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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emocracy activists who were elected from unofficial pro-democracy primaries, including Joshua Wong, far left, attend a press conference in Hong Kong, July 15, 2020. © 2020 AP Photo/Kin Cheung

(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香港政府不應對2021年1月6日遭任意逮捕的53位民主派政治人物提出控告。他們全都因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這部嚴苛法律由中國政府於2020年6月30日實施。

被捕的53名男女,在香港民主運動的政治光譜上分佔不同立場。他們當中既有資深從政者及社運人士,如「長毛」梁國雄和毛孟靜,也有2019年抗爭中加入民主運動的新生代。後者包括少數族裔社工安德里(Jeffrey Andrews)和障權倡導者李芝融。其中許多人代表著長期被城市治理排除在外的廣泛草根社會。

「照香港當局的說法,評論候選人、倡導政府採取行動似乎足以顛覆政府,這實在匪夷所思,」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說。「越來越明顯的是,北京對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根本一文不值。」

香港警察表示,2020年7月關於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候選人的民意調查,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行。警方聲稱被捕人士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對香港特區或中央政府機關履行職能進行「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的,其「首要分子」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警方並表示,在53名被捕人士中,有六人是組織者。

「顛覆國家政權」和其他港區國安法罪名的法律定義過於廣泛模糊,甚至包括——受到香港實質憲法《基本法》保障的——和平行使各項人權。這些權利同時也受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保障,該公約已通過《基本法》納入香港法律框架,並表現在《人權法案條例》。

被捕者除一人外均已交保獲釋。這53人尚未被起訴,但必須交出護照作為保釋條件之一。檢方表示,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違反先前另一案件的保釋條件,未將其持有的一本護照交出。胡目前仍在押。

此外,警方凍結了與是次民調有關的資金160萬港元(20.6萬美元),並持法庭手令要求四家傳媒向辦案警方提交資料。人權觀察表示,香港警方應立即釋放胡志偉,取消一切保釋條件並將所有人的旅行證件發還。

自從中國政府6月實施港區國安法,當局持續威脅和任意逮捕民主運動人士,並鼓勵民眾互相舉報以便將民主派逐出教育傳媒公務員等社會關鍵業界。

北京和香港政府並加大力度攻擊原本半民主的立法會。自2016年起,當局多次將民主派人士的參選或當選資格取消。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香港政府將原定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北京隨後將四位民主派議員逐出立法會,導致其他民主派議員集體辭職抗議。人權觀察指出,此次逮捕53名政治人物,顯然是北京加強對立法會全面控制的行動一環。

人權觀察表示,各有關國家政府,包括英國、歐盟各國和即將上任的美國拜登政府,應該施壓聯合國任命特別任務負責人,對香港人權發展進行監測與報告。各國並應協調一致,對侵害港人人權的官員實施針對性制裁。世界各國立法機關成員均應聲援香港同儕。

「各國政府應緊急採取具體、一致的行動,確保北京為變本加厲的迫害付出代價,」王松蓮說。「支持香港民主人士,不能只有口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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