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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務審議官山田重夫(右二)與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孫衛東(左二)代表兩國出席日中安全對話,日本東京外務省,2023年2月22日。 © 2023 Shuji Kajiyama/AP Photo

上個月,香港警方拘捕一名從2019年至今在日本留學的23歲香港女性。她所犯何「罪」?據報導,只因她曾在日本上網發文,聲援香港民主抗爭。她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名被捕,反映香港當局拘捕及起訴在香港境外行使言論自由權利人士的危險趨勢。

過去一年,日本政府漸漸提高聲量抗議中國政府的人權侵害。2022年2月,日本眾議院通過一項決議,對發生在新疆、香港、西藏和內蒙古的暴行表達關切。12月,日本參議院通過內容大致相同的決議,實質上要求中國政府以「可信服的方式」就其國內「嚴重人權狀況」向國際社會作出「解釋」。

中國政府自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強行實施嚴苛的國家安全法以來,有計畫地利用該法抹殺港人長期享有的各項基本自由,大肆抓捕監禁香港民主運動領袖。

港區國安法處罰下列四種活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最重均可判處無期徒刑。四種罪名的定義過分寬泛模糊,可用來處罰包括以言論倡導自由民主等和平行為。

據報導,這位女性已獲釋,但旅遊證件在警方調查期間被沒收。

人權觀察曾記錄中國政府在澳洲各大學監控支持民主運動的香港學生。許多學生為避免在家鄉受到威脅騷擾而改變行為或自我審查。

日本政府應強力抵制中國政府對日本言論自由的侵犯。日本政府官員應公開關切這位香港女性被捕案件,與南韓等亞洲盟邦聯手捍衛所有身處香港和中國人士的言論自由權利,並應制定日本版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制裁制度,使日本政府可以對重大人權侵害的責任人實施旅遊禁令和資產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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