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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特区)─人权观察今天表示,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关于中央情报局拘押侦讯计划的报告摘要是对中情局广泛系统性使用酷刑的当头痛责。这份发布于2014年12月9日、经过编审的525页摘要是一份长达6,700页机密报告的部分内容,该委员会迄未说明公布完整报告的计划。

这份摘要记载了中情局关于该计划的诸多不实陈述,并证明美国官员事前明知该计划并不合法。人权观察指出,该摘要凸显美国政府有必要尽速公布完整报告,加强对中情局的监督,以及调查并适度起诉该为酷刑计划负责的高阶官员。

“参议院的这份报告不该被束之高阁,而应做为对美国官员使用酷刑展开刑事侦办的基础,”人权观察执行董事肯尼思・罗斯(Kenneth Roth)说。“欧巴马政府若不能将酷刑加害者绳之以法,恐将任由酷刑在下次不可避免的安全威胁来袭时继续成为政策选项之一。”

侵权的性质与范围

该摘要结论指出,中情局的侵权行为较先前报导更加残暴、有系统且普遍发生;许多中情局侦讯技术甚至超出司法部授权的范围;而且中情局早在获得授权之前就使用这些技术已久。

该摘要描述了中情局酷刑计划中许多早已被报导的内容,包括该局使用致人痛苦的体罚姿势、强迫站立、长时间剥夺睡眠、长时间投射强光和噪音、灌水板(waterboarding)和推搡囚犯撞壁、将其关进棺木等等。

同时,它记载了一些新的细节,显示中情局酷刑比先前想像更加残暴。该局曾使用致人痛苦的戒具,强行“肛门灌食(anal feeding)”或“肛门补水(anal rehydration)”,以及强迫腿骨断裂的囚犯带著镣铐靠墙站立。这些技巧使囚犯承受极大压力,尤其是当它们结合长时间剥夺睡眠和隔离监禁时。一名囚犯被形容为“显然已不成人形”,另一人则“濒临彻底崩溃”。

该摘要所提供的证据,足以佐证人权观察先前有关中情局侵权报导中的诸多细节。仅举一例:人权观察2012年有关中情局对囚犯使用灌水板及其它水刑的报导,直接抵触中情局只曾对三名囚犯使用灌水板的说法。如该摘要注623所引述,人权观察曾在2012年的报告中指出,囚犯穆罕默德・修若伊亚(Mohammed Shoroeiya,又名阿卜都・卡林姆〔Abd al-Karim〕或夏莱伊亚〔al-Shara'iya〕)以富有细节的可靠证言自称在阿富汗中情局拘留所被侦讯时曾反覆遭受灌水板酷刑。该摘要对此提出佐证,指修若伊亚于2003年被移交到中情局手上,并在中情局文件所附照片中发现在修若伊亚被囚的拘留所中有一具木制灌水板、周围并有一些水桶。而该摘要注意到,中情局在受访时无法解释该拘留所为何出现灌水板设备。

人权观察也曾报导卡利德・夏里夫(Khalid al-Sharif,又名“阿布哈辛〔Abu Hazim〕”)的案件,他说当他被关在阿富汗中情局拘留所时,曾遭受一种非常类 似灌水板的水刑。摘要第107-108页则引述一名中情局语言专家的证词,他显然曾在2003年向中情局督察长举报此一侵权行为,后者继而于2004年将此案视为刑事疑犯移送维吉尼亚州东区联邦检察署。移送的结果不明,但督察长报告认为该案缺乏旁证而应予驳回。和其他几名中情局囚犯一样,夏里夫指出美国官员从未尝试询问他在中情局拘押期间所受的暴行。

中情局明知其侦讯技术不合法

该报告揭示新证据,证明中情局充分了解其使用的侦讯技术为非法。摘要第33页指出,中情局高级法务人员曾在内部传阅一份致检察总长约翰・艾许克罗夫(John Ashcroft)的公函草稿,日期为2002年7月8日,坦承后来称为“高级侦讯技术”的侦讯手段违反美国酷刑法(US Torture Statute)。该函稿─不确定曾否寄出─请求司法部发给中情局“事前不起诉处分书”。换言之,中情局要求司法部承诺绝不─亦即豁免─起诉。

该文件驳斥了中情局官员先前的说法,即他们原本不知道那些侦讯手段是否合法,只是善意信赖司法部法律顾问的指导意见。相反地,该文件说明中情局高阶官员早知他们的侦讯手段并不合法,而且试图为其行为寻求法律掩护。争取事前不起诉失败之后,他们成功取得另一种形式的掩护,通过司法部法律顾问室和白宫法律顾问自2002年8月起编制的一系列法律备忘录─即所谓“酷刑备忘录”─授权他们使用那些侦讯技术。

多名现任和前任中情局官员都曾试图靠这些备忘录来证明他们对囚犯施以暴行是合法的。人权观察指出,有关中情局官员明知其侦讯方式不合法的新证据,足以驳斥中情局高阶官员自称纯属善意信赖法律指导意见的一切遁词。

此外,那些备忘录并未诚实解释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及有辱人格待遇的法律,反而企图曲解法律以辩护不义。人权观察表示,为酷刑计划提供法律掩护而成为不法行为共犯的那些法律人员,竟然从未曾遭到惩戒或刑事检控,实在是司法的严重失职。

“事实已摆在眼前,中情局高阶官员一开始就知道他们使用的侦讯技术是非法的,”罗斯说。“中情局至今仍然乞援于那些‘酷刑备忘录’,假装他们善意信赖其法律推理,实在荒唐至极。”

中情局阻挠监督

由该摘要凸现中情局企图掩盖本身罪行和阻挠民主程序的程度,包括向司法部、白宫和国会提供有关该计划范围、性质、成功纪录和必要性的虚伪陈述。同时,由该摘要亦可看出白宫高级官员从一开始就明知该计划是非法的,而且行政机关甚至对本身的国家安全会议和国防部团队高阶成员隐瞒该计划真相。

在白宫指示下,该摘要说,国务卿和国防部长这两位国安会主要成员,直到2003年9月都未曾得到该计划的简报。该报告引述中情局2003年的一封电子邮件,内容说“〔国务卿科林・〕鲍威尔如果听到现况简报,恐怕会勃然大怒。”

参院情报委员会于2009年启动这项调查,当时报导传出中情局销毁92卷该局侦讯恐怖主义嫌疑人的录影带。尽管该委员会具有监督角色,却从未有人向委员会正副主席以外的成员简报该计划。该计划始于2002年,直到2006年小布什总统向大众公开该计划之前几小时才结束。

中情局规避监督的企图显然没有在当时结束。2014年3月,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黛安・费恩斯坦揭发中情局在该委员会工作人员执行监督调查时窃取他们的电脑信息。中情局督察长将此案移送司法部侦办,但司法部未予起诉。中情局长约翰・布伦南(John Brennan)曾一再否认该局涉有过失,但在内部调查发现该局确曾监视委员会员工电脑后,他在7月31日表示道歉。

“中情局为了掩饰酷刑计划,有系统地阻挠监督,并向公众释放错误信息,”罗斯说。“国会和总统应该掌握契机,加强对中情局的监督,使它受到法治约束。”

问责的必要

2009年1月上任第二天,巴拉克・欧巴马总统就签署总统令,关闭中情局秘密拘留场所,并终止使用“高级侦讯技术”(酷刑及其他残忍或不人道待遇的委婉说法)。尽管对在押人士的酷刑和其他虐待违反美国法律和国际法,负责制定或执行该计划的美国官员却无一被移送法办。

“欧巴马总统拒绝让任何一名授权、实施或掩饰酷刑的人被起诉,毫无公正可言。”

尽管合作执行美国酷刑计划的一些国家名字在摘要中被删除,大量证据显示中情局将囚犯送往至少八个国家,包括阿富汗、波兰、罗马尼亚、立陶宛、泰国、摩洛哥、约旦和埃及。

美国经常对他国政府施压,要求检控该国官员犯下的重大人权侵害。公正可信地检控美国酷刑案,除了能送出美国不会容忍自家虐囚的讯号,对于维护美国在海外究责的信誉更是十分重要。

2009年,司法部曾委任特别检察官约翰・德尔罕(John Durham)主导调查,对中情局虐囚案展开看似认真的刑事侦办。然而,尽管欧巴马总统当时已经知道某些获许可的侦讯技术足以构成酷刑,该调查仍仅限于司法部许可的侦讯技术之外的虐待行为。

德尔罕调查了101件美国虐囚案,包括两名囚犯在中情局拘留所死亡的案件。然而,司法部于2012年8月终止该调查,没有提起任何刑事诉讼。此外,美国政府调查本案时看似从未约询自称在中情局拘留所遭到较为严重虐待的多名前中情局囚犯。而美国政府也拒绝答覆在德尔罕调查期间是否曾约询任何前中情局囚犯。人权观察指出,若美国政府未做上述约询,将令人严重质疑其是否遵守反酷刑公约,尽到对潜在侵权案件做到全面公平调查的义务。

“参议院报告摘要应是开始而非结束,接下来应将那些借美国人民名义执行酷刑的人绳之以法,”罗斯说。“总统必须展现真正的领导能力,确保采取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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