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报告指出,世界各国政府应该尽可能确保人人皆能取得和负担新冠肺炎疫苗,以公帑投入疫苗研发的国家则应对相关条款及条件保持透明公开。各国政府应当支持印度和南非的提议,免除适用一部分的全球知识产权规则,以便大量生产人人皆可负担的疫苗。
这份77页的报告,《‘任谁找到疫苗都必须分享’:研发新冠肺炎疫苗应更重视人权与透明》,内容探讨普遍、平等获得安全有效疫苗的三大障碍——透明、供给与定价。人权观察指出,各国政府负有人权义务,凡是以公帑资助的科学研究,其利益应尽可能广泛分享,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与生计。人权观察并主张,若使用公帑而不公开其条款与条件,即违背透明与课责的人权原则。各国政府应采取措施,尽可能提高安全有效疫苗的可取得性及可担负性,并尽可能减少中低收入国家的负债。
“各国政府应即刻以公开透明方式联手合作,分享资助科学研究的利益以造福人类,”人权观察企业与人权高级法律顾问及该报告共同作者阿茹娜・卡夏普(Aruna Kashyap)说。 “超过一百万人已经死亡,还有一百万人可能在今年年底前死去。各国政府应当善用其资金与规管权力,确保谁能施打疫苗不由公司利润决定。”
普遍且公平地获得安全有效的新冠肺炎疫苗,对于预防重症和死亡,同时保护生计,使儿童重返学校并促进经济复苏至关重要。如同其他传染病,新冠肺炎可以迅速跨境传播。未来疫苗可能无法提供持久免疫力,使各国难以避免季节周期或反覆流行之苦。据国际货币基金(IMF)指出,就新冠肺炎疫苗开展强而有力的国际合作将有助加速全球经济复苏,使全球收入在2025年前增长9万亿美元。愈来愈多人,包括许多新冠肺炎幸存者和死者亲属,正在倡导“人民疫苗”运动。
为撰写该报告,人权观察采访了药品近用、知识产权和人权等各方面专家,分析国际人权法、各国法规政策以及各种公开文件和二手资料来源,并且参考近六个多月以来全球各地包括卫生工作者在内各种不同人群受疫情影响的报导。
“我什至不敢去想,那些最贫苦急需的人何时才能获得疫苗,” 巴基斯坦卡拉奇某公立医院负责照顾新冠肺炎病患的一名护士向人权观察表示。“医院管理层、医生、政客一定排在前面,剩下的才轮得到其他人。”
许多国家动用公帑,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资助研发新冠肺炎疫苗。截至9月中旬,澳大利亚智库政策治疗研究(Policy Cures Research)估计,各国政府已为新冠肺炎疫苗的研究、开发、制造与分销提供超过190亿美元的资金。资助疫苗最多的官方机构来自美国、德国、英国和挪威,以及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10月13日,世界银行批准了新冠肺炎检测、治疗和疫苗研发的120亿美元融资。
政府注资及其条件几乎完全缺乏透明度,使人难以明了其对全球疫苗取得的影响。有些国家直接与制药公司或其他机构商谈不透明的双边协议,预先确保未来取得的疫苗剂量,绝大部分供该国专用。根据国际乐施会2020年9月的报告,高收入国家已经预订了几种主要候选疫苗的百分之51剂量,但这些国家的人口仅占全世界的百分之13。
这些双边协议损害了全球普遍、公平取得任何被认为安全有效疫苗的机会,特别是对中低收入国家而言。人权观察表示,使用公帑购买新冠肺炎疫苗的各国政府应向公众负责,并应公布其资助对象及条件。
关于疫苗短缺的隐忧也未获解决。全球对安全有效疫苗的需求预期将远超过供应。截至10月19日,已有十种候选疫苗进入临床试验最后阶段。未来经验证安全有效的产品应尽可能大量生产,使其广泛可得。
各国政府应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利用其资金和监管权力要求疫苗开发商通过开放而非排他的许可进行技术转移,并共享其创新背后的专利、数据和专门知识。这一点特别重要,因为疫苗生产的知识与技术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拥有。
尽管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国家、知识产权律师和诉讼已引起人们关注知识产权障碍不利大规模生产的问题,但大多数、尤其是高收入国家的政府都漠视、否认或刻意淡化这些障碍。
各国政府应支持印度和南非关于免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中部分关键知识产权规则的倡议。各国政府应利用其监管权力,要求公司通过开放而非排他的许可来共享知识产权。
哥斯达黎加政府已于5月率先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创建新冠肺炎技术共享方案(C-TAP)的呼吁,即共同分享相关技术、数据和专门知识的使用权,让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借以生产防治新冠肺炎所需的任何医疗产品,包括疫苗。所有国家都应加入这项倡议,并以紧急措施加以实施。各国政府也应加紧合作,共同规划疫苗产能。
疫苗定价也可能成为普遍、公平获得疫苗的一大障碍。在许多地方,唯有免费供应疫苗,才能让人人负担得起。各国政府应确保将公共资金用于公共利益,而非图利私人,并设法尽量减少中低收入国家的负债。人权观察表示,各国应该要求制药厂商采用基于第三方审计的透明定价。
部分国家正在资助COVAX协议,这是一种全球疫苗采购机制,旨在帮助中低收入国家获取疫苗。该协议尚未公布与药商签订的合约。各参与国政府应确保该机制的决定符合各国的人权义务,并遵循世卫组织C-TAP方案的原则。
“要战胜全球疫情,就不能任由公帑资助的疫苗依照制药公司决定的价格落入出价最高者之手,” 该报告共同撰写者、人权观察儿童权利部高级研究员玛格丽特.沃思(Margaret Wurth)说。“一旦找到安全有效的疫苗,应让全球各地每一个人都可以取得和负担。”
陈述摘录
我们变得很害怕死掉。我们失去许多同事,还有些插管治疗。真的很吓人…[我在]祈祷尽快找到疫苗。只有得到疫苗,大家才会安全。
—巴西塞阿拉州某公立医院护士,7月28日。她在照顾新冠肺炎病患后,5月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我们整天与患者持续密切接触,不管是做静脉注射、采集血液样本、量血压或协助他们服药…我们的帽子总是一戴上就裂开,医生的防护衣帽却十分坚固…我担心未来有了疫苗也是如此——医生优先接种,我们只能排在后面。…我什至不敢去想,那些最贫苦急需的人何时才能获得疫苗。医院管理层、医生、政客一定排在前面,剩下的才轮得到其他人。
—巴基斯坦卡拉奇某公立医院新冠肺炎病房护士,5月6日
一般人都可以想见,疫苗在短期内将供不应求。但为何还要落井下石?在疫情猖獗期间允许企业垄断疫苗,是犯罪行为。
—詹姆斯.勒夫(James Love),非政府组织国际知识生态(Knowledge Ecology International)执行长,纽约,7月22日
在决定优先接种疫苗的群体时,公共卫生考量将与财富考量发生冲突。疫苗的分配方式将反映种族、阶级和经济实力的差距。…南非和许多国家的临床试验都仰赖政府资金,而各国参与的目的都是想要优先获得疫苗。…如果只是寄望药商大发慈悲,我们是不可能保证获得疫苗的。
—南非人权律师兼知识产权专家法蒂玛.哈桑(Fatima Hassan),南非开普敦,9月15日
此时此刻我们面临的情况是,某个受政府资助的公司可能最终会找到或碰巧发现疫苗配方,但光凭这家公司无法供应全世界所需。因此,该公司当然负有道德义务,应该分享配方,以便让全球所有疫苗生产商,只要有能力,都能开始生产疫苗。
— 扎英.芮兹维(Zain Rizvi),公共公民组织(Public Citizen)法律与政策研究员,7月24日
凡是找到疫苗的人都必须分享它。这是一种全球责任,也是一种道义责任,应该让全世界广泛分享疫苗。有些人可能只想追求短期优势,甚至以此牟利,但我可以保证,如果有人敢这么想,全人类都将永远记住他,而且给予非常、非常严厉的评价。
—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澳大利亚总理,9月26日
寻找疫苗的竞赛确实是英雄事业。但是,如果疫苗的分配方式是只有买得起的人才能取得,那它不但将造成悲剧,而且十分愚蠢,只会导致疫情持久不退以及全球经济崩溃。
—约瑟夫.阿蒙(Joseph Amon),德雷塞尔大学多恩西夫公共卫生学院全球健康主任,10月19日
普及疫苗的关键是在多处大量生产疫苗。药品垄断的壁垒将造成生产下降、价格抬高,以利润凌驾公共卫生。在这前所未见的时代,各大药厂应分享专有知识,各国政府则应以此为出资条件。保护所有人安全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人人共享新冠肺炎的疫苗与疗法,突破所有专利和知识产权的障碍。
—安娜.马利欧特(Anna Marriott),乐施会卫生政策顾问,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