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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publisher Fu Cha. © Private

(台北)-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當局應立即撤銷對台灣出版人李延賀(筆名富察)的定罪並予釋放。李延賀於2023年在中國被拘押,直到2025年2月以「煽動分裂國家罪」遭秘密判刑三年。中國政府對他的審判過程和拘押條件均三緘其口。

李延賀現年54歲,原為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經常出版全球事務、政治和歷史類翻譯書籍,部分出版品對中國政府有所批評。他在中國出生成長,移居台灣十多年後於2023年初取得台灣公民身分。2023年3月,李延賀似乎為完成歸化台灣程序而前往上海辦理戶籍註銷。他其後遭中國國家安全機關以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為由逮捕。

「中國當局監禁李延賀,只因他敢於出版中國政府不喜歡的書籍,」人權觀察中國部副主任王松蓮說。「李延賀的案件毫無事實根據,似乎是企圖扼殺境外言論自由,恫嚇台灣充滿活力的出版行業。」

中國政府對李延賀的待遇侵犯他應有的人權保障,包括言論自由、獲取資訊和公平審判的權利。

3月17日,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表示李延賀已於2月獲法院公開宣判。但直到下個星期,國台辦才在例行記者會答覆外國媒體詢問時說明他的刑期。

中國當局迄未指明李延賀有哪些行為被認定犯罪,也沒有公佈任何法律文書或證據,僅強調已充分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據台灣媒體報導,中國當局施壓李延賀家屬不得公開談論案情。無跡象顯示李延賀能夠依國際法規定會見律師或家屬。

台灣當局譴責李案處理過程完全不透明。中國當局不承認台灣政府或台灣國籍,因此也不允許台灣當局會見李延賀。人權觀察表示,中國政府應釋放李延賀並允許他離境。

2月,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將李延賀和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兩案並列為「重大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楊智淵於2024年8月以「分裂國家罪」被判刑九年。點名這兩宗案件似乎是中國政府採取法律及其他手段加強威嚇台灣民眾、強化對台灣主權聲索的作為之一。

據台灣當局統計,近幾個月以來,台灣公民在中國被捕的案件明顯增加。2024年10月,三名台灣一貫道信徒在廣東省涉犯中國刑法第300條之下的「組織、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被捕。2025年年初,兩名台灣統一教信徒在福建省廈門市被捕,疑似因傳教行為被控同屬刑法第300條之下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中國政府剝奪香港基本自由之後,台灣成為華文思想和著作得以免於中國共產黨控制的最後重要基地。香港不受拘束的出版業自從中國政府於2015年將銅鑼灣書店五名出版人強迫失蹤、到2020年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之後已畫下句點。李延賀被捕定罪,作為中國政府跨國鎮壓的實例,已在台灣出版業界引發寒蟬效應。

「中國政府不法監禁李延賀將產生全球影響,衝擊世界各地盼望在中國出版並觸及中國讀者的每一位作家,」王松蓮說。「各國政府應發聲抗議李延賀案,並協力保護全球華文讀者不可缺少的自由出版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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