与社会的影响,并应建立监督机制以确保“透明、开放、独立与问责”。该行《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强调其目的在通过融资项目鼓励对人权的尊重。然而,人权观察指出,欲实现此一宗旨,亚投行必须查明并解决其融资项目隐含的人权风险,但该行的保障政策却未作此要求。同时,该行也未曾公开说明是否将会谘询非政府组织的意见,特别是在某些敌视独立监察者的国家。
“亚投行有机会矫正其他开发银行一再犯下的错误,确保其营运不致损害人权,”人权观察国际金融机构高级倡导员洁西卡・艾文斯(Jessica Evans)说。“为做到这一点,该行将必须查明和解决与其项目有关的人权风险。”
亚投行已宣布首批放款项目,主要著重在亚洲各国为基础设施开发注资。中国是该行创始国及最大股东,其他成员包括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印度、印尼、韩国和英国。在其成员国中,约有12个国家经常对中国人权纪录和经济开发项目侵犯人权问题表示关切。
人权观察持续研究全球各大开发银行,记录它们所涉及的强迫拆迁、侵犯原住民族权利、报复批评人士以及在分配援助时的歧视行为。
人权观察已于2015年8月两度致函该行高层,表达对透明、问责和公民社会参与的关切,并提及中国在透明性和开发过程尊重人权方面的不良纪录。迄今尚未收到任何回覆。人权观察也已就中国人权环境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上任后持续恶化的情况,多次表达关切。
“由于中国在独立组织参与以及和平批评言论方面的纪录不佳,其他亚投行成员国必须向该行施压解决人权问题,”艾文斯说。
该行承诺要建立一个符合透明、开放、独立和问责原则的监督机构。该机构应该能够针对与该行项目有关的人权侵害,以及违反该行各项保障政策的行为,进行调查、报告并建议救济措施。各成员国应确保此一机构在政策和实践上反映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经验教训:
- 确保独立运作,不受亚投行管理层的压力和政治干预;
- 遴选监督机制成员的委员会应纳入非政府组织代表;
- 要求亚投行拟定预案,当发现该行侵害人权或违反自身政策时做出负责、及时的反应;以及
- 应赋予该监督机制对人权侵害或政策违反是否得到救济进行监察和公开报导的职权。
人权观察表示,在问责机制成立运作前,亚投行不应批准任何新增项目。
“若缺乏在所有亚投行活动中尊重人权的坚定承诺,以及向该行问责的有意义机制,新的放贷机构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艾文斯说。“但若全体成员国能共同坚持更高标准,它将为全球促进可持续且尊重人权的开发树立新标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