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的内部权力斗争导致越南政治局的五名成员被免职,恶名昭著的前公安部长苏林(To Lam)终于在7月接掌越共总书记这一最高职位。过去十年来,苏林领导下的越南警方拘押了众多批评人士,重创越南刚萌芽的公民社会。及至2024年当局针对记者、劳工权维权人士和人权捍卫者仍持续镇压。
越南政府压制公民的言论、结社、和平集会、行动自由和宗教自由等基本权利。独立工会、人权组织、独立媒体和政党均仍禁止成立。司法机构缺乏独立性,法院经常剥夺被告的正当程序权。越南警察执行网路巡逻,逮捕他们认为威胁共产党专政的人。
越南是2023-2025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现任理事国,于2月宣布将争取连任。在联合国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中,越南拒绝了49项关于保障基本公民与政治权以及修改问题法律的建议。
政治犯与在押人士
法院受党控制,以“反国家宣传罪”或“危害国家利益罪”等捏造罪名将倡导网路自由言论人士和公民社会行动者判处重刑。 2024年,至少有39名人权活动家被法院定罪并判处长期监禁,包括人权捍卫者阮志楾(Nguyen Chi Tuyen)、阮武平(Nguyen Vu Binh)和潘文百(Phan Van Bach),以及环境运动人士吴氏素然(Ngo Thi To Nhien)。
多位联合国专家敦促越南政府停止将人权捍卫者判刑定罪及关押于恶劣的拘留环境。
本文撰写时,越南警方以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将至少19名其他异议人士拘留候审,其中包括网路作家张辉山(Truong Huy San)和人权律师陈廷展(Tran Dinh Trien)。截至2024年底,有逾170名人权行动者和网路作家在狱中服刑。
结社和集会自由
越南政府禁止独立工会成立。越南劳动总联合会(Vietnam General Confederation of Labor,劳总会)的领导层均由政府任命,劳工无权选择领导人或代表为他们进行工资谈判。只要是全国性谈判或与企业管理层协商,劳总会都以政府和越南共产党的利益为考量,而非顾及劳工权益,也不是以代表的身份参与。
4月,警方逮捕越南劳动部和劳总会的高级官员阮文平(Nguyen Van Binh)和武明进(Vu Minh Tien),因他们主张进行更实质的劳动改革。 8月,美国拒绝越南重新列为市场经济国家的请求,原因之一是越南未能维护劳工权利。
公平审判权
越南当局在对待犯罪嫌疑人时采双重标准,视政治性还是非政治性案件而定。警方、检察官和法院处理两类案件的方式都违反公平审判权依据的基本法律原则:未证实有罪前,应被视为无罪。
对于当局视为“具政治动机犯罪”的案件,越南政府限制被告各项权利:不得咨询律师、审前羁押期间不准家人探视,不让亲友和维权人士旁听庭审。 6月1日,警方逮捕独立记者张辉产(Truong Huy San),在超过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都不允许与律师会面。
对于当局想在当地社区产生儆戒作用的非政治刑事案件,检察官和法院会举行公开审判,点名羞辱被告(并间接羞辱其家人),借以“教育”公众。这些所谓的“流动法庭”(xet xu luu dong)于体育场、地方社区场所、学校、大学或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设立临时法庭,当堂审判犯罪嫌疑人。几乎所有的被告在这些公开审判场面开始前即已被法院认定有罪。
1月,多乐省法院对一起2023年6月造成9人死亡的政府机关遇袭案设置流动法庭,共有100名被告被控“恐怖主义”罪,部分被告缺席受审。 3天后,法院将100名被告全都定罪,刑期从九个月到无期徒刑不等,而每名被告的庭审时间最长不超过15分钟。
行动自由
越南当局有计划地阻止人权行动者、网志作家、异议人士及其家人国内外旅行,包括在机场和口岸拦下,并拒绝发给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当局认定为政治敏感的活动举行期间,维权人士常遭软禁在家。
3月和4月,安江省地方当局封锁道路、软禁和好教弟子,阻止他们纪念该教创始人黄富楚(Huynh Phu So)的忌日。 4月,警方在西宁省木牌(Moc Bai)口岸的警察以“安全”为由阻止政治犯阮祥瑞(Nguyen Tuong Thuy)的妻子范氏兰(Pham Thi Lan)离开越南前往柬埔寨旅游。 6月,警方在新山一机场禁止维权人士阮氏碧幸(Nguyen Thi Bich Hanh)携同两名幼子入境越南探望病重的母亲。据报道,阮氏碧幸母子遭到殴打和拘留,两天后被迫经首尔转机返回美国。 7月,当局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签发护照给前政治犯黄淑维(Huynh Thuc Vy)。 9月,警方在河内内排国际机场禁止网路作家裴青孝(网名“风中商人”)入境越南探望重病母亲。
宗教和信仰自由
越南政府藉由立法、强制登记和监视等手段限制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必须获得越南政府批准并注册,运作受政府控制的管理委员监督。不被越南政府承认的宗教团体会被贴上“邪教”(ta dao)的标签。越南政府在提交的普遍定期审议报告中拒绝“立即停止强迫未登记宗教团体成员放弃信仰”的建议。
越南警察监视、骚扰,且有时暴力镇压各种不加入政府掌控机构的宗教团体。独立宗教团体的信徒饱受骚扰、恐吓、密切监视、公开批判、强迫放弃信仰,以及审前羁押、审讯、酷刑和判刑下狱。位于巴地头顿省的福保寺(Phuoc Buu)隶属越南政府未认可的统一佛教会,该佛寺屡遭破坏,却无人被追究责任。
多乐省当局于3月起诉并判处高地民族运动者Y Krec Bya 13年有期徒刑,8月又逮捕高地民族人权运动者 Y Po Mlo,两人均被控违反刑法第116条“破坏国家团结”。当局常用该条款惩罚少数民族维权人士,因为他们与未经政府许可的独立宗教团体关系密切。
联合国专家对越南在西原地区(Central Highlands)视性滥用反恐法打压各高地民族和基督教少数群体表达严重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