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會眾議院於10月27日改選後,首個會期預計在下週揭幕。新國會應就日本刑事司法制度弊端展開調查。
10月9日,日本檢察廳放棄對88歲的袴田巖獲再審無罪判決提起上訴。袴田巖曾為拳擊手,因於1966年受迫作出殺死一家四口的虛假口供,日後淪為待決死囚長達數十年。
袴田巖案凸顯日本政府迫切需要在最短時間內改革刑事司法制度。檢察總長畝本直美於10月8日發出聲明表示,檢察廳將檢討「 本案再審程序耗費如此長時間的事實」。實際上,袴田巖無罪釋放之路整整走了43個年頭。他首次聲請再審是在1981年。
儘管檢察廳檢討再審實施情況相當重要,但僅此尚有不足。和首相石破茂的新政府一起,新國會也應展開調查,進而採取立法措施及其他改革。
審視應聚焦於三項議題。最為關鍵者是普遍常見的強迫取供。日本司法制度早已招致「人質司法」的批評,因其容許長期審前羈押不予保釋,加上偵訊時不許律師在場從而常見透過操弄與恐嚇強迫認罪。
其次是死刑。日本應當廢除死刑,因為它是一種殘忍、不可逆轉且不可修復的刑罰。死刑犯直到處決當天才會收到行刑通知。袴田巖在每天都可能被處決的恐懼中生活了33年。
第三是再審制度失靈。袴田巖足足等了43年才獲得再審和無罪釋放,這麼長的時間是不可接受的。再審法必須修正。
袴田巖因為一份被迫認罪的口供和失衡的的再審制度而在死牢捱過數十寒暑。日本政府應實施刑事司法改革,以防袴田巖遭受的錯誤定罪和刑罰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