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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修改引渡法例威脅公民社會

社運人士若被移交中國,å恐遭酷刑、不公正審判

2019年5月22日(檔案照片),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中)步入立法會,反對修改引渡法例的泛民議員高喊口號並拉橫幅抗議。 © 2019 AP Photo/Kin Cheung, File

(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發表致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聯名公開信,信中表示,港府應撤回有關兩條引渡法例的修訂建議。有68個關注香港和中國大陸人權與社會議題的非政府組織簽署公開信。

「這次對引渡法例的修訂建議,將令香港所有從事從事與中國內地有關之工作的人士蒙受風險,」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它將威脅每一個人的安全,包括社運人士、人權律師、傳媒工作者及社工。」

根據現行法例,香港政府只能向已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引渡疑犯,其他國家必須個案處理。修改相關安排必須由中國政府遴選出的香港行政長官簽發命令,再由部分民選的立法會審議通過。

2019年2月,香港保安局提議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將單次個案引渡程序的適用範圍延伸到中國內地。修法並將取消立法會審議個別行政命令的功能,而這是政府及公眾監督的關鍵程序。

中國政府經常利用詐騙等刑事罪名起訴、監禁中國境內的和平維權人士、人權護衛者和反對政府政策人士。 2015年,一名香港書商因印銷有關中國最高領導人私生活的書籍而遭綁架,令人擔憂北京將進一步在香港境內拘捕被它認為具威脅性的人士。

人權觀察指出,引渡修例將授予中國政府在香港抓人的合法工具,它的漣漪作用將對香港的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犯罪嫌疑人在中國司法制度下有可能遭受酷刑或其他虐待以及不公正審判。

「引渡修例將對香港造成不可回复的重創,使香港無法繼續為在中國和平推動人權的人士提供避風港,它應當被廢棄,」理查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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