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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超级’反贪机构将重蹈侵权覆辙

新成立廉政机关恐将非法拘押合法化

中共反贪机构头号人物,政治局常委王岐山,在中国国旗旁留影,中国北京,2015年9月2日。   © 2015 路透社

中国新成立打击贪腐的“超级机关”已预定2018年3月正式启动。然而,其法源《国家监察法(草案)》迄未公布,且据已知信息显示,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目的在于巩固,而非改革,现行的侵权体制。

这个“超级”机构不仅将统合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反贪权力,还将享有某些新增权力,包括称为“留置”的拘押程序。该机构并有权调查任何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官员、国企经理人、甚至公立学校老师。该机构将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纪委)合署办公,中纪委是大权在握的党内机关,负责执行党纪党规。

学者推测“留置”制度可能将用来减少“双规”的使用,后者由中纪委主管,是一种仅适用于中共党员、不经司法程序且严重侵犯人权的拘押制度。去年12月,人权观察曾发布关于双规的调查报告,详述其中的任意拘押、酷刑和强迫失踪问题,并呼吁废除双规。约莫同时,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宣示将以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措施,逐步制约双规滥权问题。

官方报导暗示,留置制度将有所改进:该制度将以法律明定,并须通过更严格的内部程序;在押人员的饮食、休息将获保障;拘押将有时间限制──三个月,经批准得再延长三个月。但中纪委自1990年代以来推行的类似措施,并未遏止双规制度的流弊。尚无迹象显示被留置人员可以会见律师或享有救济机制──人权观察认为这是助长双规制度侵害人权的两大因素。

可得信息显示,留置可能只是披上合法外衣、侵权性质不减的双规孪生子──对吓阻贪污也不会发生更大效果。

可望出掌该超级机构的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如此告诫:“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应该对《国家监察法(草案)》进行修改,确保新法纳入有效制约,而有效制约的前提是在押人员获得公正审判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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