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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为副王储的穆罕默德・本・萨勒曼出席费萨尔国王空军学院毕业典礼,沙特阿拉伯利雅得,2017年1月25日。 © 2017 路透社

(贝鲁特)-沙特阿拉伯将数千人拘留逾六个月,甚至有些人超过十年以上,从未将他们移送法院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沙特阿拉伯司法大臣应尽速起诉或释放所有刑事被告,停止任意关押人民。

人权观察组织分析内政部在网上公开的数据库,发现目前有2,305人遭当局拘押调查超过半年尚未提审。被超长羁押的人数,近年显有激增。人权观察2014年完成的另一类似分析显示,当时只有293人遭到这么长时间的审前羁押。

“如果沙特阿拉伯可以把一个人关上几个月,最后不予控诉,显然该国刑事司法系统仍然失灵又不公正,且每况愈下,” 人权观察组织中东区主任莎拉・莉亚・惠特森(Sarah Leah Whitson)说。“MBS王储的‘展望2030年’看来更像是审前羁押的长度,而非完成改革的时限。”

沙特阿拉伯滥用任意拘留问题,自从2017年11月4日,381人以贪污罪名被捕后,日渐受到关注。这次大逮捕引发许多人权问题,而且显然没有经过任何合格的法律程序,在押人员被迫交出金融和商业资产换取自由。

沙特阿拉伯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控告拘留不得超过五天,经调查与检控局(现为公共检察局)命令可延 长至六个月。六个月后,法律规定应将在押人员“直接转送合格法院或予释放”。

内政部于2013年建立“联络窗口”线上数据库。该数据库不包括在押人员姓名,但有他们的姓名缩写、国籍、证件种类、外国护照或沙特身份证字号后五码、被捕日期和案件状态。

同年稍晚,沙特驻伦敦大使馆致函人权观察组织,函中表示:“通过设立这个网站,沙特阿拉伯政府已明白展现在押人员待遇透明化的意愿。这种待遇符合现行法规,并能确保所有人的正义和公道。”

该网站将案件状态分为六种:“调查中”、“案卷送调查检控局”、“案卷移送司法审查”、“移送检方执行案件指令程序处理中”、“定罪”和“定罪但可上诉”。当然,除“定罪”和“定罪但可上诉”之外均属审前羁押。

人权观察组织于4月2日对该数据库3月31日更新资料进行分析,在数据库收录的5,314人之中,3,380人未经控罪或“案卷移送司法审查”却遭羁押已逾六个月,其中超过一年的有2,949人,超过三年的有770人。数据库资料指出,沙特当局“调查中”而被羁押逾六个月的有2,305人,逾一年的有1,875人,逾三年的有251人。

有一人未经定罪自2003年9月被沙特当局羁押至今,另一人从2006年12月至今均为“调查中”。以“调查中”被羁押逾三年的251人当中,有233人是沙特公民。

“眼前情况有如沙特版的卡夫卡小说,有关当局不需经过审判,就可以将‘调查中’的公民羁押超过十年,” 惠特森说。“这表示,沙特当局实际上可以假借调查名义,随心所欲将任何人羁押或监禁起来。”

该数据库并未说明当局是否允许在押人员申请取保释放,或有其他类似制度。它也没有说明有关当局将在押人员移送检察署或法官审理前,是否对其提出正式控罪。

人权观察组织2月1日致函沙特司法大臣谢赫(Sheikh Saud Al-Mojeb),请他对大量案件显属任意拘留的情况提出解释,但至今尚未得到答覆。

人权观察组织多年纪录沙特当局任意拘留问题。2014年的报告指出,任意拘留案件数目大幅减少。数据显示,2,766人被拘留,包括293人显然被押六个月以上未移送法院,其中16人显然被押超过2年,1人超过10年。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决定,任意拘留是指执行拘留的当局完全或部分未遵守有关正当程序权利的规范,包括拘留后尽速由法庭提审。联合国《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第11项规定,在押人员应当“及时得到司法当局或其他当局审问的有效机会”,延长拘留时间的决定也应授权司法当局或其他当局加以审查。

沙特阿拉伯已于2009年批准《阿拉伯人权宪章》,该宪章保障任何人因涉刑事罪名而被逮捕或拘留时,有权尽速被带见法官或其他司法官员,并在合理期间内受审或释放。该宪章规定,“审前羁押绝对不应成为一般规则。”

未经控罪或审判、或未带见法官而长期拘留,即是任意拘留,违反沙特国内法和国际人权㮒标准。

“穆罕默德・本・萨勒曼自许为现代化与法治推手,但沙国当局竟可将数千人关押多年,还把牢房钥匙扔掉,使他的承诺徒托空言,” 惠特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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