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人員使用過度武力和蓄意的粗暴手段應對洛杉磯及周邊地區自6月6日至14日抗議搜捕移民的示威活動。
- 地方、州和聯邦執法部門對抗議活動採取激烈反應,粗暴打壓公眾表達憤怒的權利和媒體安全報導的權利。
- 所有相關執法機關都應尊重自由表達意見和抗議的權利,並確保向應為濫權負責的官員追究責任。
(洛杉磯)-人權觀察今天表示,執法人員使用過度武力和蓄意的粗暴手段應對加州洛杉磯及周邊地區自2025年6月6日至14日抗議搜捕移民的示威活動。
執法人員直接向抗議者、記者和其他觀察人員發射催淚彈、胡椒彈、泡棉彈和閃光彈,通常在近距離且未經足夠警告或受到挑釁。數十人因此遭受從嚴重瘀傷、撕裂傷到骨折、腦震盪、手指截肢和眼部重傷等輕重傷害。
「全面掃蕩移民造成洛杉磯各地社區恐慌,促使成千上萬民眾上街抗議,」人權觀察危機、衝突和武器事務主任艾達・索耶(Ida Sawyer)說。「地方、州和聯邦執法部門對抗議活動採取激烈反應,粗暴壓迫公眾表達憤怒的權利和媒體安全報導的權利。」
抗議活動起因於特朗普政府下令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增加每日逮捕無證移民的人數,導致洛杉磯及周邊地區搜捕移民行動急劇升級。全副武裝的聯邦特工突襲商店、倉庫、酒店、餐館、農場、洗車場、零食攤和其他工作場所,拘捕疑似無證人員以便將其驅逐出境。
人權觀察於6月10日至14日在洛杉磯及周邊地區實地觀察抗議活動並訪視遭ICE突襲地點,共計訪談39人,包括抗議者、記者、法律觀察員、街頭醫護志願者、移民權利倡導者和組織者以及其他遭突襲影響人士。研究人員分析司法案件、洛杉磯記者協會的紀錄、媒體報導以及抗議期間拍攝並發佈在社交媒體上或直接與研究人員分享的照片和影片。
人權觀察記錄到65件各種地方、州和聯邦機構執法人員打傷抗議者、記者和其他觀察人員的案例。實際件數極可能遠遠更高。在6月6日之後三週內,有超過280人聯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南加州分會,大多數人報告稱在參與抗議活動時遭執法人員攻擊受傷。
首次大型抗議始於6月6日,即ICE 特工突襲洛杉磯時尚區Ambiance Apparel門市等多家商店時。6月7日,大批抗議者得知派拉蒙(Paramount)郊區家得寶(Home Depot)商店將遭突襲,隔著停車場與武裝聯邦特工和洛杉磯縣警局警員對峙。
美國總統特朗普於6月7日發布行政命令,以洛杉磯抗議活動「構成一種反抗美國政府權威的叛亂行為」為由徵調國民兵,並授權「在必要時」部署「任何其他正規武裝部隊成員」。6月9日,聯邦政府調派700名現役海軍陸戰隊員加入數千名國民兵的行列,主要負責守衛聯邦政府大樓。地方和州政府官員反對川普派兵,但當地警察單位同樣採取激烈行動鎮壓抗議。
從6月6日直到至少6月14日,抗議者每天都在大都會拘留中心(Metropolitan Detention Center)周圍聚集,因為許多無證人士被特工拘留於此。抗議者也在洛杉磯市中心附近的其他政府大樓舉行示威。
人權觀察多次目睹並記錄執法人員強迫示威者離開特定區域,通常缺乏明確理由,也沒有發出清楚易懂的驅散命令或警告。執法人員經常(有時從近距離)直接瞄準抗議者擊發「低致命性」抛射兵器,包括使用催淚彈、胡椒彈、泡棉彈和閃光彈。這些武器雖然不如實彈致命,仍有可能造成重傷或死亡。
人權觀察記錄到39件記者遭執法人員打傷的案例,其中大多數手持攝影機並佩戴明顯記者證件。有幾名記者似遭蓄意攻擊。6月8日,一名警察直接向正在洛杉磯市中心進行電視直播報導的澳洲媒體《9News》記者蘿倫・托馬斯(Lauren Tomasi)發射動能衝擊武器,造成她腿部瘀傷。
6月9日,根據其中兩名被害人和人權觀察檢視的錄影畫面,洛杉磯市警局一名警員在極近距離用動能衝擊武器射擊三人——全都是倡議向警方追責的知名人士——使他們遭受持續數天劇烈疼痛。在向其中一人的腹股溝開槍前,警員說:「我要把你打爆,誰叫你引起我的注意。」
一名街頭醫護志願者本身被泡棉彈劃過,造成很深的開放傷口而住院治療。據他表示,6月14日他在洛杉磯市中心持續數小時搶救傷患,其中包括多名被彈丸擊中而血流滿面的抗議者,一名傷者的腿部骨折,還有許多人因閃光彈和催淚彈而損及視覺和聽覺。
主要在抗議活動初期,有些抗議者曾對警察施暴或破壞財物。根據人權觀察取得的證據,抗議者的暴力行為大多發生在執法人員施暴之後,而且只有一小部分抗議群眾參與破壞行為。當有某些人從事暴力或破壞行為時,執法人員並沒有將其激烈反擊行動限於施暴者。
人權觀察發現,執法人員顯然違反國際人權法。調查結果也援引了美國憲法以及近期修訂的加州法律中的民權保障條文,後者嚴格限制執法人員使用武力驅散抗議活動的時機與方式,並規定必須保護報導抗議活動的記者。
人權觀察於7月31日分別致函國土安全部、洛杉磯市警局和洛杉磯縣警局,但尚未收到回覆。
洛杉磯市警局局長吉姆・麥克唐納 (Jim McDonnell)於6月23日發出聲明表示,警方將「對使用武力事件進行全面逐案評估」,若查出任何警員「未達到」市警局標準必將給予懲處。他雖表示抗議活動「通常以和平表達意見為特色」,但有時也會「因暴力、惡意破壞和犯罪行為模糊焦點」,此時「警員有理由採取迅速而有節制的行動,以防止進一步傷害並恢復公共安全」。
多名記者、抗議者和法律觀察員已就抗議活動中所受傷害向洛杉磯市政府、縣政府及國土安全部提起數宗訴訟。過去有關洛杉磯抗議活動期間執法不當的訴訟已使納稅人損失數百萬美元和解金,但幾乎從來沒有濫權機關和高層官員負起責任,執法方式也未見改革。
「洛杉磯執法人員對捍衛人權的民眾和報導抗議活動的記者使用粗暴、過度和不必要的武力,」索耶說。「所有相關執法機關都應尊重自由表達意見和抗議的權利,保護記者,並確保向應為濫權負責的官員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