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緬甸發生軍事政變,軍政府已使該國陷入更嚴重的人權和人道主義災難。至少55個城鎮實施戒嚴令。一般民眾和親民主武裝團體持續抗爭,軍方只能勉力維持對國家的控制。軍政府普遍有計劃地迫害人民,包括任意逮捕、酷刑、法外處決和無區別襲擊平民,實已犯下危害人類罪行和戰爭罪。
緬甸軍政府以暴力事件頻繁為由,推遲了原定於8月舉行的所謂「選舉」 ,這是自政變以來第四次延長「緊急狀態」 。緬甸軍政府宣布略微減輕全國民主聯盟領導人昂山素季和總統溫敏兩人的刑期。這兩位領導人因多項莫須有的指控被判處長期徒刑。
雖然有些國家實施了針對性制裁,但國際社會沒有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來應對這場危機。緬甸軍方仍未因政變前後犯下的暴行受到實質影響。
公民空間縮限、軍政府虛假「選舉」
3月,軍政府宣布解散全國民主聯盟等40個政黨和其他團體,因它們未依照新的《政黨登記法》註冊登記。訂立這些條款的似乎是為了無限期推遲、而不是促進緬甸回歸民主的文人統治。包括全國民主聯盟在內的許多政黨認為軍方提議的「選舉」 不會具公信力,因此拒絕遵守在法律頒布後60天內登記的規定。
憑藉新法和已實施的戒嚴令,軍政府支持的政黨和軍方勢將贏得選舉。依照2008年憲法的規定,軍方代表在國家和地方立法機構中已經擁有百分之25的席位。鑑於廣泛的政治壓迫,緬甸在近期內不可能舉行自由公正的選舉。
據軍政府稱,截至8月已將多達5,100萬人的既有人口普查資料數位化,並收集了多達70萬人的生物特徵數據。軍政府移民暨人口部收集指紋、虹膜掃描、臉部掃描和其他個人資料,將與公民身份文件、護照、銀行帳戶資料及購買記錄(如SIM卡和手機)整合運用。這些措施可能會擴大對行動家、人權捍衛者和反對派成員的數位監控,並被用來進一步查控少數民族的公民權利。
針對性逮捕、剝奪公平審判權
鎖定活動人士和維權人士的鎮壓在過去一年變本加厲。根據政治犯援助協會(Assistance Association for Political Prisoners)的數據,自政變以來,至少有24,000名反政變抗議者被捕、4,000人被殺。奧斯陸和平研究所(Peace Research Institute of Oslo)估計實際數字遠遠更高。
當局展開大規模逮捕,緬甸的數十名律師試圖代表被捕者,為他們提供法律辯護。然而,律師動輒遭到軍事當局有計劃地阻擾和限制,辯護工作難以進行。他們自己也面臨威脅、任意逮捕和拘留、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在某些情況下則受到酷刑和虐待。
軍政府於監獄內設立不對外開放的「特別法庭」 ,以快速審理政治敏感案件。許多政變前應在正規刑事法庭審理的案件,現在都由這些軍政府控制的特別法庭管轄。特別法庭對律師多有限制,剝奪了嫌疑人享有正當程序和公平審判的權利。
與此同時,在實行戒嚴令的城鎮,平民案件由軍事法庭裁決,但過程完全不透明也不接受公眾監督。
8月,軍政府宣布大赦數千名囚犯,同時減輕昂山素季和溫敏的刑期。然而,與過去一樣,少有政治犯被釋放,許多被釋放的人已服完大部分刑期不久就能出獄。緬甸軍事當局一直以來都將大赦作為贏得信譽及消解國際壓力的工具。
9月,法院判處遭禁獨立出版機構《今日緬甸》(Myanmar Now)的攝影記者賽紹泰(Saw Zaw Thaike)20年徒刑及苦役。審判於永盛監獄進行,沒有法律代表。這是政變以來記者遭判的最長刑期。
對平民的軍事攻擊
4月11日,軍方襲擊實皆省帕自基村(Pa Zi Gyi)一棟屬於反對勢力的建築物,武器包括溫壓彈,造成160多人死亡,其中包括許多兒童。使用這種無區別、造成過度平民死傷的威力增強型彈藥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疑構成戰爭罪。
緬甸軍方可能要為其他違反戰爭法的攻擊事件負起罪責,包括4月10日在欽邦造成9名平民死亡的空襲,以及5月2日在勃固省造成3名平民死亡的空襲。4月21日,發生在馬圭省的空中和地面攻擊燒毀了一家日本資助的醫院。3月,在軍方占領撣邦的一個城鎮後,22人被即審即決,許多受害者身上留有酷刑的痕跡。
10月9日,緬甸軍方襲擊克欽邦一個收容數百名流離失所平民的村莊,造成28名平民死亡,其中包括11名兒童,疑觸犯戰爭罪。
2023年軍方空襲次數大幅增加,範圍遍及全國,包括欽邦、克欽邦、克倫邦和克倫尼邦內的其他地區。過去一年裡,一些地區的空襲增加了百分之300以上。軍方還繼續使用國產的集束彈;此種彈藥在政變後首見於緬甸。2008年,123個國家簽署了一項禁用集束彈藥的公約;緬甸並未加入簽署。
非國家武裝團體也對平民犯下罪行,包括性暴力和嚴重侵害兒童權利。
流離失所、人道主義援助
近200萬人在境內流徙,並有94,000人逃往鄰國尋求庇護。10月27日,政府軍與由少數民族地方武力和人民防衛軍組成的聯盟開戰,導致全國再增約50萬人逃離家園。許多境內流離失所者為躲避空中和地面襲擊一再搬遷。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協調辦公室表示,有1,800萬人需要人道主義援助。
軍政府對人道主義援助的限制對衝突地區的數百萬人造成威脅。緬甸軍方刻意阻斷救援物資的運送,作為一種集體懲罰。這種行為持續軍方行之已久的「四斷」 戰略,即武裝部隊利用隔離、恐嚇居民的手段來維持對當地的控制。
5月14日摩卡氣旋強勢登陸緬甸,與另一個氣旋同列北印度洋有史以來最強的熱帶氣旋。根據聯合國人道協調廳的數據,摩卡氣旋在欽邦、克欽邦、若開邦及實皆、馬圭兩省帶來一連串破壞,波及了至少790萬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風災後指出,「氣候變化對兒童和家庭的影響有目共睹。」軍政府當局拒絕批准援助人員旅行許可和簽證,不願從海關和倉庫發放緊急物資,並無意放寬對救生援助嚴苛不必要的限制。
軍政府實施這些限制,無視國際社會對人道主義援助多次發出呼籲,特別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簡稱「東盟」 )的五點共識,以及2022年12月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該決議敦促緬甸確保「人道援助可全面、安全、不受阻礙地進出」 。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表示,武裝衝突和農業減產造成嚴重糧食匱乏。此外,緬甸貨幣大幅貶值,導致嚴峻的銀行和供應鏈危機,以及食品、藥品和其他必需品的短缺。
羅興亞種族隔離
緬甸60多萬羅興亞人繼續處於種族隔離的境況,面臨軍政府當局的迫害和監禁。其中約有14萬羅興亞人自2012年以來一直被關在若開邦中部的拘留營中,被剝奪了返回家園的權利。
軍政府繼續執行大有問題的「關閉營地」 計劃,即在現有營地上或附近建造永久性結構,取代臨時長屋,進一步鞏固隔離。過去兩年中,若開邦中部各處的難民營裡只有不到一半的住房曾被修繕。
當摩卡氣旋來襲時,軍政府的地方當局未能向民眾充分傳達風暴的風險,未能為羅興亞人安排住所及交通工具,也未能支援風暴過後的搜救行動。
孟加拉當局和緬甸軍政府試行了遣返計劃,過程充滿脅迫與欺騙。有利於羅興亞人安全、可持續及有尊嚴地返回緬甸的條件,一整年間皆未能出現。
性傾向與性別認同
緬甸刑法規定,「違反自然規律的性行為」 可判處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並罰款。在軍政府統治下,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人士在拘留期間尤其容易成為性暴力的目標。
婦女和女童權利
政變後,施暴者為軍方和非國家人員的性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性別騷擾事件,數量有所增加。此外,婦女和女孩依舊極易遭受基於性別的暴力,尤其是在武裝衝突頻仍之際。婦女還報稱,她們參與政治和接受教育的機會顯著下降。百分之16的女孩和百分之5的男孩在18歲之前結婚;婦女和女孩面臨被販運到國內外遭受性剝削的風險。
主要國際行動者
聯合國安理會自2022年12月通過有關緬甸的決議以來,除了發表幾份聲明外,幾乎沒有作為。緬甸軍方繼續無視該決議,而安理會沒有採取進一步具體、有意義的行動,如實施全球武器禁運、將該國情勢提交國際刑事法院審議,或對軍政府領導層和軍方所擁有的公司實施有約束力的針對性制裁。
2月和7月,歐盟先後通過了對緬甸的第六輪和第七輪限制措施,對99名個人和19個實體實施了制裁。
5月,聯合國緬甸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湯姆.安德魯斯(Tom Andrews)發布一份報告,指出自政變以來,武器和武器原料交易總值達10億美元。他追踪武器和物資的流向,查出供應源是俄羅斯、中國、新加坡、泰國和印度的實體。報告並陳述制裁執行不嚴,使得軍火商可利用「空殼公司」 逃避制裁。
6月,美國對緬甸國防部以及緬甸外貿銀行和緬甸投資與商業銀行實施了制裁,因軍政府透過這兩家銀行來購買武器和其他軍民兩用物品。作為緬甸軍方首選外國銀行的新加坡大華銀行起而響應,中斷了與緬甸銀行的所有往來。孟加拉索納利銀行也凍結了緬甸外貿銀行和投資與緬甸商業銀行的轉帳和帳戶。
8月23日,美國將針對性制裁擴大到航空燃料,理由是緬甸軍方擴大了對平民的襲擊。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決議對緬甸經濟體中「經營航空燃料產業的外國個人或實體」實施制裁。該辦公室還指定制裁兩名個人、一個參與採購和分銷航空燃料的實體,以及另外兩個由這兩名個人擁有的實體。
10月31日,美國對緬甸石油天然氣公司(Myanma Oil and Gas Enterprise)的金融交易實施禁令,於12月15日生效。該令禁止美國管轄範圍內的個人和公司直接或間接向緬甸石油天然氣公司提供金融服務,包括存款、轉帳、貸款、保險、投資、外匯和其他服務。美國、加拿大和英國並協調行動,同時對一些個人和實體施加額外制裁。
今年年初,加拿大、英國和歐盟對涉及向緬甸軍方供應航空燃料的特定個人和實體實施了針對性制裁。然而,至少有五家英國保險公司仍在為載往緬甸的航空燃料運輸提供保險。
9月,東盟在年度峰會上決議,緬甸不得在2026年擔任主席國。東盟各國每年按字母順序輪流出任主席。成員國決定,緬甸問題接下來將由東盟前任、現任和候任主席國組成的「三頭馬車」 處理。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持續其辦公室的工作,查究2017年羅興亞人種族清洗的危害人類罪行。此項指控基於在孟加拉境內犯下的罪行(孟加拉是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緬甸獨立調查機制繼續為日後的起訴蒐集證據。
國際法院正在審理岡比亞指控緬甸違反《防治種族滅絕公約》的案件,而緬甸在8月提交了反訴狀。11月15日,加拿大、丹麥、法國、德國、荷蘭和英國提交聯合干預聲明,將加入訴訟支持岡比亞的控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