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緬甸導演被判無期徒刑

應釋放欣代韋及其他被不公定罪者

電影製作人欣代韋(Shin Daewe,音譯)。 © Private

1月10日,緬甸軍事法庭以編造的恐怖活動罪名將獲獎紀錄片製作人欣代韋(Shin Daewe,音譯)判處終身監禁。對她的定罪和重判,是緬甸軍政府凶狠打壓媒體的最新案例。

警方於10月15日查獲攜帶空拍機的欣代韋(50歲)並將其逮捕。儘管空拍機是新聞記者的常用設備,但緬甸法律禁止持有這種物品。她被控「資助鼓動恐怖活動罪」——這項罪名來自緬甸過分嚴苛的2014年反恐怖主義法,該法遭軍政府修改成為鎮壓利器——並依照軍政府控制下的法庭慣例處以最重刑罰。

欣代韋的丈夫向當地媒體表示,警方將她拘留在不明地點近兩星期,然後才把她轉移到仰光永盛(Insein)監獄。他說,據獄方人員私下告知,她看起來手臂上有傷痕和瘀青、頭部有縫合傷口,可能在拘留期間被打得很慘。

軍政府在2021年2月政變後組成以來,還有其他多名記者遭到草率審判定罪。2023年9月6日,軍事法庭以煽動等多項罪名將一名《今日緬甸》(Myanmar Now)記者判處20年徒刑。軍方當局於5月26日在若開邦逮捕這名40歲的記者賽紹泰(Sai Zaw Thaike),當時他正在報導摩卡颱風災情。

和欣代韋一樣,賽紹泰被羈押在永盛監獄時被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違反最基本的正當程序國際標準。這兩名記者都由軍事法庭閉門審理判刑。

緬甸軍政府成員一再打壓獨立自主或批評政府的媒體,違反言論自由權。人權團體政治犯援助協會(Assistance Association for Political Prisoners)報導,軍方於政變後大肆搜捕逾19,900人,其中至少61名記者遭不當拘留至今。

對欣代韋和賽紹泰遭到的不公審判和殘酷重刑,是軍政府廣泛鎮壓手段的一環,目的是透過殺雞儆猴使批評者心生恐懼、扼制獨立報導並否認軍方持續嚴重侵犯人權的事實。

軍政府應立即釋放欣代韋、賽紹泰和其他因報導工作遭不當定罪的記者,並容許新聞自由蓬勃發展。

Your tax deductible gift can help stop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and save lives around the world.

區域/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