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北部克欽邦的南森佳(Nang Seng Ja)在19歲時得到阿姨邀請,一同前往中國探視三個表親。旅行大約一個月後,有一天南森佳突然昏迷。清醒時,她發現自己躺在一個陌生房間,被一名中國男性及其家人圍繞。「他們告訴我,我被賣了,」她告訴人權觀察。
南森佳(作者為保護她而起的假名)跑到附近警察派出所求助,「警察跟那家人拿了5千元[800美元],」她說,「把她送回買主家去了。」
她被鎖在房間裡,不斷遭受那個男人強暴,還被他們家人強迫服用助孕藥。「他家父母對我說,『你被我們買來了,不能離開這裡』,」她說。14個月後,她的一個表親因為販賣「新娘」的利得分配不均,向南森佳的父母透露了她的下落。她的父母為了把她帶回家,把全家半數財產都付給了另一位販運倖存者。
每一年,人口販子利用誘拐或暴力,將成百上千的婦女和女童從緬甸送到中國,賣給娶不到媳婦的中國家庭。中國目前人口性別高度不平衡。
緬甸北方的境內武裝衝突從1948年獨立後一直不斷,但2011年政府片面打破17年停火,導致戰事急劇升高。因此流離失所的平民高達10萬人,大部分是克欽族。許多販運倖存者說,她們在流徙營地裡三餐不繼,一職難求。緬甸政府不讓外來救濟物資送進營地。由於男人大都離家打仗,婦女和女童被迫背負全家生計。
邊界另一頭的中國,女性佔人口比例從1987年起穩定下滑。研究顯示,中國「失去的女性」(missing women)約達3千萬至4千萬人。原因包括重男輕女的傳統,1979至2015年實施的「一胎化」政策,以及中國女性的生殖權利長期受限。
販運倖存者常說,是她們信任的人──甚至自家親戚──利用到中國打工做為誘餌,以3,000至13,000美元不等的價格把她們賣掉。倖存者說,買家真正想要的是小孩而非新娘。他們買下婦女或女童後,通常把她們鎖在房間裡不斷強迫性交。只要生下孩子,她們有機會逃跑,但孩子必須留下。好幾位婦女說到,因為想看孩子,她們後來又回中國去找當初監禁她們的人家。
緬中兩國執法官員都沒有認真防範人口販運,甚至如南森佳所述,還可能是共犯。有些被販運婦女的家屬提到,向緬甸警方求助屢屢被拒。家屬們和一些專家都提到,必須行賄才能讓警方採取行動。反政府武力,克欽獨立組織(Kachin Independence Organization)的警察單位也好不到哪去。
逃跑婦女找到中國警察後,也常遭到監禁和遣返,但人口販子和買家卻消遙法外。緬中兩國警方缺乏有效協調,連進行協調的最基本配備──例如通譯員──都付之闕如。
回到緬甸後,倖存者很難得到社會服務,幫助她們消除污名、重建生活。緬甸政府也有提供少數服務,但對象有限,真正需要者大多被排除在外。有些公民社會團體在幫助倖存者起訴加害人,並且努力──即使得不到執法機關協助──使受害者獲得復原,但這些團體的資源非常有限。
該區域三方警察單位都應該加強防治人口販運,協助受害者復原,並將人口販子和買家移送法辦。國際捐助方應贊助非政府組織,協助婦女和女童避免緬甸與克欽內戰和中國限制生殖權利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