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国际特赦组织印度分会和人权观察今天表示,印度中央政府未出具有效理据拒绝25个非政府组织更新外国捐助许可证,侵犯这些组织的言论与结社自由权。
2016年11月5日,媒体报导引述不具名的内政部官员,指前述NGO被取消许可证的依据是主管非政府组织获取外国资金的《外国捐赠管理法》(Foreign Contribution Regulation Act),因为这些NGO的活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印度政府并未公布受影响组织的名单,但显然包括多个人权组织。
“获得国外捐助的能力是结社与言论自由权的一部分,只能依该法明文列举的少数原因加以限制,”国际特赦组织印度分会执行长阿卡・巴特尔(Aakar Patel)说。“内政部未提出坚实理由即限制NGO收取外国资金,这样的决定令人匪夷所思。该部有责任说明做此限制的必要性与适当性。”
10月29日,以人民观察(People’s Watch)项目组闻名的印度重要人权组织,社会关注推动中心(Centre for Promotion of Social Concerns)表示,该组织依《外国捐赠管理法》申请展延国外捐赠许可证遭到驳回。《外国捐赠管理法》网站发布:“基于实地调查机构报告,主管机关决定驳回[人民观察]展延申请。”此外别无说明。
印度中央政府在2012年和2013年也曾打压人民观察,三度吊扣其外国捐赠许可证共达18个月,并冻结该组织银行账户。人民观察项目组诉请撤销政府裁定,德里高等法院于2014年3月判决该组织胜诉。
10月21日,内政部又无故驳回印度社会行动论坛(Indian Social Action Forum,简称INSAF)──由多个非政府组织和民众运动组成的网络──申请展延外国捐赠许可证。内政部在回覆INSAF的电子邮件中仅表示:“你方申请...驳回理由如下:你方申请展延不予同意。”INSAF也曾在2013年4月被吊扣外国捐赠许可证,但德里高等法院于同年9月撤销吊扣裁定。
2016年10月28日,内政部再度以电邮致函非政府组织桑茶尔基金会(Sanchal Foundation)下设的灾害应变中心(Hazards Centre),以“基于实地调查机构报告”为由拒绝该组织申请展延。
11月3日,内政部表示已注销11,319个NGO的外国捐赠许可证,因为它们没有在6月30日的截止期限前提出展延申请。该部并表示,另有1,736个NGO的申请案已经“因未提交应备文件或文件不符标准而不予受理。”这些NGO在11月8日前还有机会重提申请。
国际特赦组织印度分会和人权观察指出,印度历任政府都把《外国捐赠管理法》当做政治工具,用来骚扰批评政府理念或行动的组织。
该法使用“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等含糊笼统的名词,以致易遭滥用。5月,穆迪政府以违反《外国捐赠管理法》为由,暂时中止律师联盟(Lawyers Collective)的国外捐赠许可。该组织是由著名资深律师阿南德・葛洛佛(Anand Grover)和英狄拉・贾辛(Indira Jaising)创办。这项指控显然带有政治动机,因为该组织经常代理对抗现任政府的案件,包括绿色和平组织印度分部的普利雅・皮莱(Priya Pillai)和提斯塔・塞塔尔瓦德(Teesta Setalvad),后者一直在为2002年古加拉特邦(Gujarat)社群暴力案受害者争取正义。
每当有组织因为被吊销外国捐赠许可而上诉,法院通常做出对这些组织有利的判决。法院一再提醒政府,民主社会不应阻止异议人士发声。德里高等法院在关于绿色和平组织印度分部倡导员皮莱被禁止前往伦敦抗议一座煤矿工厂的案件中做出判决表示:“许多公民权运动者认为,身为公民,他们应有权利促使国家注意国家发展政策的不适当性。国家也许不认同这些公民权运动者的观点,但不能仅凭这样的理由排除异议人士。”
结社与言论自由的权利已载入《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他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文书,印度也是缔约国之一。这些权利也受到印度宪法的保障。根据国际法,基于国家安全限制结社与言论自由必须加以严格解释,出于应对正当威胁的目的,且符合必要性与比例性。虽然为了防止贪腐和正当的国家安全考量,可以对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财务加以管理和审查,但《外国捐赠管理法》过于宽泛,且对民间团体关注印度社会议题的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预。
2016年4月,联合国集会与结社自由特别报告员曾发表法律意见,主张《外国捐赠管理法》不符合国际法律、原则与标准。2016年6月,联合国人权护卫者及言论与结社自由特别报告员也呼吁印度政府废除《外国捐赠管理法》,指该法“日益被用来阻止民间组织倡导可能与政府不同步调的公民、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或文化的优先议程。”
在有关当局利用《外国捐赠管理法》加紧限制非政府组织的同时,政府却在3月修正该法,允许外国机构捐赠政党,且效力溯及既往。这项修法特别讽刺之处在于,当初制定《外国捐赠管理法》的主要目的其实是防范政党、政治人物和候选人接受外国资助,以免外国利益影响到印度选举。
国际特赦组织印度分会和人权观察共同表示,印度政府应当废除《外国捐赠管理法》或加以修正,使其不致干预言论与结社自由权,也不会被政府滥用以限制非政府组织的和平活动。
“印度政府一边积极吸引外国投资其关键产业,一边却拒绝扶助边缘弱势群体的工作得到资金奥援,”人权观察南亚区主任米纳克希・甘古利(Meenakshi Ganguly)说。“政府应与要求人权改革、培力弱势群体的人士对话,而非将批评视为必须压镇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