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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sters react from tear gas during a demonstration on China's National Day, under Lion Rock Hill, in Wong Tai Sin, Hong Kong, China October 1, 2019.  © 2019 Reuters/Tyrone Siu

「警察如果發射催淚彈,我就直接扔回去,」我的一位親戚在最近某次示威活動即將開始前對我說。他的高昂情緒著實令我吃驚,因為眼前這位示威者已高齡80歲。

和其他從中國大陸逃抵香港的同代人一樣,我這位長輩本來對中國共產黨懷有高度信仰。他曾經崇拜毛澤東,認為黨的偉大成就足以抵銷它所造成的人為災難。

但三個多月的示威,港府回應日益顢頇,以及年復一年遭中共侵奪自由,許多和他同樣背景的港人都開始改變心態。中國政府嚴重錯估情勢,港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則是錯上加錯。

在近來全港各地警民衝突中,都可以看到民眾為示威者指引安全路線,或者打開家門、店門提供庇護,顯見示威已逐漸發展成全港市民的抵抗運動。

香港市民的支持相當穩固,即使示威者日漸升高對抗也未見改變。警方大肆投射催淚彈、橡膠彈、毆打示威者,濫權虐待事件不計其數,同時示威者也用土製汽油彈和磚塊回擊。 10月1日,中共在北京閱兵慶祝建國70週年的同時,一群示威者圍毆一名警員導致另一警員開槍射傷一名18歲青年而引起喧然大波。這是6月初以來警方首次對示威者發射實彈。

但是,在全世界為香港街頭抗爭目瞪口呆之際,我們必須冷靜下來反思,香港是如何一步一步走上激情對抗的現狀。

試想,如果早在2014年市民佔領街頭數月的「雨傘運動」後,中國政府就開放港人普選權──這是他們依據《基本法》本來應該享有的權利。市民將會獲得投票和參選公職的機會。可以想見,許多今天表現出十足公民意識的青少年,將可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議會表達他們的政治熱情,而非日復一日在街頭奮戰。

然而中國政府不作此想,反而乞靈於威權統治的唯一手段:堅持強硬立場。 2014年起,北京和香港政府一再將不滿意的議員當選人取消資格,或乾脆禁止他們參選。數十名香港民主派領袖遭到檢控。書店老闆和億萬富豪──即使擁有外國護照──都可以被莫名其妙從香港綁回大陸。

中國和香港當局企圖實施嚴苛法律,強迫市民「尊重」國歌,或允許將疑犯引渡到中國接受不公正審判。它們禁止政黨和平提倡香港獨立──這種理念十年前乏人問津,卻因為北京壓迫日甚而成為顯學。

防暴警察現已成為市區常見景觀,但因數月以來當局拒絕針對警方濫用武力進行獨立調查,其公信力已蕩然無存。警員帶著實彈和高度壓力,又缺乏問責機制,使香港情勢一觸即發。

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香港政府頒布一道被特首林鄭月娥稱為「符合公共利益」的規例,即不分和平與否,禁止市民在一切示威活動使用蒙面物品。

如果林鄭女士和其他香港高官真的想要盡快平息示威,他們應該馬上180度轉彎。他們應當承認公眾對警隊及政府的信心已直線下滑,並同意對示威執法展開獨立調查。

還好,我的親戚沒有機會拿到催淚彈反丟警察。但北京領導人必須理解這些原本會參加十一慶典的市民為何不再支持他們──香港市民期待問責和自由。繼續剝奪這些權利,只會激起更多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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