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政府大舉鎮壓人權律師十年之後,仍在不停迫害律師並使他們噤聲。
- 習近平政府試圖根除人權律師的影響力,並逼迫其餘法律職業人士為中共政治議程服務。
- 中國政府應停止迫害人權律師,恢復他們的執業資格。關注此事的各國政府應公開聲援人權律師,並對在海外尋求庇護的中國人權律師伸出援手。
(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政府在鎮壓人權律師的「709大抓捕」十年之後,仍在不停迫害律師並使他們噤聲。中國共產黨還加強對更廣泛法律職業的思想管控。
2015年7月,中國警方在全國各地逮捕、審問約三百名律師、律師助理和維權人士;他們屬於被稱為「維權運動」的鬆散群體,這個運動的影響力從2003年到2013年逐漸壯大。有些人遭到強迫失蹤數月和酷刑虐待,其中10人被判處重刑。此後十年,當局持續對其中許多人進行監控、騷擾、公開羞辱和連坐處罰,並且吊銷或註銷這些律師或其律師事務所的執照。
「習近平領導下,中國政府試圖根除人權律師的影響力,並逼迫其餘法律職業人士為中國共產黨的政治議程服務,」人權觀察中國部副主任王松蓮說。「當局十年來不讓人權律師發聲,但許多律師另闢蹊徑對抗社會不公。」
人權觀察查閱了與捲入「709大抓捕」(因逮捕行動始於7月9日而得名)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管理有關的官方法規文件。人權觀察也訪問了七名人權律師和一名未曾參與抗爭的律師。
除了持續騷擾律師,當局也更加頻繁要求律師展現對黨的「絕對忠誠」,規定所有律師事務所成立黨支部並服從黨的領導。政府擴大公共法律服務,一面扶植獲黨認可的律師,一面排擠人權律師,把司法制度當作排解衝突、鞏固社會控制的工具。
人權觀察表示,中國政府應停止迫害人權律師,向過往至今受迫害者提供賠償,並恢復這些律師及其律師事務所的執照。在709大抓捕週年紀念日,關切此事的各國政府應公開聲援中國人權律師,並對在海外尋求庇護的中國人權律師伸出援手。
「中國人權律師及其家屬為了努力協助中國民眾伸張正義而付出慘重代價,」王松蓮說。「外國政府應抵制對他們的持續迫害和噤聲,給予他們國際認可、聲援與實際援助。」
習近平統治下對人權律師的壓迫
2003年前後,許多中國律師和法學專家乘著中國政府大談依法治國的機會,開始為民眾主張憲法和公民權利。藉著司法訴訟,他們結合維權人士、調查記者以及2000年代早期審查相對寬鬆的互聯網使用者,協力要求地方官員為圈地、強迫拆遷等各種人權侵害負起責任。
人權觀察2008年發表的報告發現,這些律師和法學專家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經常面臨暴力、恐嚇、威脅、監控、騷擾、任意拘留、檢控以及暫時或永久剝奪執業資格。儘管如此,一名受訪律師指出,這個階段的律師群體仍能在「有限空間」中呈現出「組織化、政治化〔與〕國際化」的趨勢。
隨著習近平在2012年年底上台,中國政府旋即著手打擊萌芽中的公民社會,並加緊管控互聯網、媒體和學者。2014年,當局開始逮捕起訴著名人權律師,包括浦志強、唐荊陵和許志永。2015年7月,當局大舉逮捕約300名律師和法律維權人士,日後被稱為「709大抓捕」事件。
一名當時的人權律師受訪表示:
習近平針對維權人士的鎮壓是⋯⋯並非針對特定少個人的⋯⋯。原來抓捕的是越過紅線的、冒頭的、上街的⋯⋯現在的目標則是對民間社會一網打盡,要清除民間集結的節點、消滅民間領袖的萌芽、瓦解民間反抗的能力,甚至要在行動者籌劃行動之前就預先打擊。
十年來,遭709鎮壓入獄者雖已先後獲釋,有些人至今仍受到密切監控和騷擾。當局對他們的住宅斷水斷電、有時切斷電話線,迫使他們一再搬家,任意限制他們的金融存匯,並以各種方式逼使一些律師喪失執業資格。著名人權律師劉曉原為促使公眾關注709律師的困境,曾在網上貼出自己在街邊坐地賣藥的照片。
當局還對某些人權律師家屬實行連坐處罰。法律維權人士吳淦的父親表示,他遭到多次刑拘,總計關押近兩年。多名人權律師希望將子女送往國外求學以擺脫騷擾,均遭阻撓。
中國當局對王全璋律師現年12歲兒子的迫害特別惡劣。不僅全家被迫一再搬遷——警方曾在兩個月內逼迫他們搬家13次——而且多次因警方施壓學校將他退學而被迫轉學。
當局不僅試圖懲罰、邊緣化人權律師並根絕他們的影響力,還想改變他們的公眾形象。公安部曾在2016年發文指稱人權律師「以『維權』⋯⋯為名、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之實」,操作「種種黑幕」以達到「不可告人目的」。這些抹黑手段對整個法律行業的傷害延續至今。
一名人權律師表示:「過去我們被看作敢於對抗不公的正義象徵,現在卻成了『敵對勢力』。」
另一名人權律師說:「我曾在我居住的社區做普法,還一直反對清零政策,我覺得我是在做公益,沒想到多次被鄰居質疑是不是間諜。」
十年來對人權律師的抺消如此有效,以致律師同行也對這個群體一無所知。一名不曾參與維權運動的北京律師告訴人權觀察:「你說的這些〔人權律師的〕名字,〔例如〕許志永、丁家喜、周世鋒等等,我從來沒聽說過,我是2015年開始執業,但那時候他們已經在社會面上被完全抹除了。」
中國政府也想剷除人權律師的國際影響力。十年過去了,當局仍然禁止許多709律師出國旅行。
盧思位律師(並非709鎮壓對象,但曾公開聲援709受害者)於2023年逃出中國,但遭老撾當局逮捕並遣返回國。法院將他判處11個月徒刑。余文生律師(曾為多名709律師擔任辯護人)及其妻許艷因試圖會見歐盟官員被判刑,當局藉此表明任何律師若與外國政府保持聯繫便可能受懲。
未曾參與維權運動的受訪律師表示:
別說去使館談關於人權的事情了⋯⋯我去了美國使館和加拿大使館參加了幾次看電影的文化活動,就被當局警告,不要再接近使館了。
一名受訪律師表示,大抓捕十年後,中國人權律師面臨到司法部門和(受官方控制)律師協會的「更全面、更精細」的打壓,以及「人盯人」的監控策略:
你剛發一個微博,剛發一個公眾號,他就馬上給你打電話了,甚至對一定數量的律師,司法行政部門已經到法庭那裡去跟蹤、旁聽,這些是以前不常有的,這些年已經發展成一種系統化的策略。
另一名受訪人權律師說:
以前打壓維權律師是很赤裸裸的⋯⋯說抓就抓,黑頭套一戴就人間蒸發。現在手段變得更隱蔽、更「講規矩」了。這反而更可怕,因為外界不容易看出來,也就更難發聲批評。
有關律師的管理規則包括《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兩者都在2016年修訂,後者又在2018年修改。根據這兩部法規,律師事務所有責任確保所內律師不得參加或鼓勵他人參加任何被當局認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例如「聯署簽名」或「打橫幅」。這兩部法規還授權司法當局對不守規定的律所或律師勒令停業。
追求共產黨利益的律師興起
習近平自2012年掌權後,逐步強化中共對社會和國家機構的控制,實施更嚴密的思想管控,並將毛澤東式的激進語言和思維重新注入政治論述。據報導,當局於2013年下發「九號文件」,內容似乎包含「七個不要講」,即不准公開討論法治和司法獨立等「意識形態禁忌」。
習近平扭轉中國政府一度接納的自由主義司法改革,將法律變成工具,用以鞏固他個人和黨的權威。他日益頻繁強調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要求律師對黨「絕對忠誠」。2016年,當局發出《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呼籲建設一支「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的高素質律師隊伍」。
2018年,受政府控制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修改章程,在成立宗旨中加入「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等文句。政府同時修改《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要求律所必須:
⋯⋯堅持以習近平⋯⋯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從業的基本要求⋯⋯。
新修訂的辦法還要求律師事務所應「在條件具備時」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律所應成立黨組織,不足三人的也應採取其他方式確保黨的領導。據《法制日報》報導,截至2019年年中,全國所有律所都已達成以上要求。相關條文還規定,律所的決策和管理機制須有黨組織參與,人事管理和案件分配當然包括在內。
在此同時,政府將擴大法律援助及其他公共法律服務列為優先施政項目。中國法律學界估計,2022年全國刑事犯罪嫌疑人中百分之20至30有律師辯護,其中由政府出資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約佔百分之60。
居住香港的中國法學家傅華苓在2020年發表的論文中指出,這樣的公共法律服務已經變成中國政府的「政策工具」,用以確保社會矛盾在激化失控前得到排解,從而「由街頭回歸法庭」。他寫道,一種「將法律援助和公共利益法律〔連結到〕為人民服務的政治意識形態」的論述正在興起。而這種「社會主義法治」又被整合到習近平大力提倡的「楓橋經驗,〔即〕通過因人因事制宜的法律干預⋯⋯以預防和主動化解糾紛為優先的治理模式。」
換言之,法律制度本身被用來分化中國民眾,引導他們遠離以前部分人權律師促使民眾組織起來對抗社會不公的做法。一名人權律師認同這種看法,她告訴人權觀察說,這將有助於政府收編法律職業:
在人權律師被清洗、消聲之後,中國政府有組織地精心扶持立場親黨的⋯⋯「國家指定律師」佔據敏感案件的辯護席位。這樣的指定律師適用範圍越來越大,除了政治敏感案件,現在已蔓延到更廣泛的刑事案件⋯⋯。
她說,這相當於緩慢地架空刑事辯護制度,讓律師辯護制度淪為形式:
他們配合當局勸服被告人認罪、勸阻家屬維權、否定人權話語,他們掩蓋司法濫權,配合程序違法,極力阻止媒體、人權組織獲取消息。
中國人權律師的未來
中國人權律師的近期前景十分嚴峻。著名法律工作者如許志永和丁家喜正在坐牢,高智晟從2017年被迫失蹤至今。其他人,例如李方平和李金星(又名伍雷),已帶著全家遠走海外。
一名熟悉這個群體的律師表示,儘管人權律師不能再以組織化的形式存在,仍有很多律師願憑一己之力捍衛人權:
有一些律師選擇了不說話,埋頭賺大錢,但是仍然有很多律師,堅持抗爭,雖然調子低了一點。還有一部分律師,我認為被迫轉向了半地下化的這種方式,比如為法輪功〔受迫害團體的修煉者〕辯護的律師們,為〔地下/家庭教會〕基督徒辯護的律師們,但是不管怎麼樣,他們仍然出現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