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人權觀察今天表示,澳洲政府應利用2022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的場合,宣布對海外人權侵犯者實施新的針對制裁。
2021年12月8日,澳洲國會通過法律修正案,授權對嚴重侵犯人權者、違反國際人權法、重大貪腐和妨害良善治理與法治實施馬格尼茨基式針對制裁。然而,澳洲政府至今只動用過一次這個新施行的針對制裁體制。
「澳洲國會通過馬格尼茨基式制裁已近一年,但澳洲政府似乎不願動用這一工具向人權侵犯者追究責任,」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說。「澳洲的民主盟邦們已利用這種制裁在世界各地取得良好效果,澳洲也應跟進。」
美國於2016年制定《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是為了回應俄羅斯會計師謝爾蓋・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之死——他在莫斯科監獄遭受酷刑且剝奪就醫,2009年在牢房中過世。俄羅斯當局刻意迫害他,原因是他參與揭發疑似涉及政府高官的巨額逃稅計畫。該法授權美國行政當局對全世界任何地方犯下人權侵犯或重大貪腐行為的個人實施簽證禁令和針對制裁。
澳洲至今唯一一次動用該法是在2022年3月,時任外交部長瑪麗斯・佩恩(Marise Payne)對39名俄羅斯人實施針對制裁,包括參與虐待馬格尼茨基致死以及涉及馬格尼茨基所揭發弊案的官員。
相對地,非政府組織Redress資料顯示,英國國會於2020年7月通過該國針對制裁機制後的第一年內,至少有78名個人或實體被指定為針對制裁對象,分別涉及非洲、中東、亞洲和歐洲11件人權侵害事件。
澳洲政府曾依據既有的自主制裁機制對某些俄羅斯個人與實體在烏克蘭的行為作出制裁,但應避免繼續推遲制裁其他國家的人權侵犯者。澳洲政府應當檢視已遭英國、歐盟、加拿大和美國制裁的個人與實體,進而作出自己的制裁決定。澳洲應特別著重在亞太地區的個人與實體,因為他們更可能在澳洲置有資產或來到澳洲旅行。
舉例而言,2021年2月緬甸政變以來,不像加拿大、歐盟、英國和美國,澳洲至今尚未對涉及侵犯人權的緬甸軍方將領或實體實施任何針對制裁。2022年1月時任外交部長佩恩曾收到聯名信函,提供已遭其他國家制裁的個人與實體名單。澳洲政府應該根據這份名單採取行動,作為與其他關注緬甸的民主國家協調立場的出發點。
對於以危害人類罪行迫害新疆維吾爾族和其他突厥裔族群的中國政府官員,澳洲政府也尚未實施針對制裁。歐盟、英國、美國和加拿大則已在2021年3月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對涉及嚴重人權侵犯的新疆高級官員實施針對制裁,包括旅行禁令和資產凍結。
前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於2022年8月31日離任前夕發表重要報告,根據受害者陳述證實新疆地區的大規模任意拘押、酷刑、文化迫害、強迫勞動和其他嚴重人權侵害。該報告建議各國政府、企業和國際社會採取行動,俾能終結暴行、促進正義與問責。
聯合國人權高專報告發表後,在野的澳洲自由黨-國家黨聯盟隨即表態,若總理艾班尼斯的政府為應對新疆人權侵害而採取任何「適當的針對制裁」可望得到跨黨派支持。然而,艾班尼斯政府至今尚未就此對中國官員實施任何針對制裁。
澳洲也應效法歐盟、英國與美國的近期舉措,對伊朗涉及嚴重侵犯人權——包括持續以致命武力鎮壓反政府示威者——的實體與個人實施針對制裁。制裁對象應包括特定的安全部隊單位和負責領導鎮壓行動的個人,以及負責切斷網路服務的電信官員。
「針對制裁必須協調一致才能發揮作用,」皮爾森說。「澳洲政府應立即採取行動,與志同道合的民主國家聯手向嚴重侵犯人權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