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捐款赞助

(纽约)-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权观察和国际法学家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今天共同表示,对于2014年4月9日送进尼泊尔国会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真和会)法律草案,国会议员应否决其中有问题的条文。尼泊尔最高法院已于1月2日裁定该法必须符合国际法律标准,但草案中仍有违反国际法的特赦条款。

具体而言,草案沿袭一份2012年行政指令的用语,允许尼国内战期间犯下国际法罪行的人士获得特赦。最高法院一份划时代判决推翻了前述行政指令,明确指示政府制定新法以履行尼泊尔的国际法义务。对于重大人权侵犯──例如该法列举的各种行为──给予特赦,是国际法所不容许的。

“尼泊尔政府似乎无视最高法院关于转型正义的历史性判决,仅仅把2012年行政指令稍微调整一下就送出来,”国际法学家委员会亚太区主任山姆・扎里菲(Sam Zarifi)说。“这种刻意削弱司法权的举动,令人不禁高度关切尼泊尔政府对法治的尊重程度。”

2014年3月25日,尼泊尔政府宣布将在15天内提出法律草案,成立真和会和调查失踪案件的委员会。一个由政府召集的专家工作组对法案条文提出了修正建议,但并未得到采纳。

现行草案列举出属于委员会管辖范围的严重人权侵犯,包括谋杀、绑架、强奸及性暴力、强迫搬迁和身体及心理的酷刑。然而,第26条的文义模糊,没有完全排除特赦的可能,使这些罪行的加害者有机会获得特赦。

尽管第26条第2款明文排除对强奸罪的特赦,但草案并未处理尼泊尔刑法规定强奸罪须于35天内报案的时效限制,以致受害人根本无法寻求司法救济。关于特赦的条文与2012年行政指令第23条完全一样,而该条文早已被最高法院宣告违宪且违反尼泊尔的国际法义务。

“很难理解尼泊尔政府为何在法案中纳入同一条有問題的條文,让罪大恶极的人可能消遥法外,”亚洲部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政府有义务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而非特赦加害者。”

最高法院判决指出,任何转型正义机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能够追究重大人权侵犯的责任,保障受害者寻求救济和赔偿的各项权利,包括要求调查真相、司法正义和保证不受报复等权利。

“尼泊尔国会议员应一致否决该法案中有问题的条文,遵循最高法院的指示加以修正,”国际特赦组织亚洲部主任理查・班奈特(Richard Bennett)说。“和平协定对受害者许诺正义和问责,但这部法律草案使它成为笑话。承受严重人权侵犯的人们实际上将被剥夺寻求救济的机会。”

各人权组织再度呼吁尼泊尔政府落实最高法院判决,做到:

• 成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和“强迫失踪案件调查委员会”;

• 依照《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规定,将强迫失踪列为刑事罪名,确保其刑度与犯罪严重性相称;

• 确保其他严重犯罪──包括国际法罪行,例如危害人类罪──以符合国际法的方式列为国内法的刑事罪名;

• 禁止对重大人权侵犯或国际法罪行给予特赦;

• 确保对严重罪行的起诉没有时效限制,包括一切国际法罪行如强迫失踪、酷刑、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 确保委员会的成员和结构符合国际标准。尤其须有监督机制以确保委员会成员的公正性;

• 要求采行法律和制度措施,以促成并确保建立、给予适足资源并维持有效的受害者和目击者保护机制。

• 建立有效的赔偿方案,并要求其他法律、行政、制度及其他必要安排。

 

GIVING TUESDAY MATCH EXTENDED:

Did you miss Giving Tuesday? Our special 3X match has been EXTENDED through Friday at midnight. Your gift will now go three times further to help HRW investigate violations, expose what's happening on the ground and push for change.
区域/国家

最多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