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人权观察今天表示,香港当局以“具煽动意图”罪名逮捕民主派人士,令人更加忧虑2019年抗争运动将遭新一波镇压。2020年3月26日,现年60岁的区议员郑丽琼在家中遭警方逮捕,她曾在被捕前两天於脸书转发一则揭露警员身份的贴文。
“逮捕向警方问责的民主派人士属於政治迫害,不是正当执法,”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香港当局应该立即撤回对郑丽琼议员的控告。”
此案与印尼文媒体《香港印尼之声》记者英达(Veby Mega Indah)有关。英达去年9月在湾仔采访抗争活动时,遭防暴警察开枪击中眼部,致一眼失明。
英达试图对开枪警员进行民事求偿遇阻,因为该警员当时蒙面执勤,亦未配掛警员编号。警方迄今拒绝提供该名警员个人资料,儘管英达已提出要求,并於12月向法院申请公佈相关资讯。
鉴於英达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将届,众多网民动员抗议,并於3月24日在Telegram群组贴出一名疑似肇事警员的个人资料。3月24日, 郑丽琼转贴部分资料,包括该警员在公共场所执勤时拍摄的照片及其姓名与警员编号。郑丽琼的在该则贴文中呼吁该警员“请自首!以眼还眼!”
郑丽琼被捕後,香港警方发言人表示,郑丽琼在社交媒体上 “非法洩露个人资料” ,包括该警员住家地址电话,并指其涉嫌 “煽动暴力与仇恨”。该发言人说,她可能还违反法院去年10月发出不得“起底”──即利用网路公布个人资料──警员的禁制令,以及《私隐条例》。郑丽琼已於被捕当日交保获释。
“具煽动意图”罪名自1952年以後就没有被引用过,上一次是英国殖民政府用来控告亲北京媒体《大公报》。
在2019年抗争中,警方和示威者双方都蒙面隐藏身份。10月, 香港政府实施禁蒙面法,规定公共集会中遮蔽脸部为违法。该法例并不禁止因“受僱工作”等理由蒙面,警员均继续使用面罩,但许多警员执勤时没有配掛警员编号。
抗争过程中,许多警员、示威者和记者抱怨个人资料遭他人擅自发佈,但警方并未逮捕任何起底示威者或记者的人士。曾有两名警员将记者的身份證──他们认为这些记者站在示威者一边──亮在电视直播镜头前,事後香港警务处长表示已“训斥”相关警员。
香港当局和亲北京人士从12月就开始以各种措施加强打击民主运动和其他批评者。12月中旬,警方冻结抗争者重要筹款平台“星火同盟”的7千万港元(约1千万美元)存款,并以洗钱罪嫌逮捕四名成员。2月28日,警方逮捕民主派媒体大享黎智英和政治活动者杨森、李卓人,指控他们曾在8月份参与非法集会。6月迄今,共有超过7,500名示威者遭当局以参加示威为由逮捕。
3月20日, 亲北京的无线电视台向民主派区议员何启明发出律师函,指控他批评该台 “参与政治迫害” 的言论涉及诽谤。无线电视台最近申请停播香港电台(香港公共媒体)节目,後者於2月下旬播出的一集节目含有讽刺香港警察的内容。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於3月4日批准无线的要求。警方曾一再对该港台节目表示抗议,并有亲北京人士则向港台负责人施压,要求下架政治性节目。
“香港警务处和其他相关当局不可能靠著打压和平批判言论赢得信赖,” 理查森说。“与其设法罗织陷害,他们应该允许对本身在抗争运动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独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