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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人權觀察今天發表報告指出,西澳州兒童保護當局不成比例地將原住民兒童遷離家庭並予以家外安置(out-of-home care)。在澳洲政府為強迫遷移兒童向原住民(第一民族)致歉近二十年之後,兒童被遷離家庭的情況仍未間斷。

這份86頁的報告,《「我只求讓他們回家」:西澳州不成比例將原住民兒童遷離家庭》,說明西澳州有關當局如何將兒童從逃離家庭暴力的原住民母親或沒有適足住房的原住民雙親身邊迅速遷離,而非提供適當服務以解決家庭暴力和無住屋問題。在全澳洲所有州份或領地之中,原住民兒童在家外安置中的過度代表比率以西澳州為最高,該州原住民兒童接受家外安置的機率是非原住民兒童的20倍以上。

「西澳州兒童保護當局將原住民兒童遷出家庭的比率高得嚇人,原因在於整個制度更關注對家庭進行監管,而非為家庭提供所需的支援,」人權觀察澳洲部研究員安娜貝爾・漢尼斯(Annabel Hennessy)說。「將兒童與家人分開會造成長期心理創傷,僅應作為最後解決方式之一。」

人權觀察和西澳州非政府組織全國自殺預防及創傷復原計畫(National Suicide Prevention and Trauma Recovery Project)訪問了54人,包括家中孩童遭社區事務部(Department of Communities)遷走的父母和祖父母、仍在安置中的兒童、以及成長於安置家庭的青年人。人權觀察曾致函社區事務部查詢與本次研究發現相關的問題,但未獲回覆。

安置方式包括寄養、親屬照護和住宿式團體家屋(通常由社工人員管理)。

在西澳州,社區事務部的職責包括家外安置和家庭調查,並有權在其認為傷害已經或可能發生時將兒童遷離。

西澳州被家外安置的原住民兒童人數在過去二十年來直線上升。2003年,被家外安置的原住民兒童共計570名,佔所有安置人數的百分之35。截至2023年,這兩個數字分別增加到3,068名原住民兒童和百分之59。

在受訪家庭中,家庭暴力是社區事務部據以遷移兒童的最常見原因。該部本身的統計數據也是如此。人權觀察發現,政府沒有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適足住房。

有些女性說,她們很害怕社區事務部個案工作人員「責備受害者」的工作方式。多位受訪者表示,因為擔心求助可能導致孩子被社區事務部遷移,她們只好繼續留在受虐待的關係之中。有些女性在家暴事件發生後不敢尋求醫療援助,因為她們害怕失去孩子。

人權觀察指出,有些關於疏忽的政策文件似乎把缺少適足住房——貧窮的一種癥候——視為疏忽。

「原住民家庭經常面臨住所不穩定的難題,卻因此被奪走安穩的家——兒童茁壯成長的最基本需求之一,」努加族女性、全國自殺預防及創傷復原計畫援助專員瑪麗安・海德蘭・麥凱(Marianne Headland Mackay)說。「政府的做法不是為陷入困境的家庭提供支援,反而將兒童帶走而造成更大傷害,也加深我們社區的創傷。」

西澳州政府未能解決「失竊世代(Stolen Generations)」造成的傷害——政府官員直到1970年代都在執行蓄意遷移原住民兒童,使原住民被「吸收」於白種人口的種族主義政策。在西澳州,失竊世代受害者從未得到補償。許多家庭自稱是失竊世代受害者的後代。一位祖母透露,她們一家六代都遭受兒童遷移之苦。

西澳州不僅安置系統具有全國最高的原住民兒童過度代表率,其家庭支援計畫的開支也低於全國任何一州份或領地。該州家庭支援經費僅佔全州兒童保護預算的百分之5,遠低於全國平均的百分之15。

兒童保護制度原本是為保護兒童免受傷害而設立,但兒童可能在家外安置系統中遭受虐待。在記錄有案的數宗案件中,家外安置兒童遭到性、身體和情感虐待。

西澳州政府應確保家庭儘早獲得足夠的支援,包括獲得法律代理。政府應保證原住民(第一民族)人士在有關兒童保護政策的決策中居於核心地位。州政府應設立一名專員來發起調查,並受理和裁決與接受家外安置的原住民兒童有關的個人投訴。

「西澳州政府應緊急處理並廢除這種將原住民兒童遷離原生家庭和社區的政策,它們無法發揮保護作用,反而產生懲罰效果,」漢尼斯說。「相關制度早就應該全面改革,首先應在州政府設立新的原住民兒童與青少年事務專員,授權調查有關家外安置的投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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