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人權觀察今天表示,泰國政府不應強迫遣送在押中國異議人士返回中國。至少四名中國異議人士目前被拘押在曼谷素萬普魯(Suan Phlu)拘留所,可能被遣送中國。在泰國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預定2026年7月16日至20日訪問中國之際,中國政府不斷加強對泰國當局施壓。
「歷屆泰國政府往往輕易為取悅中國而背棄泰國的國際義務,」人權觀察泰國部資深顧問蘇奈・帕素克(Sunai Phasuk)說。「泰國配合中國政府要求,非法驅逐中國異議人士而非允許他們前往安全第三國。泰國此舉正在踐踏自己的聲譽。」
人權觀察得悉,三名中國異議人士和一名調查記者可能面臨遣返:
- 白兆東(56歲),曾在中國指標性媒體《財新》擔任調查記者,以報導農村高官貪腐和國家主席習近平力推除貧政策對弱勢群體的影響而聞名。
- 譚翼翔(49歲),天主教徒,西藏與維吾爾人權倡導者。2022年入境泰國,同年遭泰國警方逮捕。警方於2023年年中釋放譚翼翔,但2024年2月再度將他逮捕並關進移民拘留所。
- 張信燕(56歲),法輪功修練者及維權人士,2014年逃抵泰國。2025年7月,香港警方引用嚴苛的香港國安法指控張信燕及其他14名「香港議會」海外活動人士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張信燕發布通緝並懸賞港幣20萬元。2026年5月,泰國警方以逾期居留為由逮捕張信燕。7月8日,泰國當局據報阻止張信燕搭機前往加拿大接受庇護。
- 周俊義(54歲),被查禁的中國民主黨成員。他在2015年逃抵泰國。2025年6月,周俊義組織「六四」屠殺紀念活動後不久,遭曼谷警方以簽證違規為由逮捕。
四人均具有聯合國難民署核發難民身份。
近年來,歷屆泰國政府多次將異議人士和其他通緝對象強迫遣返中國,使他們面臨迫害、酷刑和其他不當對待。2025年2月,泰國當局將40名維吾爾男性送回中國,他們的情況至今不明。2015年7月,泰國當局將一百多名維吾爾男性強迫移交中國當局,中國當局隨後將他們從曼谷送往中國。
中國人權活動者邢鑒於2019年在曼谷因逾期居留被捕,並被威脅遣返中國。他後來獲准離境,於2020年移居新西蘭。
2015年,泰國當局強制遣送人權活動人士董廣平和姜野飛返回中國,不顧聯合國難民署已認定兩人難民身份並安排赴加拿大安置。他們回中國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偷越國境罪」被判刑。董廣平於2026年再次逃離中國,駕駛橡皮艇抵達南韓後,現已得到加拿大安置。
胡俊雄——2025年獲加拿大安置前曾以難民身分在泰國西部生活十年的中國異議人士——於2023年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中國政治難民在泰國的處境因中國政府施壓而日趨險惡。他說,即便他一向與當地社區、警局維持良好關係,仍無法避免泰國移民警察「多次刁難」。
泰國並非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締約國,也沒有難民法或有效的國內機制以評估庇護請求。泰國政府有義務尊重國際法不推回(nonrefoulement)原則,即任何國家不得將人送回他們確實可能面臨迫害、酷刑或其他不當對待、生命威脅、或其他同等嚴重之人權侵害的地方。推回既受到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泰國為締約國)明文禁止,也為習慣國際法所不許。禁止推回也已納入泰國2023年《防止和懲治酷刑及強迫失蹤法》。
今年11月,泰國的人權紀錄將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泰國現為成員國之一)普遍定期審議期間受到世界各國檢視。在上一輪審議中,泰國政府接受了三項建議,其中包括實施法律措施以保護難民與庇護尋求者。
「關切此事的各國政府應施壓泰國當局,要求保護在泰國避難者的人權,而非將異議人士送回中國而使他們陷於危險,」帕素克說。「泰國應自我證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席位當之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