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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民眾集會抗議「紅色標記」,菲律賓奎松市。2022年7月25日。 © 2022 Larry Monserate/Sipa via AP Photo

(馬尼拉)-人權觀察今天表示,菲律賓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8日做出重要判決,宣告「紅色標記」(red-tagging)是對人民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威脅。菲律賓政府一直以紅色標記(將個人或團體指為共黨叛亂支持者)的手段騷擾、威脅並且有時攻擊或殺害批評政府人士。

小馬可仕總統應公開表示支持最高法院這一裁決,並儘速採取措施終結相關作為,適當懲戒或起訴參與紅色標記的官員。

「最高法院的這項重要判決確認,紅色標記是一種危險的騷擾形式,侵犯了人民權利,」人權觀察亞洲區高級研究員卡洛斯・孔德(Carlos Conde)說。「該判決認識到無數政府政策受害者所遭受的痛苦。」

該判決中,最高法院推翻下級法院2023年駁回社運人士德杜羅(Siegfred Deduro)於2020年申請人身保護令狀(writ of amparo)的裁定。德杜羅稱菲律賓軍方和反共團體「明確指認」他與菲律賓共產黨新人民軍有聯繫,因此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狀,這種令狀允許持有人向法院尋求各種救濟措施,例如保護命令。最高法院於2007年為應對日漸增加的紅色標記事件而設立人身保護令狀程序,作為「任何人因政府官員或雇員、或民間個人或實體之不法行為或疏失,致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之權利受侵害或受侵害之威脅時可採取的救濟措施」。這種令狀也適用於法外處決和強迫失蹤,以及相關威脅。

最高法院認定初審法院駁回德杜羅的申請有誤並違反正當程序,命令初審法院舉行簡易聽證,實質上重審此案,並在10天內做出裁決。最高法院在宣布本案判決的新聞稿中表示:「紅色標記、詆毀、貼標籤和連坐處罰都是對個人生命、自由或人身安全等權利的威脅,可能構成簽發人身保護令狀的理由。」

菲律賓政府長期採用紅色標記或紅色誘餌(red-baiting)及其他手段打擊1960年代末期興起的共黨叛亂。政府平定叛亂的策略包括設法嚇阻可能加入者和同情者。

被列為目標的包括左翼社運團體和人權組織以及宗教、原住民和環保團體的領袖和成員。政府常透過紅色標記來公然指認這些團體和個人,以達恐嚇目的。

紅色標記措施在杜特爾特總統任內變本加厲,他在2018年發出第70號行政命令成立結束地方共產主義武裝衝突國家專案小組(NTF-ELCAC),成為對左翼社運人士以及記者、原住民領袖、教師和律師進行紅色標記的主要機構。菲律賓國會正在審議一項將紅色標記定為刑事犯罪的法案

人權觀察表示,人權團體以及聯合國專家外國政府都已認識到紅色標記的有害影響。

「小馬可仕政府應該揚棄紅色標記,包括解散推廣這種措施的侵犯人權機構,」孔德說。「為此議題仗義執言的各國政府應向菲律賓政府施壓,要求落實最高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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