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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sters run in the middle of tear gas smoke during a demonstration against the military coup, Yangon, Myanmar, March 3, 2021. © 2021 Sipa via AP Images

(曼谷)-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緬甸軍事執政團應下令安全部隊停止對大體和平的示威者使用過度和致命的武力。據聯合國報導,在2021年3月3日緬甸全國各地示威集會中,安全部隊向示威者發射實彈,造成至少38人死亡、逾百人受傷。

最血腥的一幕發生在緬甸最大城市仰光,安全部隊在當地向大體和平的示威者開火。多名示威者試圖搶救一名受傷男子,遭安全部隊射擊。當天稍早,警方逮捕並野蠻毆打多名救護人員。人權觀察檢視了一起事件,一名已被拘捕的男子顯然遭人從背後槍殺。

「緬甸安全部隊似乎企圖藉著蓄意施暴和窮凶極惡重創反政變運動,」人權觀察危機與衝突研究員理查.韋爾(Richard Weir)說。「對正在救援他人的示威者使用致命武力,顯示安全部隊有把握自己的行為不會被究責。」

在3月3日的簡報會上,聯合國緬甸特使伯格納(Christine Schraner Burgener)報告,當天共有38人因暴力喪生,使這場延續月餘抗爭的死亡人數突破50人。救助兒童會(Save the Children)指出,至少有四名死者是兒童。

通過分析12支影片和15張照片,人權觀察記錄到三起事件,安全部隊顯然在3月3日沿著仰光哆達磨路(Thudhamma Road)向示威者發射實彈。

3月3日在臉書發布的一支直播影片中,人權觀察辨認出至少五輛軍車停放在歐卡拉底里公園(Okkala Thiri Park)附近哆達磨路通往機場路的高架道上。該影片顯示,數百名示威者正在防禦或躲避從高架道方向不斷飛來的子彈。

The location of the overpass where military vehicles were observed. Imagery taken on April 2, 2020 © 2021 Maxar Technologies. Source: Google Earth. Graphic © 2021 Human Rights Watch

影片前五分鐘,不斷聽到類似半自動和自動武器射擊的槍聲。在影片1分35秒處,數名示威者持盾牌跑向一處臨時掩體,欲將一名受傷或已死的示威者抬走時遭到射擊。影片隨後展示了一個橙色垃圾桶,該垃圾桶在一名示威者被殺處附近有許多清晰彈孔。這些彈孔和人員掩蔽方向表明,子彈是從軍車停駐的方向飛來。

在人權觀察檢視的影片和照片中,沒有看到安全部隊。在這些影片中,沒有跡象顯示被開火的示威者涉及暴力行為。前述影片2分05秒處,確實顯示有一名男子以彈弓朝馬路中央發射一枚不明彈丸。

人權觀察也分析了另一支影片,其拍攝位置在前述事件沿哆達磨路南行約兩公里處,有一臨時路障被放火焚燒。畫面中,一群示威者試圖用水撲滅火勢。有一則臉書直播帖文顯示,有三人將一名沒有動作的男子抬離路障。前幾分鐘可清楚聽見槍聲。

另一事件中,人權觀察確認了一名被安全部隊拘捕的男子在哆達磨路上被射殺的位置。從公寓窗戶拍攝的這支影片,顯示一群至少15名安全部隊官兵集結在哆達磨路,同時另外至少10名安全部隊官兵將一名身著白襯衫的男子帶過來。

他們把這名男子推向那群官兵前方只有幾呎處,其中一名軍官對武器對準男子背部。影片中可聽見一聲槍響,男子應聲倒地。兩名安全部隊成員用腳踢他,沒有反應,然後他們把男子拖到馬路中央。

Location of the shooting of a man in the custody of security forces in Yangon, Myanmar. Imagery taken on March 26, 2020 2021 Maxar Technologies. Source: Google Earth. Graphic © 2021 Human Rights Watch

在網上發布的一段監視器錄像中,可看到幾名警員將孟妙薩塞塔慈善基金會(Mon Myat Seik Htar Charity)救護車上的三名工作人員趕下車,用槍托和警棍毆打並且猛踢他們。至少六名警員參與施暴。據政治犯救援會(AAPP)報導,其中一名急救志工傷重不治

該基金會證實其成員曾在北奧卡拉巴區(North Okkalapa)為示威者提供醫療援助。事後社交媒體上流傳多張照片和一支影片,顯示該輛救護車車身有多處彈孔,車窗也被打破。這些照片和影片與事發地點的監視器畫面相符。

根據媒體報導和地方人士分析,除了仰光市區的攻擊,在同一天內還有其他地方發生安全部隊殺人事件,包括實皆省的蒙育瓦縣、曼德勒省的曼德勒縣和敏建縣、馬圭省的沙林鎮以及孟邦的毛淡棉。

3月3日的殺戮踵繼2月28日的激烈暴力鎮壓,聯合國稱有18人遭安全部隊殺害。目擊者向人權觀察描述,3月1日至2日安全部隊在仰光使用暴力有一種模式,包括無預警衝擊示威群眾和臨時路障,投擲震憾彈,使用催淚瓦斯和任意拘押。

自從2月1日政變發生後,緬甸全國各地數百萬人上街進行大體和平的示威,呼籲軍方歸還政權。對此,安全部隊毆打示威者,動用催淚瓦斯、水砲、動能打擊投射物(例如橡膠子彈)以及實彈來驅散示威群眾。使用武力的同時,還普遍實施任意逮捕和拘禁。

據AAPP統計,自2月1日以來,當局已拘捕逾1,100名政府官員、社運人士、新聞記者、公務員及其他人員。該組織報導,3月3日當天 全國有多達800人被捕,包括被關在仰光吉坎桑運動場的大約400名示威者。

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與火器基本原則》規定,「應盡可能採用非暴力手段,最後不得己方求諸武力或火器。」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其第37號一般性意見中指出,「火器不是集會執法的適當工具,決不能僅為驅散集會使用。…在集會場合中,執法官員使用火器必須僅限於特定的個人,以及為對抗迫切的死亡或重傷威脅而有絕對必要的情況下。」

聯合國安理會預定3月5日舉行關於緬甸情勢的閉門磋商。

「聯合國安理會應高度重視緬甸急劇惡化的局勢,盡速採取協調行動結束這場人權浩劫,」韋爾說。「僅僅關注和憤慨是不夠的。必須採取能逼使軍政府負起責任的行動,包括針對性制裁全球武器禁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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