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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3日

主旨:中国访问与人权

尊敬的特恩布尔总理,

我们谨在您初次以总理身分访问中国之时致函,敦请您在公开和私下场合发言要求中国对人权给予更大的尊重。

我们感谢澳大利亚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16年3月的共同声明,谴责中国拘押和平维权人士,强迫本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失踪,以及用电视播出刑案嫌疑人认罪的视频。同时,我们也对澳大利亚在人权理事会的其他作为以及官方的双边人权对话表示肯定。

前述各项努力甚为重要,但若政府所有层级均能定期公开针对中国严重、系统性的人权侵犯发言,将能发挥其最大效果。当前我们正在目睹中国公民社会遭受至少十年来最恶劣的打压,以及国家安全部门职权的迅速扩张。

我们了解您此次访问有多重目标,其中一大重点是巩固与中国更紧密的经贸关系。我们也注意到,您曾一再谈到法治位居澳大利亚民主制度核心的重要性。

中国的法治正遭受持续且强烈的攻击。许多西方领导人认为中国经济更加繁荣将带来公民权利的提升,但这种愿望并未实现──事实上空间反而大幅缩窄。

公众压力可以改变现状。过去一年强烈、直接的国际压力显然帮助至少三件个案不至于产生最坏结果:七旬记者高瑜原本因泄露国家秘密判刑七年,但获得保外就医;无端被控“扰乱公共秩序”的“五女权人士”未被持续羁押而取保释放;以及着名人权律师浦志强获得缓刑。

我们注意到坎培拉曾公开声援浦志强案。我们相信国际压力也有助于推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立法,该法一旦通过将使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向国际组织寻求合作或资金面临极为严苛且充满任意性的限制。该法也将使外国组织──包括商会、高校和博物馆──蒙受不明确且过分广泛的限制。

因此,我们敦请阁下在即将展开的访问中利用公开及私下场合要求中国领导人:

  • 承诺尊重中国国民和境外人士的人权。中国政府在境外绑架和在境内任意拘押外国人及双重国籍国民──从书商到生意人──值得严重关切。中国的执法机关和其他安全部门,打着习近平的“反贪腐”运动名义,不经他国允许即在其国内活动的情形日益常见。我们请求您提出澳大利亚对这些非法行为的关切,并请您重申两国全方位合作有赖于恪守法治。
  • 立即停止对公民社会的空前打击。过去两年来,中国当局陆续对数百名和平维权人士、律师和其他人员实施任意拘押、检控、强迫失踪、酷刑或在押期间的不当对待。当局日益将和平的不同意见视同威胁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其着例包括起诉倡导汉维对话的维族经济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并以“分裂祖国”罪将其判处无期徒刑,以及十馀名人权律师被控“颠覆”。中国政府持续推动立法,允许警察监管公民社会活动,并公然将它所不赞同的公民社会工作称为“反国家”。我们请求您呼吁有关当局释放纯因和平行使基本人权而被拘押的人士,允许维权人士和组织不受威胁 地继续工作。
  • 大幅修改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2015年12月27日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和尚待通过的《网络安全法》草案,使其符合国际法对于自由表达、和平集会、公正审判及其他权利的保障。前述三项新法律将和平的公开行动与批评政府的言论视同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对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的定义则过于宽泛,连和平的异议或批评共产党和政府的民族与宗教政策都被包含在内。这些法律为不断发生的人权侵犯披上合法外衣,并为未来的侵权措施大开方便之门,特别是在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受到常规性剥夺的环境下。
  • 保证刑事司法体系尊重权利和究责。虽然防范刑讯逼供的措施已于2009年和2013年分别出台,警方仍积习难改。公安机关手握大权,可以拒绝让在押人员会见律师、家属和独立医生。法官不乐意执行关于强迫取供的“排除规则”,以致非法取得的证据仍然获得法庭采纳,侵权的警察人员则可免除罪责。

如您所知,澳大利亚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即将进入最后阶段,这是习主席积极寻求各国政府支持其在全球进行“反贪”行动的一部分。尽管审慎拟定并执行引渡条约有助加强保障个人在海外受审时的正当程序权利,但中国基本上无视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态度令人对任何这类条约都感到极度怀疑。澳大利亚必须确定该条约不致便利侵权措施,包括政治性检控、普遍酷刑虐待以及判处死刑。

此外,澳大利亚应当确保两国警务合作不允许侵权警察人员参与,并应对中国当局保证犯罪嫌疑人返回中国后受到良好待遇保持怀疑。

  • 缩减对互联网的使用限制,以符合表达自由权。在中国,互联网提供了一个比较其他媒介更加自由的空间,并可促进商业活动。但政府为审查政治敏感信息而建立各种管制、政策和措施,统称为“防火长城”。2015年,政府机构发出多项新指示,包括加紧限制用户名和头像的使用,要求网络服务商协助政府监控,以及试图在主要互联网公司总部派驻警察,以便更有效防范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政府同时还关闭或屏蔽虚拟专用网络(VPN),以及依据其网上言论起诉和平维权人士。

我们确信您的北京之行将无法获得成功评价,除非您能向中国人民送出明确、公开的讯息,说明中国当局有义务遏止国内的人权侵犯。若不能做到这一点,您将失去一次关键机会,向中国领导人表明澳大利亚支持处境艰难的中国公民社会,以及每一个中国人的基本权利。

我期待按预定在4月与您会面时,和您讨论这次访华的收获。

人权观察执行董事

肯尼思・罗斯

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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