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人权观察组织、亚洲人权与发展论坛(FORUM-ASIA)和东非与南非人权捍卫者计划(East and Horn of Africa Human Rights Defenders Project)今天联合指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选举的有限竞争,损害了联合国大会为该机构成员资格设下的标准。联合国大会在2012年11月12日选出人权理事会的18个成员国,但其中只有三国在选举中遭遇挑战者。
“把联合国大会这次的投票称为‘选举’,是过分美化的说法,”人权观察全球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佩吉・希克斯(Peggy Hicks)说。“除非人权理事会的席位能通过真正竞争性的选举产生,否则它的成员资格标准将只是美丽辞藻而无法落实。”
人权理事会的席位是在区域集团之间分配的。只有西欧和其他国家集团(WEOG)进行了差额选举(候选国多于应选席位),由德国、希腊、爱尔兰、瑞典和美国等五个国家竞争三个席位,最后选出德国、爱尔兰和美国。
其他各区域集团选出的理事会成员是:非洲集团的科特迪瓦、埃塞俄比亚、加蓬、肯尼亚和塞拉利昂;亚洲集团的日本、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南韩和阿联酋;东欧集团的爱沙尼亚和黑山共和国;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集团的阿根廷、巴西和委内瑞拉。
根据建立人权理事会的联合国大会第60/251号决议,理事会成员国在人权方面应“坚持最高标准”,并与理事会“充分合作”。
鉴于某些候选国国内的人权问题相当严重,一群致力强化人权理事会功能的非政府组织共同呼吁这些候选国──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阿联酋和委内瑞拉,为了争取理事会席位,应该采取具体步骤改善国内的人权纪录。
“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的各国,应于明年1月在日内瓦就职之前,采取具体步骤改善国内的人权问题,”亚洲人权与发展论坛执行长叶瑞生(Yap Swee Seng)说。“举例来说,巴基斯坦在正式加入委员会之前,应该证明该国在:防制对宗教少数群众的歧视与攻击、保护人权捍卫者和新闻记者、以及终结强迫失踪等方面,已有实质进步。”
非洲国家集团所采用的轮替制,等于保障该区域各国,不论是否达到成员资格标准,都可以加入人权理事会,全然排斥了竞争性选举的原则。而非洲人权纪录较佳的一些国家,也未能对非洲集团这种同额竞选的惯例提出质疑。
当肯尼亚于7月底宣布参选人权理事会之后,非洲集团一度可能突破旧习。然而,苏丹迫于压力而于9月间退出竞举,使非洲再次递出了应选五席、候选五席的同额名单。
“年复一年,非洲集团的轮替制事实上让埃塞俄比亚这样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也能保证当选,”东非与南非人权捍卫者计划执行长哈山・夏尔(Hassan Shire)说。“提升选举的竞争性是一剂良方,它将能强化人权理事会的成员阵容和效率。”
过去几年,人权组织曾经成功阻止白俄罗斯(2007)、斯里兰卡(2008)、阿塞拜疆(2009)获得提名;伊朗(2010)和叙利亚(2011)则在人权组织的压力下放弃候选资格。然而,许多具有镇压人权纪录的国家却在毫无竞争下轻松当选,例如2010年的利比亚、2009年的古巴和沙特阿拉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