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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erimeter fence around what is officially known as a” vocational skills education center” in Dabancheng in China's Xinjiang region, September 2018.  © 2018 Reuters/Thomas Peter

(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政府近年來在新疆地區對維吾爾族及其他穆斯林無故起訴並判處重刑的案件增加。從2016年中國政府加大力度推行鎮壓式的「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迄今,該地區已有逾25萬人遭正式司法系統定罪判刑。

由於新疆當局嚴密管制資訊,僅有極少數判決書和官方文件能夠公開取得,人權觀察分析其中近60宗案件發現,許多人並未犯罪卻遭判刑入獄。除了這些正式起訴的案件之外,還有許多人被任意拘禁在非法的「政治教育」設施。

「中國政府開設『政治教育』營的作法已引起國際公憤,但新疆穆斯林遭正式司法系統逮捕拘禁的情況卻未得到太多關注,」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說。「儘管表面看來合法,其實新疆監獄中許多囚犯只不過是為了正常營生和踐行宗教信仰而被定罪。」

刑控激增,大量重刑

如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網絡(CHRD)及《紐約時報》2019年所報導,中國官方統計顯示,新疆判刑人數於2017年驟然上升,並在2018年繼續增加。

Source: China Law Yearbooks, Xinjiang Regional Yearbooks and Xinjiang Court Annual Work Reports

根據中國官方統計,新疆各法院在2017年合計判刑99,326人,2018年為133,198人。當局未公布2019年判刑數據。

新疆受害者資料庫》——根據家屬陳述和官方文件紀錄逾8千名囚犯資料的非政府組織——估計2019年的判刑人數應與前兩年相當。在178宗判刑年度已知的案件當中,2019年被判刑的人數大致符合2017到2018年的平均數。

Source: Xinjiang Victims Database

官方判刑數目相當,可能代表2019年在新疆被判刑的人數高達數萬以上。

2017年的另一個改變是被判重刑的人數大幅增加,如官方統計所示。2017年之前,判刑超過五年的人數佔所有判刑人數的百分之10.8。同一比率在2017年突然升高到百分之87。

Source: Xinjiang Regional Yearbooks

《新疆受害者資料庫》也顯示,在刑期已知的312人當中,在「嚴打行動」期間判刑者的平均刑度是12.5年,其中包括六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嚴打期間任意監禁

金懷德的案件生動呈現新疆大規模監禁穆斯林的任意性質。2018年9月,這位回族穆斯林在昌吉縣以「分裂國家罪」被判處終身監禁。根據人權觀察取得的該案判決書,昌吉縣中級人民法院認定47歲的金懷德「反復非法」組織海外古蘭經研習活動,邀請孟加拉和吉爾吉斯等國宗教人士訪問新疆,並於2006到2014年之間多次在新疆舉辦宗教討論活動。當局指控金懷德鼓勵其他人參加伊斯蘭傳道會(Tablighi Jamaat),一種跨國伊斯蘭宣教運動。

並無任何公開可得的證據足以證明金懷德的行為構成公認的刑事犯罪。但法院仍認定他的活動「有助促進外國宗教勢力滲透中國」、「強化伊斯蘭教將統一全世界,最終建立哈里發政權的思想」並且因此「危害國家」。

金懷德曾因同樣行為於2015年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刑七年,但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上訴請求加重刑罰,再審後改判無期徒刑。在此案之前,金懷德曾因向20餘名回族與維吾爾族兒童講授古蘭經,於2009年被判刑18個月。

除金懷德案以外,《新疆受害者資料庫》還發現其他六宗案件,部分資料來自當事人家屬:

  • 乃比江・吾加・艾合買提,維吾爾族,因向人解說「何謂禁忌與合法」(伊斯蘭教戒律)被控「煽動民族仇恨與歧視」判刑10年;
  • 黃世科,回族,因在兩個微信群組中解說古蘭經被控「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判刑二年;
  • 阿斯哈・阿孜提別克,哈薩克族,因帶領來訪的哈薩克官員參觀中哈邊境水利工程,被控「間諜罪」與「詐騙罪」,判刑20年;
  • 聶世崗,回族,因協助逾百名維吾爾族人匯款給旅居埃及親屬,被當局認定為恐怖活動資金,原被控「幫助恐怖活動罪」和「洗錢罪」判刑15年。上訴後,法院認定聶某不構成「幫助恐怖活動罪」,僅犯「洗錢罪」,並將刑期減為五年;
  • 努爾蘭・皮吾尼爾,哈薩克族,因在新疆為70多人提供宗教教育被控「擾亂公共秩序罪」、「宣揚極端主義罪」,判刑17年;
  • 塞力克江・阿德勒汗,哈薩克族,因私自銷售價值人民幣174,600元(約27,000美元)的香菸被控「非法經營罪」判刑三年半。塞力克江・阿德勒汗的判決書是中國官方裁判文書資料庫公布的僅有七份法庭判決之一。

其他可取得資訊涉及51宗案件,包括起訴書、入獄通知、官方外洩文件和官方與家屬通信內容,顯示涉案的維吾爾族和哈薩克族人士大多因為過分廣泛、模糊的罪名入獄,例如「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和閱讀或收聽「極端主義」資料。

其中一份文件是逮捕維吾爾族一家四人的起訴書,顯示中國政府如何惡意擴大濫用「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概念。這四人因曾在2013到2014年前往土耳其探親而於2019年1月被起訴。中國當局指稱他們到土耳其會見的對象——大學教師艾爾金・艾買提(Erkin Emet)——是恐怖組織成員,而他們帶去給他的金錢(約2,500美元)和禮品——包括一把都塔爾琴(傳統樂器)、一枚金戒指和若干必需品——是「幫助恐怖活動」的物證。據艾買提表示,他在2019年得知其家屬四人以及另一名表親分別被判處11年到23年不等徒刑

由上述各項判決以及其他案件訊息可知,新疆各地法院將許多無辜者定罪判刑。

嚴打行動缺乏正當程序

新疆「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的目標是突厥裔穆斯林的「思想病毒」,即不受國家許可的宗教與政治觀點,例如泛伊斯蘭主義。該行動並包括對全區民眾進行大規模監控和政治思想灌輸。當局以無理、空泛的標準——例如是否有海外親屬——決定「矯正」方式。當局認定違犯情節較輕微的,就送進政治教育營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行動,包括軟禁。由政府過去作法來看,情節較嚴重的便會交由正式的刑事司法系統處理。

「嚴打」是中國當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動的典型「打擊犯罪」政治運動。當局要求公安、檢察與法院合力實施迅速、嚴厲的懲處,以即審即決方式在短時間內處理大量案件,排除中國法律保障的基本程序權利。

新疆的「嚴打」也是如此。許多新聞報導描述,包括刑事司法系統在內的新疆政府官員均承受龐大工作壓力。有一則報導說,公檢法官員忙到沒空吃飯、睡覺,假期也都取消。人權觀察2018年訪談曾於2016到2018年被羈押在新疆看守所的人士說,他們和其他在押人員都曾遭刑訊逼供,而且不准聯絡律師。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眾多人員經過連家屬也無法旁聽的秘密審判即被草率判刑

國際壓力可能有助促使中國政府釋放部分「政治教育」營在押人員。中國政府否認在新疆實施大規模任意拘禁,聲稱「依法治疆」。但許多人被強迫失蹤,在家屬完全未被通知之下遭到拘留或監禁。獲釋人員也持續受到監控、限制遷徙,有些人則被強迫勞動

「國際社會必須升高對中國政府的壓力,要求對新疆情勢進行獨立調查,」王松蓮說。「唯有如此才可能促使所有被不當拘押或監禁的人們獲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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