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大規模暴行系列】數十年有罪無責為緬甸政變鋪路

緬甸警察和士兵已殺死超過1,300人, 逮捕逾10,000名示威者、記者和其他人士。這些按部就班、計劃周詳的政變後暴行,和發生在羅興亞人身上的行為一樣,足以構成危害人類罪。這次政變及其後的流血顛壓,根本原因很簡單,就是軍方從1962年首次奪權後一向保持著有罪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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