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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政府应确保狱中记者高瑜得到必需的医疗照护。高瑜现年71岁,于2014年4月被捕,2015年被判七年徒刑,罪名是泄露中国共产党要求加强审查自由主义和改革理念的一份内部文件。

香港示威者手举标语,要求释放中国记者高瑜,2015年4月17日。   © 2015 路透社

高瑜的家属和律师指出,她患有慢性心绞痛、高血压、称为美尼尔氏症的内耳功能失调病变,以及未确诊的慢性皮肤过敏症。高瑜告诉他们,最近她的心绞痛日益频发且更加剧烈。据高瑜说,北京第一看守所只给她治疗心绞痛的中药,不准她服用原本在家里常用的药剂。高瑜的家属和律师并说,她无法获得专科医师的诊察和治疗。

 “捏造政治罪名把记者打入大牢已经够糟,还剥夺她必需的医疗照护,实在是残忍、有辱人格而且危险的做法,”亚洲部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中国政府应该立刻将高瑜送往医院,对她的健康恶化进行澈底诊察。”

高瑜是一位著名记者,1980年代由官方通讯社开始她的专业生涯,后来成为国营媒体《经济学周报》的副主编。因为报导和支援1989年天安门广场抗议活动,高瑜于1989年6月到1990年8月遭到监禁。1993到1999年,她又被控泄露中共高层决策而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入狱,尽管所谓的“国家秘密”早已由香港媒体披露。

2014年4月24日,高瑜因泄露“九号文件”被拘留,这份中共内部文件警告党员提防“七种危险”,包括人权等“普世价值”。2015年4月17日,高瑜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据律师表示,高瑜已提出上诉,但二审是否开庭审理尚不确定。高瑜一旦走完上诉程序,将被移送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服刑。

中国监所环境恶劣,通常过度拥挤、营养不足且医疗照护简陋。依据看守所管理法规,病情严重的在押人员“可以”转送看守所指定的医院治疗。

根据人权观察最近发表的报告,重病在押人员直到病情显著恶化才被送医的事件屡见不鲜。有些人因未获适当照护致死。2014年3月,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因看守所当局不让她接受适当治疗而去世,尽管她的家属和律师不停努力争取保外就医。官员直到她病重昏迷,才将她送到医院。她在到院数天后身亡。

其他著名在押或服刑维权人士据报也缺乏适当医疗照护,包括:人权律师浦志强,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患有心脏病及其他疾病;反贪腐维权人士刘萍,在狱中每天不明原因腹泻长达两年。

不让囚犯得到适当医疗照护,违反了健康权和《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中国当局对所有囚犯的身心健康负有责任,包括被羁押的政治犯,”亚当斯说。“这种责任包括确保所有囚犯得到所需的专科医护。如果监所中无法提供这种照护,应在囚犯病况恶化前转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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