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为解决日益加剧的非法强迫失踪问题,已想出了新点子:就将强迫失踪合法化。
今年8月24日,中国国营媒体宣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修正的一条规定,将准许警方合法秘密拘留他人长达6个月,毋须让被拘留者联系亲属、律师等外界人士。
中国政府将该规定修正定调为,只是扩展现行监视拘留做法(“软禁”)的范畴,以便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和重大腐败案件的嫌疑人执行。警方可透过软禁手段,在未经审判和缺乏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刑事嫌疑人拘留于住家长达6个月。
然而中国的律师、法律学者和人权活跃人士警告说,此项建议是一块遮羞布,是为了给近期一波违反中国法律及国际法律的强迫失踪事件,套上法律依据的表面。
被失踪的受害者人数凸显了中国法治在过去八个月呈现急剧恶化。据非政府组织维权网报道,自2月中旬以来,中国的安全人员已对至少26名作家、艺术家、博客作家和维权人士进行了强迫失踪。
大部分的受害者已获释了,但至少三人仍下落不明:2月27日失踪的重庆在读博士生蓝若宇;2月25日失踪的广州维权人士谭燕华;2月20日被警方绑架的上海博客作家张海波。
绑架事件往往暴力进行,受害者被剥夺获取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以及联系亲人、律师的权利,拘留期间受到酷刑的机率极高。绝大多数的被失踪者,就像以往直言不讳的维权律师滕彪一样,因受到恐吓– 甚或更糟糕的待遇– 获释后陷入沉默,还隐居起来。
广州维权律师刘士辉最近在推文中曝光了这些恐吓手段。早在今年2月25日,中国安全人员闯入其住家将之绑架并拘留108天,直至6月12日才将其释放,且一直不肯承认有此事。
刘士辉反映关押期间连续遭到睡眠剥夺、讯问以及“辱骂恐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他8月21日发出推文说:“现在满身是病,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凌晨两三点钟以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在中国,强迫失踪事件是个屡见不鲜的现象。多年来,政府官员、安全部队及其代表,在少数民族地区西藏及新疆进行强迫失踪,还以强迫失踪手段清除中国市中心街上的上访人(即因地方权力滥用受侵害、要寻求司法救济的农村人)。
单就北京而论,每年就有数以千计的上访人被绑架、被拘留于秘密非法拘留场所。并在这些俗称为“黑监狱”的场所里,遭到骇人听闻的虐待行径。
尽管国营媒体屡次报道黑监狱里进行虐待行为,中国政府从未承认黑监狱存在。大部分媒体报道的黑监狱并未予以关闭、对施暴者未予以惩罚。
律师高智晟事件就是个典型的例证。高智晟代理安全劳动权利被剥夺的矿工以及法轮功成员、家庭教会成员等宗教少数群体的人员,而这些案件皆为中国其中最敏感的议题。高智晟2009年被失踪事件强调,中国政府完全不顾及国内国际持续的批评,公然动用黑道式的手段,对知名异议人士进行强迫失踪。
2010年4月初,高智晟出现在北京住家但不到几天又失踪了,显然再次被官方拘留。至今下落、健康和安危仍无人知晓。
更为险恶的一项事态发展是:一些国家政府愿意协助中国政府,强迫失踪到国外寻求庇护的中国公民。
国际法律严禁各国政府强行遣返可能会受到迫害或酷刑的人员。以穆斯林人口为主的维吾尔族人,长期受到中国政府的歧视及其它侵权行为。而照中国对该群体动用酷刑、强迫失踪及任意拘留的记录而言,维族人被遣返后的处境更为危险。
尽管如此,柬埔寨政府还是于2009年12月19日迫使20名维族人在金边登上中国政府的一架飞机返回中国。中国政府未承认已将他们拘留,他们至今下落不明。这些被驱逐出境的人员还包括两名婴儿。外界对他们唯有的信息来自2010年1月中旬传出的消息。据这尚未证实的信息来源,一些人员被一新疆法院判刑,且有人被判处死刑。
8月6日,泰国的官员以触犯泰国移民法为由,在曼谷将维族人努尔•穆罕默德(Nur Muhammed)交给中国政府官员,此举违反了泰国法律。8月18日,马来西亚警方也在吉隆坡将至少11名维族人交给中国官员,显然违反了马来西亚法律。据媒体报道,这群维族人被控涉及人口贩运及护照欺诈罪。
中国政府利用其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和外交分量,要求其他国家政府同谋侵害中国公民的权利,各国政府应当强力抵制,不应参与。
各国政府还应注意,中国政府如今力求介入他们自身的法律制度,从而破坏自己在国家、国际法律下的责任,这让人质疑中国政府往后是否有能力成为一个可靠的经济、安全和外交伙伴,与各国共建长期双赢合作关系。
费利姆•凯恩(Phelim Kine)是人权观察组织亚洲部的资深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