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纪录片《陷害布兰妮》(Framing Britney Spears)播出以来,#FreeBritney(解放布兰妮)主题标签蔚为风潮,众多粉丝、意见领袖和社运人士正在为这位歌手争取脱离父亲的监护。
他们的确应该这么做。在监护之下,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从2008年起就无法全面掌控自己的生活。反而是其他人——主要是她父亲——拥有法律权力为她的事业、财务和私人生活作决策。
斯皮尔斯不是唯一值得全球关注和公愤的人。虽然精确数字不明,估计有数百万智能和心理障碍人士被剥夺法律行为能力,置于某种形式的监护之下。只因具有身心障碍,他们大多被认为无法为自己做决定。
我在研究中遇到很多这样的人,目睹这种做法对他们的伤害,包括各式各样的虐待,从强迫治疗、非自愿拘禁、强迫绝育、强迫作息安排和限制行动自由。许多人不能自己决定住在哪里、跟谁结婚、在哪里工作,或者像布兰妮一样——连什么时候可以去见什么人都要看别人脸色。
“我只是想讨回我的人生⋯⋯我想自己开我的车。我希望能自己一个人住在我的房子里,” 斯皮尔斯在2008年《滚石杂志》发表的一段录音中这么说。
我听过同样的感想好多次。我曾遇到一位47岁的女性塔雅娜(Tatjana),她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允许才能去探望女儿,因为她有精神健康问题。事实上,她没有许可就不能离开克罗埃西亚的一个小镇。如果她想搬家、签约上班或出版诗集,也是一样。
当社运人士和粉丝们努力让布兰妮脱离父亲的控制,我希望他们也能鼓吹全世界废除监护制度。我们手里有一个强大的武器:已经得到全球182国批准的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这份公约要求各国政府扬弃监护制度,代之以尊重障碍者自主、意志与偏好的决策支援系统。
让我们解放布兰妮、终结监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