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花、發聲、報道新聞——這些在香港一度稀鬆平常的行為,如今在嚴苛的國家安全法律下,都可能令人身陷囹圄。
國家安全處警察於10月1日表示,當局在9月以涉嫌「煽動」為由拘捕共八人。警方指控他們於2019年太子站警暴事件週年的8月31日,在太子港鐵站外「手持花束站立,並叫喊具煽動性的口號」,藉此「散播假消息」並「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執法部門的憎恨」。
被捕者包括公民記者鄧浩榮,他在網媒「爆炸頭」上報導這次集會;另一名被捕者是社運人士李盈姿,她甚至尚未抵達太子站,便遭警方截查和警告。
香港煽動罪案件的定罪率達百分之百。該罪名定義寬泛,涵蓋被政府認為會「煽動」仇恨、藐視或不滿中國或香港當局的言論,且毋須證明行為人意圖引發暴力。當局曾因民眾撰寫新聞報道、出版兒童繪本、在網上批評政府,以及穿著印有遭禁抗爭口號的T恤而提出檢控。
這次拘捕行動凸顯香港當局拒絕就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發生的事件作出交代。當日的現場片段顯示,示威者與反對示威人士發生衝突後,防暴警察衝入車站,隨即在列車車廂內無差別地以警棍和胡椒噴霧攻擊民眾,包括乘客。有人被拍到頭部流血。警方亦禁止記者和義務救護員進入車站。
至今未有任何獨立調查審視警方在歷時數月的2019年示威期間使用武力的情況,包括後來被稱為惡名昭彰的「831太子站襲擊事件」,亦沒有任何警員被追究責任。香港政府持續將大致和平的示威描繪為「黑暴」以合理化日益加劇的鎮壓,同時無視民眾一再提出的民主與問責訴求。
中國政府或許自以為已佔上風,但打壓持續、問責無門,只會激起更大的反抗。歷史表明,無論身在香港或海外,香港人都不會輕易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