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特區)-人權觀察今天表示,美國政府正式認定緬甸軍方在若開邦對羅興亞穆斯林犯下滅絕種族罪和危害人類罪。美國政府應協調各國採取遲到已久的司法行動,不僅為羅興亞人,也為2021年2月軍方政變以來遭受迫害的其他少數族群和民主抗爭者伸張正義。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2022年3月21日於華盛頓特區美國大屠殺紀念館演講時宣布,「我已決定,緬甸軍方成員對羅興亞人犯下了滅絕種族罪和危害人類罪。」美國是在1988年成為《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締約國。
「美國政府應以具體行動加強其對緬甸軍方的譴責,」人權觀察亞洲區倡議主任約翰・席夫頓(John Sifton)說。「已經太久,美國和其他國家坐視緬甸軍方將領實施暴行而不予認真追究。」
對羅興亞人實施犯罪的同一批軍方領導人,2021年2月1日通過政變推翻了該國民選文人政府。此後,軍政府有計劃地打擊抗議政變人士,對他們進行足以構成危害人類罪的大規模殺害、酷刑和任意拘留;對其他少數民族團體日益猛烈的攻勢,又導致包括戰爭罪行在內的更多殘暴迫害。
政變至今,安全部隊至少已殺害1,600人,拘押12,000人。超過50萬人在國內流離失所,軍政府還故意阻撓救濟物資送達有需要的民眾,作為一種集體懲罰。留在該國境內的羅興亞人遭到更嚴格的遷徙限制和更苛刻的待遇,相關暴行足以構成迫害、種族隔離和嚴重剥奪人身自由等危害人類罪行為。
人權觀察表示,美國及其他各國政府應通過司法追究緬甸軍方對羅興亞人的犯罪,以及對示威者和少數族群團體的迫害,並對軍方領導人實施更嚴厲的經濟制裁措施。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主要出於對中國或俄羅斯行使一票否決的顧慮——迄今未採取具體行動回應緬甸軍方的暴行。儘管如此,美國仍應施壓安理會通過決議,將緬甸情勢提交國際刑事法院。同時,美國也應施壓安理會採取行動,對緬甸軍方實施武器禁運。
由於孟加拉是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與2017年逾74萬羅興亞人被強迫驅逐到孟加拉有關的危害人類罪行,現已交由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調查中。緬甸並非國際刑事法院基礎條約《羅馬規約》的締約國,因此必須經過聯合國安理會提交,該法院才能調查緬甸境內的嚴重國際犯罪。提交國際刑事法院仍是全面解決緬甸境內犯罪行為的關鍵,包括涉嫌滅絕種族行為。提交國際刑事法院也可讓該法院取得對其他涉嫌犯罪行為的管轄權,包括少數族群團體的罪行。
如果安理會不能採取行動,美國應在聯合國大會結合志同道合國家通過決議,呼籲各國對緬甸實施雙邊武器禁運,並敦促各國盡可能利用本國司法系統對緬甸軍方人員涉嫌犯罪進行調查。
許多國家的法律允許其司法當局對國際法嚴重犯罪進行調查起訴,不問行為發生地或兇嫌、被害人的國籍。2019年,阿根廷司法當局曾對緬甸軍方和文人最高領導人在若開邦涉嫌犯罪展開調查,罪名包括戰爭罪和滅絕種族罪。美國官員應依據本國處罰在海外實施種族滅絕罪行的法律,考慮在國內啟動調查。
人權觀察表示,為嚇阻暴行持續發生,美國政府還應當對緬甸軍方出售石油、天然氣的巨額外匯收入實施更強硬制裁,並對軍方控制的採礦、寶石和伐木企業加強執行現有制裁措施。這些行業的收入大部分被軍方用來支持本身開銷,包括向俄、中及其他國家大量採購軍火和戰鬥機。
除了支持聯合國安理會的行動,美國也應該在日內瓦支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強硬決議,反映前述各項措施並確保聯合國緬甸特別報告員和獨立調查機制持續收集、分析2011年以來緬甸嚴重犯罪的證據。
美國應該正式支持岡比亞向國際法院控告緬甸對羅興亞人暴行違反《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案件。國際法院處理的案件並非針對個別加害嫌疑人的刑事訴訟,而是對國家是否負有滅絕種族罪責的司法裁定。這一案件可能導致基於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具有執行力的命令。
「如果各國政府不能實施究責措施,緬甸軍方的暴行將不會停止,」席夫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