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東京夏季奧運會結束,世人目光逐漸轉向2022年2月的北京冬奧會——然而中國人權正遭受1989年「六四」屠殺以來最嚴重的鎮壓。中國政府迫害新疆數百萬維吾爾族和其他突厥裔穆斯林,變本加厲鉗制香港,同時緊縮媒體控制,實施大規模監控。對中國這樣的專制政權而言,奧運會是一項具有地緣政治意義的活動,有助中國共產黨及其政府提升在國內和國際的地位。本文由艾美.布朗許威格訪談全球倡議主任明奇.沃登,說明運動員和贊助商參與北京奧運會的風險,以及國際奧委會在人權議題上的失職之處。
東京奧運會即將落幕。有什麼精彩的人權故事?
人權與奧運密不可分。這星期就有一位勇敢批評該國總統的白羅斯運動員尋求政治庇護,因為該國奧委會企圖強制她回國,而她擔心會遭遇迫害。
奧運會本應為日本的LGBT權利帶來重大變革。然而儘管LGBT反歧視立法在奧運會前贏得空前民意支持,日本國會卻未能通過這部平等法案。
此外,在奧運會籌備階段,先後有四名參與籌辦東京奧運會的男性高層人士因發表貶低女性言論或曾霸凌身心障礙兒童而辭職下台。
就運動員而言,人權觀察2020年發表的報告《我被打過數不清多少次》對日本50個運動項目的800多名運動員做過調查,其中許多人曾遭受虐待。我們也對日本運動員死亡、自殺和受虐事件作了記錄。
東京奧運會帶來一個充滿希望的情節是,多位奧運選手和運動員挺身而出反對虐待。美國體操金牌選手西蒙・拜爾斯(Simone Biles)公開揭露自己遭受前奧運代表隊隨隊醫師性侵的往事,以及這種經驗如何傷害她的心理健康,而這也促使她決定藉由到東京出賽來爭取各界繼續關注正義和保障的訴求。人權觀察發起的#AthletesAgainstAbuse行動,則是由日本國內曾遭虐待的運動員領銜,爭取成立日本安全運動中心。
人們正在準備迎接北京冬奧會。談到中國,從人權的角度來看,我們應該關注什麼?
當前,中國正在對人權進行難以置信的激烈鎮壓。所有國家都存在侵犯人權的問題,但只有中國在主辦奧運的同時積極實施危害人類罪行。人權觀察今年曾發表報告,列舉中國政府對新疆維吾爾族及其他突厥裔穆斯林犯下的危害人類罪行,包括大規模任意拘禁、酷刑、大規模監控、抹滅文化與宗教、拆散家庭、強迫勞動、性暴力和剝奪生殖權利。
中國當局起初掩蓋新冠病毒疫情和中國醫護人員病逝的消息,後來又對死亡病患的家屬進行監控和騷擾。北京禁止人權捍衛者、記者和維權人士發聲,以及對互聯網的限制,也將妨礙人們在奧運會前準確、及時地瞭解中國的衛生條件和社會實況。
同樣在過去一年,北京踐踏了香港人權,包括拘捕議員、記者,侵犯新聞和其他自由。
歐盟、美國、加拿大和其他國家的國會議員正以前所未有的行動倡導外交抵制。這種做法不會影響到運動員,而是要求各國總統或其他政府官員拒絕出席本屆冬奧會,以免為北京的人權迫害背書。
外交抵制是個好主意嗎?
人權觀察支持外交抵制北京冬奧會。北京對新疆一千三百萬少數民族穆斯林的虐待,與表彰人類成就與尊嚴的奧林匹克理想形成鮮明對比,各國政府和政治領導人不應讓中國政府如願博得全球關注,也不該出席賽會。
在人權界,這種藉著舉辦大型賽會轉移對人權侵犯目光的行為,被我們稱為「體育洗白」(sports-washing)。毫無疑問,中國政府正在利用冬奧會來掩蓋本身的罪行,設法讓人以為它得到世界默許。
在人權記錄不良的國家出賽,對運動員有何不利?
運動員是人,他們應當享有人權。但是運動員無法選擇比賽地點——他們必須去任何國際奧委會指定的地方出賽。他們一輩子訓練都是為了在奧運出賽的那一刻,但有些運動員已提出正當的質疑:他們為何必須到一個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參加比賽?奧運滑雪金牌米凱拉.希夫林(Mikaela Shiffrin)就曾表示,她和其他運動員不應被迫「為了比賽而在個人道德觀、支持人權和職業生涯之間作選擇。」
運動員有自由表達的權利,對於香港、新疆、西藏受到的鎮壓以及自己和其他國家的人權侵犯,他們有權持有和發表意見。隨著北京奧運會的臨近,他們可能會被迫沉默,這絕對是一種錯誤。
此外,中國政府可能早已開始監視即將前往北京參賽的運動員——通過他們的社交媒體和採訪發言。運動員在北京出賽時,能否與家人自由聯繫?在中國,使用虛擬專用網絡(VPN)也可能違法。如果運動員秉持人權信念,希望就中國的情況發表意見,例如維吾爾族強迫勞動、香港鎮壓或西藏宗教自由,將會面臨最高的風險。
運動員若大聲疾呼會有什麼後果?
在《奧林匹克憲章》裡面找不到維護「人權」的條文(只提到體育是人權)。國際奧委會表示,未來會將人權納入奧運會主辦城市的合約,但這次冬奧會還不適用。這是令人瞠目結舌的雙重標準,因為體育就是人人按照同樣的規則競技。
北京可能會打擊與它意見不合的運動員。競速滑冰金牌得主喬伊・奇克(Joey Cheek)曾因抗議達爾富爾的人權侵犯,被中國政府取消奧運簽證,無法在2008年前往中國。奇克是達爾富爾隊(Team Darfur)的共同發起人,他們在2008年奧運會前聯合各國運動員施壓,要求中國協助結束蘇丹種族屠殺。
另外,國際奧委會有一項稱為「第50條」的規定,懲罰運動員在領獎台上抗議的行為。這項規定長期侵犯言論自由,世人永難忘記非洲裔美國運動員約翰・卡洛斯(John Carlos)和湯米・史密斯(Tommie Smith)在1968年墨西哥城奧運會領獎台上舉手向黑人權力(Black Power)致敬後所承受的苦難。
奧運會採訪記者如何同時報導它對人權的影響?
新聞自由已寫進《奧林匹克憲章》,並受到主辦城市合約的保障。中國政府以各種方式承諾維護新聞自由,才能贏得此次奧運會主辦權。然而,已有多位英國廣播公司、澳大利亞廣播公司、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和其他媒體的記者因為批評中國政府而被驅逐出境——現在他們只能設法從首爾、台北或東京報導本屆冬奧會。當然這是完全行不通的:記者不可能從另一個國家報導奧運會和帕運會。
但對於已被中國驅逐出境的記者來說,現在是申請報導冬奧會的好機會。如果中國不許他們執行自己的工作,國際奧委會必須要求中國遵守規則——包括開放互聯網和新聞自由。
贊助商可以做什麼?
體育是最後幾個不遵守國際人權標準的大型兆元產業之一,這種情況需要改變。奧運贊助商都是跨國公司,如寶潔、可口可樂、英特爾和VISA信用卡,作為奧運會的金主,它們具有影響力。即使因為在中國做生意而不敢要求中國政府改變人權政策,它們大可要求國際奧委會加強在中國保護運動員和人權。
人權觀察已致函所有頂級贊助商,查詢它們關於本屆中國冬奧會的人權盡職調查。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家公司答覆。贊助商有必要向公眾解釋,它們為何無視危害人類罪行仍要贊助這次奧運會和帕運會。我希望世界各國的國會都能提出這些嚴肅的質疑。
中國最初掩蓋了新冠肺炎疫情。言論審查對公共衛生有何風險?
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中國官員掩蓋了地方媒體有關三聚氰胺毒奶粉的報導。就因為中國政府向國內外隱瞞了這些訊息,最後有多達30萬名嬰兒中毒、6名死亡。這件事就發生在當年奧運會期間。
中國在分享準確與及時資訊方面的紀錄非常糟糕——例如毒奶粉和新冠疫情——我們不得不擔憂中國在疫情期間舉辦冬奧會能否做到健康權的保障。
奧運會估計在全世界可以吸引34億人觀看。觀眾能做什麼?
過去十年來,保障體育人權已取得重大進步——主要是靠著公眾和體育愛好者的壓力。越來越多的愛好者表示,他們不希望坐在一個犧牲工人生命建成的體育場裡,也不想購買可能是用強迫勞動生產出來的成衣和商品。正因為這種全球壓力,足球運動的全球管理機構國際足聯(FIFA)已經制定人權政策。由此可見,公眾要求改革的力量是超出想像的。這次在中國舉行的奧運會和帕運會就是一個難得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