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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7年11月8日)-人权观察今天发布报告指出,印度强奸受害者在寻求正义伸张与取得必要的支持性服务时面临严重阻碍。因2012年12月女学生乔蒂.辛格.潘迪(Jyoti Singh Pandey)在德里遭轮奸杀害而出台的各项法律及其他改革措施,并未充分落实。

这份82页的报告《‘每个人都责怪我’:印度性侵被害人寻求正义与支持性服务受阻》发现,曾遭强奸或其他性侵犯的妇女和女童经常在警局和医院遭受羞辱。警察多数不愿受理她们的举报,被害人和目击者得到的保护微乎其微,而且医疗专业人员也仍强迫进行有辱人格的“两指”测试。这些在伸张正义和维持尊严时所面临的阻碍更因为案件侦办过程中受害者无法得到适当的医疗,辅导和法律协助而雪上加霜。

“五年前,因德里轮奸案感到震惊的印度民众呼吁对性暴力问题打破沉默,并要求改革刑事司法制度,”人权观察南亚区主任米纳克希・甘古利(Meenakshi Ganguly)说。“现在已有更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才能让警察、医师和法院维护被害人的尊严。”

人权观察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访谈,范围涵盖印度四个邦──哈里亚纳邦、北方邦、中央邦、拉贾斯坦邦,均为强奸案举报数量较高地区──以及新德里和孟买两大城市。报告详述21起案例──其中10例涉及未满18岁少女。调查发现基于逾65次访谈,受访者包括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律师、人权工作者、医师、鉴识专家、政府官员和警察,另外也参考了印度相关机构的研究。

依照印度法律,警察人员拒不受理性侵案举报,将面临最高两年徒刑。然而,人权观察发现,警方有时不送出受案登记表(First Information Report),即启动警方侦办的第一步,尤其是在被害人属于社经弱势群体的时候。有数起案例遭警员拒绝登记受理,或施压被害人家属接受“和解”或“让步”,尤其是当被控加害人来自权贵家庭或强势群体时。

2013年《刑事法》修正案扩大了性侵犯的定义,纳入性骚扰、偷窥和跟踪缠扰。在人权观察记录的四起性骚扰女童案例中,都有警方拖延犯罪调查和报案记录的情形。她们的父母表示在报案后担心女儿的人身安全,因为被控告人轻易取保脱身后,又对被害人发出威胁。

人权观察指出,印度法律缺少证人保护制度,造成强奸被害人和目击者很容易遭受压力而放弃追诉。举例而言,如果被控告人属于高等种姓,非官方的村绅自治组织“宗族长老会”(Khap Panchayats)通常会施压贱民(Dalit)和其他所谓“低等种姓”的家族,要求他们不得提出刑事控告或作伪证。

“蔓希”(13岁)2012年在马哈拉施特拉邦某个后火车站遭一名男子强奸。她向铁路警察举报强奸,但涉案男子是来自地主社群的富裕人士。警察没有代表蔓希采取行动,反而把她扣留12天,企图强迫她撤回控告。 © 2014 Smita Sharma

印度法律规定,凡是登门求诊并表明遭强奸的妇女和女童,医师有义务提供急救和治疗,且费用全免。医学检验不仅是为了疗愈,而且有助收集鉴识证据。

2014年,卫生和家庭福利部颁布关于性暴力被害人医疗-法律照护的指导原则,对医疗人员为性侵被害人进行检验和治疗设立标准。该指导原则并提供科学的医疗信息与程序,有助于矫正普遍的迷思。它反对所谓“两指检测”,要求阴道内诊仅限于“医师指示”进行,同时也反对滥用医疗检验结果,以不科学且有辱人格的方式指述被害人是否“惯于从事性交”。

然而,由于印度实施联邦体制,而医疗照护属于各邦管辖事务,前述2014年指导原则对于各邦政府并无法律拘束力。人权观察发现,即使在采纳前述指导原则的各邦,医疗人员也经常不予遵行。其他各邦的规定则更为落伍,缺少2014年指导原则的具体详尽和敏感度。

即便有关当局已开始按标准收集鉴识证据,各邦医疗体系大都不愿为强奸被害人提供医疗和心理谘询,包括如何安全实施人工流产和检测性病。

人权观察指出,性侵被害人,尤其来自贫穷边缘社群者,也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1994年,最高法院曾在一件判决中表示,警方应为性侵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保持法律援助选择名单──但警方极少照做。在人权观察记录的21起案例中,没有任何被害人得到警方告知有权申请法律援助或提供法律援助选项。

有些辩护律师和法官在开庭时,仍对性侵被害人使用带偏见和侮辱性的词语。德里资深刑辩律师蕾贝卡・曼门.约翰(Rebecca Mammen John)说,“在法庭上企图羞辱被害人的情形仍十分常见。”

人权观察表示,由于缺少监测和评鉴架构,联邦和各邦政府虽已推动多项支持性侵被害人措施,但多数措施并不适当或不具实效。例如,为加速审理涉及侵害女性和儿童的犯罪案件,全国设置了524个简易法庭。然而,若缺乏其他必要配套,例如协助被害人善用司法体系的法律援助制度,这些法庭的成果将微乎其微。

2015年成立的全国犯罪被害人补偿基金,规定应发给强奸被害人至少30万卢比(4,650美元),但各邦实际发放金额不一。整个机制缺乏效率,被害人必须等候很长时间,或根本无法提出申请。在人权观察记录的21起案例中,只有三名被害人得到补偿。

“单一窗口制度”,即提供整合服务之处──警务协助、法律援助和医疗及心理谘询服务──实际上也没有效率。据政府报导,全国已设置151个服务中心,但人权观察和其他组织得到的小道消息指出,各相关部门和部委之间的协调不良。此外,社会大众很少知道这些服务中心的存在和功能。

“强奸案的报案不该对被害人造成二度伤害,”甘古利说。“改变思维需要时间,但印度政府应确保被害人及其家属得到医疗、心理谘询和法律支持,同时加强警员、司法人员和医护人员对于正确处置性暴力案件的敏感度。

报告案例摘录

芭尔卡(非真名),北方邦

北方邦勒利德布尔(Lalitpur)区警方拒绝受理22岁的芭尔卡报案。她控告三名男子于2016年1月30日在她家攻击她和丈夫时,对她实施了绑架和强奸。芭尔卡说,其中两名男子殴打她丈夫并将他拉走,第三名男子,具有高等种姓身份,对她强奸、以种姓话语羞辱,并威胁她不得报案,否则要杀她。她说,警方犹䂊不采取行动,因为被控告人是执政党的地方领袖。即使在法院判决后,警方仍拖了八个月才送出受案登记表。同时,芭尔卡和丈夫被迫逃离村庄到几百里外,因为被控告人和同村居民不断威胁、骚扰他们。

卡贾尔(非真名),中央邦

卡贾儿(23岁)说,在通报她于2015年9月14日在中央邦尼木许(Neemuch)区遭到轮奸后,她和父亲遭到拘押、威胁和殴打。她说警察拘押她父亲,叫她向法官说她是被父亲强迫虚报案件。警方还要求她在几张白纸上签名,打她耳光,以及用棍子打她。她说,警方还威胁父亲签名承认女儿虚报案件,否则要罗织罪名逮捕他。卡贾尔说,她因为恐惧而在法庭上作伪证。警方于2015年12月作出结案报告,指卡贾尔及其父因与被控告人之间的土地纠纷而虚报假案。她向法院上诉,说明遭到恐吓的情形。然而,首席法官驳回了结案报告,并命令办案警员出庭。

卡贾尔举报强奸案后,遭丈夫及夫家遗弃,回家与父母同住。又因被控告人威胁,她们被迫搬家。她被强奸后几个月急需医疗和心理谘询支持,但为她检查的医师并未协助转介心理谘询服务。卡贾尔告诉人权观察:

我失去了一切,每个人都责怪我。我甚至在事件后整整一个月足不出门。我受够了邻居闲言闲语。我曾拒绝吃饭,像疯女人似的躲在家里。我当时感觉自己发疯了。

凯尔芭娜(非真名),哈里亚纳邦

凯尔芭娜(30岁)是哈里亚纳邦凯梭(Kaithal)区的贱民种姓人士,因为受到“宗族长老会”(一种非官方的种姓制村委会)的威胁与骚扰,在法庭上翻供成为敌意证人。她原本举报2015年3月10日在吉恩德(Jind)区被六名男子轮奸,加害人皆来自高等种姓“贾特”(Jat)社群。案发当时,凯尔芭娜的姊夫和她同行,但遭到痛殴。警方调查后,于3月28日根据贱民保护法对六名男子发出控告书,罪名包括集体强奸、绑架和虐待。

然而,庭审因等候警方鉴识报告而延搁期间,她们一家人开始受到宗族长老会的骚扰和威胁。凯尔芭娜的律师也说自己遭到压力,甚至包括贿赂,但被他拒绝。然而,凯尔芭娜后来在庭上翻供,所有被告因而无罪获释。她和家人则从村中迁出。

凯尔芭娜的姊夫说:“若你想在村里住下去,你就得听族长会的。他们[凯尔芭娜一家人]别无选择。没有人能反抗而且赢得了族长会。”

“蔓希”(13岁)2012年在马哈拉施特拉邦某个后火车站遭一名男子强奸。她向铁路警察举报强奸,但涉案男子是来自地主社群的富裕人士。警察没有代表蔓希采取行动,反而把她扣留12天,企图强迫她撤回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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