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45個人權組織今天表示,在卡薩布蘭卡機場(Casablanca)被捕一年後,維吾爾運動人士伊迪熱斯・艾山(Yidiresi Aishan,又名Idris Hasan)仍舊面臨被摩洛哥引渡中國的危險,而我們有堅實理由相信他若回到中國恐將遭受酷刑。
艾山與家人自2012年起定居土耳其,他在2021年7月19至20日從土耳其搭機抵達摩洛哥後遭到逮捕,原因是國際刑警組織應中國要求以「隸屬恐怖組織」為由對他發出紅色通緝令。近年來,中國愈來愈常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系統封堵異見人士發聲。
2021年7月20日,卡薩布蘭卡原訟法院檢察官對艾山進行審問後,下令將他還押提夫萊特(Tiflet)監獄,等候最高法院判決。此後,他一直被關在這所監獄。
2021年12月15日,拉巴特上訴法院決定同意引渡要求,儘管國際刑警組織已於2021年8月撤銷對艾山的紅色通緝令,因為該通緝令違反該組織規章,且艾山已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申請認定難民地位。
前述判決之後,艾山距離被引渡只差一步,即摩洛哥首相發出引渡令。
發出這樣的引渡令將違背摩洛哥的國際義務,包括《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3條所規定「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國家將有遭受酷刑的危險,任何締約國不得將該人驅逐、遣返或引渡至该國。」
據報導,艾山在土耳其時曾為其他流亡維吾爾人提供翻譯協助,並幫助收集新疆人權侵犯證言。由於維吾爾社群成員身份及其人權活動,艾山若被強迫遣返中國極可能遭受酷刑和其他不當待遇以及長期任意拘禁。
新疆境內的維吾爾人日益遭受迫害與大規模人權侵犯。未能在第三國穩固定居的流亡者則面臨被拘捕和驅回的極高風險。
因此,多個國際機構均呼籲摩洛哥遵守不驅回的基本原則,勿將艾山引渡中國。
2021年8月11日,數名聯合國特別程序任務負責人向摩洛哥發出緊急陳情,重申不得將人遣返其可能遭受酷刑或其他不當待遇之處的絕對且不可克減規則。
專家們重申2021年12月16日聲明所作呼籲,強調若將艾山送回中國可能使他面臨「嚴重人權侵犯,包括任意拘禁、強迫失蹤或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風險。
在中東與北非人權團體(MENA Rights Group)和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要求下,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於2021年12月20日向摩洛哥當局發出暫時處分的請求,指示摩洛哥當局「在本委員會審議其請求期間,勿將申訴人(艾山)引渡中國」,以防艾山受到無法彌補的傷害。艾山的案件仍在該委員會等候處理,尚未作出最終決定。
有鑒於此,前述兩組織表示,摩洛哥當局應停止對艾山的引渡程序並予釋放;由於缺乏定期司法審查、個別評估和可靠理由,對艾山長達一年的拘留可能構成任意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