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致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敦促香港當局就警方對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的行為緊急展開獨立、公正的調查。至今尚未有警員因與2019年6月在香港開始的示威活動有關的虐待而受到紀律處分或起訴。
「香港當局負有國際法律義務,應調查警方疑涉濫權行為,」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港府迄未回應香港公民、法律專家和人權團體的呼籲,錯失展現對人權與法治承諾的大好機會。」
人權觀察指出香港警察近期涉嫌過度使用武力的各項指控,並提出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關鍵要素,包括:明確的調查範圍;全面性的調查;保障證人匿名性、保密性及提供保護的權力;以及充分的調查權限。此外,委員會應獲得履行職能的足夠資源,並由來自各相關社群的社會賢達擔任領導。
去年6月,香港逾200萬人示威抗議港府提議修改引渡法例,允許將犯罪嫌疑人移交中國大陸。儘管特首林鄭最終撤回修例,但由於她拒絕譴責警方粗暴行徑並稱示威者為「暴徒」,導致抗爭持續蔓延全港。
警方已逮捕近7千人,累計發射逾16,000發催淚彈、10,000發橡膠子彈、2,000發豆袋彈和1,900發海綿彈。 2020年1月1日舉辦的最近一次遊行,約有1百萬人上街要求民主和問責。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解決去年6月迄今示威者遭受嚴重人權侵犯問題的第一步,」理查森說。「香港警察的負責對象必須是法律──而非各級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