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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爪哇省勿里碧县宾那雷斯塔里(Bina Lestari)精神病院一名男性患者被铁链栓在木板床上。铁链很短,患者不能自由活动,只能在小房间里解决吃、睡和排泄。 © 2016 Andrea Star Reese为人权观察摄影

(雅加达)-人权观察在今天发布的报告中表示,印尼精神障碍人士经常被用镣铐拘束或强迫入院而受虐待。

这份74页报告,《人间地狱:印尼精神障碍人士遭受虐待》,记录印尼带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经常被以锁链控制,或未经本人同意即被送进拥挤又不卫生的治疗机构,原因包括社会污名以及缺乏以社区为基础的适当支持性服务或精神健康照护体系。在机构中,他们可能遭到肉体和性的暴力或非自愿性治疗,包括电击疗程、单独禁闭、穿着束具和强迫绝育。

 “给精神健康问题人士戴枷锁违反印尼法律,但这种野蛮做法却仍普遍发生,”人权观察身心障碍者权利研究员及报告撰写者克莉缇・夏尔玛(Kriti Sharma)说。“许多人经年累月被锁在铁链、木家俱或羊圈上,因为家属不知其他办法,政府也未尽责提供符合人道的替代选项。”

人权观察访谈72名精神障碍者,包括儿童,以及10名家属、照顾者、精神卫生专家、机构负责人、政府官员和身心障碍者权利倡导人士。人权观察在爪哇和苏门答腊访视了16所机构,包括精神病院、社会照护机构和宗教疗养中心,并纪录五个省区的175件个案,包括现正受到拘束、囚禁或获释不久的人士。

据政府最新公布数据,印尼有超过57,000人曾因精神健康问题被囚禁(pasung)──意谓被上镣铐或锁在狭窄空间之中──至少一次,其中大约18,800人现正受到镣铐约束。尽管政府曾在1977年颁布禁令,但家属、民俗治疗师和机构职员仍旧使用镣铐拘束精神障碍人士,有时持续长达数年。

 

其中一件个案,一名精神障碍妇女的父亲告诉人权观察,因为女儿破坏邻居的谷物,他听从民俗治疗师的指示,把她锁在房间里 。又因为她企图挖洞逃出房间,父母便把她的双手绑在背后。她赤身裸体被关在那间破烂房间里,吃喝拉撒就地解决,长达15年才被放出。

印尼政府已采取某些措施制止这种做法。卫生部和社会事务部皆已分别发起反囚禁行动。新通过的精神卫生法规定采用以医疗照护为主的整合性精神卫生照护。还有由政府官员、医疗人员和政府收治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负责解救被镣铐控制者。然而,部分由于印尼政府结构松散,相关政策在基层落实的速度十分缓慢。

做为2亿5千万人口的国家,印尼只有600至800名精神科医师──平均每30万至40万人才有一名──以及48家精神医疗院所,其中半数以上集中在印尼34个省份中的4个。政府数据显示,2015年的卫生预算仅占全国总预算的百分之1.5,导致百分之90需要精神医疗服务者均因服务短缺而无法就医。政府预计到2019年才能让包括精神医疗在内的医疗服务普及全国。

人权观察发现,现有的稀少设施和服务并不尊重精神障碍者的基本权利,反而成为造成他们受虐的重要原因。“想像你生活在地狱,这里就是如此,”22岁女性精障人士艾丝米拉这样形容她被强迫住进的宗教疗养中心,位于勿里碧县(Brebes)。

 

许多人经年累月被锁在铁链、木家俱或羊圈上,因为家属不知其他办法,政府也未尽责提供符合人道的替代选项。


克莉缇・夏尔玛

身心障碍者权利研究员

依照印尼法律,强迫将精障人士送交机构收容相对容易。人权观察发现65件被任意拘押于机构的个案,而这些在机构中受访的个案没有一个是自愿入院的。人权观察纪录的个案中,待在社会照护机构最久的是七年,精神病院则是30年。

某些设施极度拥挤和缺乏卫生,以致体蝨和疥疮普遍流行。在雅加达近郊的邦提拉瑞斯第二(Panti Laras 2)社会照护机构,人权观察看到一间原本仅适合30人住宿的房间却住着至少90名妇女。

 “许多这类机构的个人卫生极度恶劣,因为他们根本不准人员离开房间或洗浴,”夏尔玛说。“他们常规性强迫人员在同一空间睡眠、进食和大小便。”

在人权观察访视的16所机构中,有13所常规性强迫人员服用药物或接受其他“治疗”,例如“神效”草药混合物、民俗治疗师的强劲按摩以及对人员念诵可兰经。在人权观察访视的六间医院中,有三间纪录到使用电击休克疗法,既不配合麻醉也不经过本人同意,其中一间还将其施用于儿童。

人权观察发现常规性使用强迫禁闭,包括用来处罚不服从指令、斗殴或从事性活动等行为。

人权观察纪录到多起肉体和性的暴力。在访视的七所机构中,男性工作人员可以自由进出或负责女性作息区,以致妇女和女童面临更大的性暴力风险。在治疗中心,男性和女性被链在一起,造成妇女若遇不当对待时完全无法逃避。在三间机构,人权观察发现工作人员未经同意或通知就对妇女实施绝育。

印尼政府应立即下令对所有公私立机构进行审查并定期监察,处分对精障人士使用镣铐的场所。印尼并应采取措施确保精障人士能够自行决定生活方式,在知情同意前提下获得治疗。

政府应当修改2014年《精神健康法》,确保精障人士与其他印尼公民享有同样权利。政府还应当修改并通过《身心障碍者权利法案》,使国内法律符合印尼已于2011年批准的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

人权观察表示,印尼政府应当谘询精障人士本身、以及从护理师到精神科医师等专业精神健康工作者的意见,建立自愿性、可及性、以社区为基础的支援与精神健康服务。

 “想像有人独自被锁在充满自己屎尿的房间里,长达15年无人闻问,实在恐怖至极,”夏尔玛说。“好多人对我说‘这就像活在地狱。’实在毫不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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