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 王松莲是人权观察派驻香港的亚洲部研究员。她是中国人权问题专家,熟悉任意拘押、酷刑、残疾人和妇女权利等广泛议题。在推特上追踪她:@wang_maya
纽约(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中国政府是否于本周稍早宣布将终结恶名昭彰的劳动教养制度?
据报导,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月7日在一项会议中宣布,中国政府将在2013年底前“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估计约有16万人,因“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不经法院审判即被拘押,最长可达四年。
这个过程凸显中国人权的三个现实情况:1) 新闻实际上往往和它最初看来不同,特别是当它涉及政府重大决策时;2) 新领导班子正力图适度回应民间日益殷切的改革 要求;3) 改变劳教制度,和其他久议不决的改革一样,可能只是一种表面姿态,实际上违反国内与国际人权标准的法规与实践仍将一成不变。
中国的新领导班子在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中接掌政权,面对着全民对政治改革的渴望。总书记习近平一再宣示要“深化改革”,而民众也日益不满地方政府滥用劳教打压访民和异议人士。最近,为幼女被强奸而上访的母亲唐慧和在网上贴文批评政府的村官任建宇,两人被处劳教的案件更使劳教制度普受质疑。在此同时,由新领导班子的安排看来,废除劳教的主要障碍──即掌握劳教大权的公安部,政治影响力显著下降,废除劳教的时机似已成熟,但不淸楚习近平是否准备好将口头上的改革化为实际。
作为一种任意拘押的制度,劳动教养不应被改革,而应彻底废除。
由新华社低调宣布要“改革”劳教来看,中国政府可能无意废除劳教,仅打算在枝节上对现行制度略加修补。2012年8月宣布在四个城市进行改革试点的方案,更增上述疑虑。这项方案的细节并未公开,只知道劳动教养的名称将改为“教育矫治”,并对警方审批处罚的权力稍加限制。
本周在中国国内外掀起的辩论,很类似2003年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辩论。后者是针对不在官方居住地点(户口)的人员予以行政拘留的一种制度。该制度同样广受质疑,而在一连串侵权事件后遭到废除,压垮这个制度的最后一根稻杆是2003年3月有位年轻人在广州的收容站被殴打致死。
废除收容遣送制度,是胡锦涛和温家宝刚刚上台不久时下的决定,当时被认为是启动改革的信号。但政府在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同时,并未彻底禁止所有的任意拘押,使改革的效益大打折扣。以往受此制度迫害的移民工得到解脱,但地方政府很快便找到新的工具来对付常被收容遣送的另一类人──上访者。
非法的临时“黑监狱”被用来阻止访民向上级政府投诉地方官员的违法行为。容忍这些公然违法的黑监狱存在,显示中央政府并未下定决心终结任意拘押。
如果只想用一种任意拘押制度取代另一种,中国的新领导人将错失改革契机。若要真正改革,中国政府应废除劳教,并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期中制定通过新的轻罪惩罚制度,使其既符合中国宪法、也符合中国在国际人权法上的义务。审理、定罪和量刑都应由司法机关而非警察负责。被告必须有权与控方当面对质、寻求律师协助、以及获得所有公正审判的保障。如果做不到这个程度,将不可能满足民众对“深化改革”的强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